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年产20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825.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6452
预算金额825.68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邵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齐文楷025-8663743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0]年产20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8000337006452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8000337006452002001 | 标段名称 | 年产20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一期)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工程 | |||||||||||||||||||||||||||||||||||||||||||||||||||||||||||||||||||||||||||||||||||||||||||||||||
年产20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一期)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产20亿只复合膜包装物及新型软包装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淮管发改审备〔2023〕1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省瑞达包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拖路以东,富准路以北。2.1.2 建设规模:软包车间总建筑面积12240.84平方米,钢结构/局部二层,本次净化装修面积约 8200 平方米,包含车间吊顶、隔墙、照明、内部门、空调主机及管线、风管、水管、控制系统等。2.1.3 合同估算价: 825.68 万元。2.1.4 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2.2 招标范围:1#软包车间净化装修,装修面积约 8200 平方米,包含车间吊顶、隔墙、照明、内部门、空调主机及管线、风管、水管、控制系统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潜在投标人只能单独或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年6 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以处罚时间为准);? 自2023年6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3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以通报批评时间为准)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8 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3.9 投标人不得在2022年6月1日以来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适用于所有联合体成员)。3.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适用于所有联合体成员)。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9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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