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水区一干河(天生桥河口~常合高速桥段)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计函【2022】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溧水区一干河(天生桥河口~常合高速桥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溧水区
2.2项目概况
对一干河(天生桥河口~常合高速桥段)约4公里河道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迎水坡防冲刷护砌、堤坡排水沟。(2)堤防防渗加固。(3)河道清淤疏浚。(4)防汛道路建设。(5)局部堤后紧邻深塘段进行填塘固基。(6)改造建筑物3座:其中拆建交通桥2座用于防汛道路贯通、拆建涵洞引水口1座。(7)管理设施配套:河道堤防监测,沿线视频监控设备布控。
本项目初步估算投资约6000万元。
2.3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等(包括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水保、环保、征地等服务工作以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2.4勘察设计周期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25日内,提交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
(2)初步设计报告通过技术审查后20天内提供满足招标进度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勘察设计服务期:约24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分(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6月10日公布))。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产生。
(6)技术负责人要求(注: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8)勘察负责人要求: /
(9)勘察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0月01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1日上午10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
7.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9.勘察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
10.勘察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
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基准价
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的勘测设计费(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各专项报告编制费的100%。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A 资信业绩:24分;
B勘察设计方案:50分;
C投标报价:10分;
D其他评分因素:16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 24 | |
1 | 投标人业绩 | 6 | 投标人2017年10月1日及以来承担过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未体现工程总投资,需提供有效批复文件) |
2 | 项目负责人资质与业绩 | 4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2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2017年10月1日及以来担任过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批复文件。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未能明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需提交业主证明,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提供近一年(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3 | 设计负责人资质与业绩 | 3.5 | 1、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1.5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2017年10月1日以来担任过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批复文件。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未能明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需提交业主证明,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设计负责人提供近一年(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4 | 勘察负责人资质与业绩 | 3 | 1、勘察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1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勘察负责人2017年10月1日及以来担任过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项目勘察负责人,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批复文件。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未能明示项目勘察负责人的需提交业主证明,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勘察负责人提供近一年(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5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3.5 | 1、投标人2017年10月1日及以来承担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中获得设计类项目或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含相关协会),有一个得0.25分;部级(含相关协会)有一个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每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6 | 信用分 | 4 |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 《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2年6月10号公布)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
二 | 勘察设计方案 | 50 | 暗标,不超过250页(含25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1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20 | 投标人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具体情况了解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对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 赋分标准:优15-20分,良10-15分,一般5-10分,差0-5分。 |
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10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 赋分标准:优8-10分,良6-8分,一般4-6分,差0-4分。 |
3 |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 10 | |
3.1 | 组织机构 | 2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酌情赋分,满分2分。 |
3.2 |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 4 |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4分;较合理的得0~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
3.3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4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4分;较合理的得0~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
4 | 方案优化建议 | 4 | 针对工程具体情况有合理、可行的方案及施工优化措施建议,得2~4分;较合理的得0~2分;无优化措施或优化措施不合理的,不得分。 |
1 | “四新”技术运用在设计方案中体现,得1分 | ||
5 | 后续服务 | 5 |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得3~5分;较合理的得0~3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
三 | 投标报价 | 10 | |
1 | 报价分 | 10 |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5分;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值每低0.5个百分点加1分(即投标报价费率为99.5%的,加1分,以此类推),最多得10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
四 | 其他因素 | 16 | |
1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 16 | 1、水利规划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水利水电规划专业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加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2、水工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水工结构专业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3、环境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环境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 4、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6、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7、岩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专业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8、测量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提供项目组成员近一年(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备注:1、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不含项目负责人答辩)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50页(含25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作为投标人业绩。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
4、同一工程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勘察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同一业绩只记取一次分值,以投标人业绩优先。
5、同一工程获奖只记取一次分值,以高级别获奖加分。
6、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原件的复印件中相应评分点的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其他内容
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东路15号
联系人:殷子文
电话:139138306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汪亮、刘伟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2468246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