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法律事务服务采购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法律事务服务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市排水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法律事务服务采购
2.2服务范围:对我司及所属17个单位(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渝中污水处理厂、管网管理公司、西永污水处理厂、白含污水处理厂、东港污水处理厂、唐家桥污水处理厂、沙坪坝污水处理厂、大九污水处理厂、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土主污水处理厂、西彭污水处理厂、茶园污水处理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金凤污水处理厂、伏牛溪污水处理厂)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2.3服务内容:(一)举办普法讲座,解答法律咨询;(二)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三)提供有关事项决策前的咨询服务;(四)出具法律意见书;(五)对债权债务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六)提供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公证机关等业务范围所需要的其他中介机构平台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4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由我司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则进行第二年的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完后自然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地点且在重庆主城区有常设机构(提供投标人自有的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业务范围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经司法部门批准依法成立5年以上(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
3.3投标人需提供无监管部门、监管组织处罚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应当对自己所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双方签订合同后,发现投标人对承诺书中所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双方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风险、法律后果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4机构应拥有10人以上,含10人的注册专职律师(提供注册专职律师证明)。
3.5投标人所指派的服务团队(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大型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至少1年,服务团队主要人员需持专职律师资格证5年(含5年)以上,团队主要负责人为律所高级合伙人。(提供相应业绩的服务合同复印件、业主对服务的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提供人员配备表及人员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注: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法查询相关信息,请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07月2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18623194914(09:00-17:0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叶老师、徐老师(平台操作)
电 话:023-67453670(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