招标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市内锅炉房烟囱拆除工程比选公告
锅炉房烟囱拆除工程
金额
21.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dfa-bs05-dl-20240789
预算金额
21.2万元
招标公司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工010-8949614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3
公告正文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市内锅炉房烟囱拆除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DFA-BS05-DL-20240789 )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市内锅炉房烟囱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烟囱拆除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市内锅炉房烟囱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市内锅炉房烟囱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 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维修 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须具备还在有效期之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本企业注册。 3.4企业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完成过1个类似拆除项目业绩(须同 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6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 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计算),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7 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9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3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 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市内锅炉房烟囱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 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实施,项目业主和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DFA-BS05-DL-20240789
2.2建设地点:市内青年路家属院、老机场家属院 2.3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日内开工之日起35日历天完工。 2.4建设规模:市内青年路家属院、老机场家属院烟囱拆除(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比选控制价:212044.26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施工维修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须具备还在有效期之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本企业注册。 3.4企业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完成过1个类似拆除项目业绩(须同 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6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 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计算),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7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9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将 xx 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 项 目-xx 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 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 上资料须盖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 后2日内寄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地 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应答文件邮寄至代 理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元博网采 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532907032510706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 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 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 必究。 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 表”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3500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 联系人: 张工、吴工 电 话: 010-89496149 电子邮件: dfzx0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些/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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