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2024年南平辖区高速公路水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GSZ-2024-246)有关事项补遗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13”,修改为:
本项目采用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中标后占用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投标的信用考核加分指标。允许投标人自行申请是否使用A级、AA级信用加分;投标人若投标文件中类别等填写错误,即使开标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投标人的相应类别信用考核结果为A或AA,也视为不申请使用;选择不使用信用加分的其信用分按B级处理;若开标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投标人的相应类别信用考核结果为其他等级(非A或AA),投标人误填为A或AA,则以开标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投标人的相应类别信用考核结果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0分)”的“企业信誉(5分)”,原: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上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定级中“供应商主体”为“养护工程”中“细类”为“路基”类别的信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AA级的得2.5分,考核结果为A级的得2分,考核结果为B级的得1分,未参加考核的得1分,考核结果为C或D级的得0分,本项满分2.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上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定级中“供应商主体”为“服务类供应商”中“细类”为“勘察设计”类别的信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AA级的得2.5分,考核结果为A级的得2分,考核结果为B级的得1分,未参加考核的得1分,考核结果为C或D级的得0分,本项满分2.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
(1)投标人应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上述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有关信息。
(2)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名单及其信用考核结果,以开标时招标人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上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定级中的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名单及其信用等级的查询结果为准。若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填写的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与实际有误,评标委员会应予以据实修正。
修改为: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上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定级中“供应商主体”为“养护工程”中“细类”为“路基”类别的信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AA级的得2.5分,考核结果为A级的得2分,考核结果为B级的得1分,未参加考核的得1分,考核结果为C或D级的得0分,本项满分2.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上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定级中“供应商主体”为“服务类供应商”中“细类”为“勘察设计”类别的信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AA级的得2.5分,考核结果为A级的得2分,考核结果为B级的得1分,未参加考核的得1分,考核结果为C或D级的得0分,本项满分2.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
(1)投标人应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上述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有关信息。
(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自行申请是否使用A级、AA级信用加分;投标人若投标文件中类别等填写错误,即使开标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投标人的相应类别信用考核结果为A或AA,也视为不申请使用;选择不使用信用加分的其信用分按B级处理;若开标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投标人的相应类别信用考核结果为其他等级(非A或AA),投标人误填为A或AA,则以开标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投标人的相应类别信用考核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六-4、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表”,修改为:
基本情况表 | 备注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单位全称) 在 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类别的信用等级考核级别: 级。(如未参与考核,则填写“未考核”) 本企业在本年度已经使用信用分情况: 。(填写格式:在 中标项目中使用 信用等级。未如实填报,按废标处理) 本企业本次申请使用 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类别的信用等级考核级别: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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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 (单位全称) 在 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类别的信用等级考核级别: 级。(如未参与考核,则填写“未考核”) 本企业在本年度已经使用信用分情况: 。(填写格式:在 中标项目中使用 信用等级。未如实填报,按废标处理) 本企业本次申请使用 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类别的信用等级考核级别: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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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依据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年度信用考核结果的通报》填写。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被评为C级、D级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应在备注栏如实填写。 2.考核级别按“AA” 、“A” 、“B” 、“C” 、“D”填写。若未填写申请使用信用分,按B级处理。未参加考核的请在备注栏直接填写“未参加考核”,信用分使用及申请栏无需填写。 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自行申请是否使用A级、AA级信用加分;投标人若投标文件中类别等填写错误,即使开标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投标人的相应类别信用考核结果为A或AA,也视为不申请使用;选择不使用信用加分的其信用分按B级处理;若开标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投标人的相应类别信用考核结果为其他等级(非A或AA),投标人误填为A或AA,则以开标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投标人的相应类别信用考核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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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
四、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5、招标文件的获取”,原:
5.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5.2 如采用邮寄方式报名,可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账号:5919 0780 1810 902 4246)。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之日确定为购买日期。潜在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报名标段号、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sean@163.com),邮寄费用自理。
5.3 招标资料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修改为:
5.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8 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5.2 如采用邮寄方式报名,可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账号:5919 0780 1810 902 4246)。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之日确定为购买日期。潜在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报名标段号、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sean@163.com),邮寄费用自理。
5.3 招标资料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原:
6.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应为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 月 6 日 9 时 30 分 00 秒,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修改为:
6.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应为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00 秒,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4.1 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0 万元(人民币)。
(1)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2024年8月12日17 时00分00秒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项目编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号:5919 0780 1810 902 4246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银行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该上级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将保函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注:银行保函扫描件并入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若未按时递交原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看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