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梅白镇联合村2022年“春风村”式乡村振兴示范村园区产业提升和人才振兴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23)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梅白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梅白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23)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长宁县梅白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梅白镇联合村
  2.3 项目规模:1.新建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的职业农民培训中心一个;2.校地共建宜职院冬水田研究基地(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配套试验田、专家站、智能传感、实时监测等设施设备;3.新建秸杆综合利用中心1个,含秸杆粉碎机、打捆包装机、堆料场500平方米;4.新建高粱米作坊1个,含购买全自动碾米机、谷物脱皮机、全自动大米真空包装机,改建生产用房和库房共300平方米;5.维修整治老红粱园区基础设施。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1 23:00 至 2023-04-26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2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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