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龙门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永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龙门县公安局龙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龙门县公安局龙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40072048232208161528

    项目业主:

    龙门县公安局

    服务机构:

    惠州永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龙门县公安局龙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编号:

    4413240072048232208161528

    合同总金额:

    ¥376,341.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2年09月02日至2023年09月02日

    服务内容: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对监理范围,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贯穿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审核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初步审核修复费用等,具体为:(1)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驻现场;(3)积极主动做好影响施工的外部协调工作,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条件;(4)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5)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6)参加由选取人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7)经选取人批准后,签发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8)审核施工单位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格,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9)建立项目监理组的抽样送检、检查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送检、平行检测工作;(10)审批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11)审查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12)审批施工单位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或工艺;(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施工单位的修正计划(15)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8)经选取人批准后,发布停工令;(19)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初步计量和计价,出具完整的初步计量和计价意见;(20)签发中期支付证书,报选取人审定;(21)审查变更申请,初步审核变更造价,经选取人批准后,发布变更指令;(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4)编制监理工作周报及月报;(25)对施工单位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签发交工证书

    合同附件

    龙华监理合同.pdf

龙门县公安局
2022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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