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创新型疫苗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标单位: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知识城创新型疫苗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知识城创新型疫苗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号2020-440112-27-03-05496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知识城创新型疫苗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31606205
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215160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3848033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1245\020-82118560\020-8211220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知识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园内,创新大道以西,智慧西路以北(中新广州知识城)。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创新型新疫苗生产厂房和园区建设项目。用地约3632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6635平方米,包括:高层生物制药研发生产厂房约98644平方米,多层动物实验厂房约8371平方米,危险品库、门卫房约230平方米等,地下室约19390平方米。机动车位约340个,非机动车位约1000个。具体各单体情况如下(实际以选定方案为准):
4栋高层生产厂房(含地下车库及设备房)、1栋多层动物实验厂房(含地下污水处理站)、1栋危险品库、1栋门卫房等:其中A#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28737㎡。B#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26309㎡。C#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22726㎡。D#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20872㎡。地上7层,地下1层。1~2 层层高为7.2 米;3~4 层层高为7.5 米;5层层高6.7米,6~7 层层高为5.5 米。建筑高度约47.1m,为丙类高层厂房。E#动物实验厂房建筑面积约8371㎡。地上4层,地下1层(设污水处理站),建筑高度约24米,为丙类多层厂房。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约19390㎡,层高5.5m。设备房主要有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生活水池和水泵房、污水处理站等。
危险品库(1栋):建筑面积约180㎡,地上1层,层高5.3m。主要功能为危险品仓库。
门卫室(兼消防控制室)(1栋):建筑面积约50㎡,地上1层,层高5.3m。主要功能为门卫室和消防控制室。
(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计划工期:
包含工程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结算、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
本项目总工期:共183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暂定2021年4月1日开工。
(1)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修改,方案深化设计确定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5日内按审查意见完成补充、修改。
(2)施工工期:153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5月1日(暂定,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一星标准。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招标人的要求。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审查、评审、备案工作;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验收、保修、移交、编制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审查、评审、备案、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2.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深化设计、市政管网接驳等工程设计活动、修详通、报建通、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通、BIM等。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交通等其它费用,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报告(图纸)审查,包配合各阶段设计审查,包验收以及其它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项目编制方案设计及深化、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
(2)负责项目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
(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配套等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抗震加固、给排水、照明、供配电(含永久供电等)、弱电智能化、暖通、防雷、人防、消防、燃气、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装修、标识标志、幕墙、卫生、环保、安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废水治理、海绵城市设计以及古建筑迁建、古树保护等施工图设计。各类管线管网设计。室外配套工程、风景、多层地表、室外环境园林景观设计、道路(含规划市政道路接驳及小区道路)、市政管网接驳(包括工业蒸汽、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室外广场、围墙大门等施工图设计。
(4)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含修详通编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报建通编制)、高支模审查(如需)、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规划验收(含竣工通编制)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5)配合由发包人组织的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负责项目竣工图签审。
(6)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7)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8)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评审所需相关费用;
(9)负责配合沙盘模型制作、三维动画、效果图制作等。
(10)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11)负责项目竣工图签审。
(12)BIM技术运用(如发包人需要):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包含设计和施工两个阶段,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BIM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BIM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虚拟仿真漫游、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面积统计、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疏散模拟、造价分析等等;并利用BIM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完成设计方案复核、碰撞检测、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等BIM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BIM专题会、协调会;对BIM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BIM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BIM技术造价应用方面:包括实现直接提取工程量,导出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软件可互为衔接转换等。BIM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6:设计BIM技术服务(含设计及施工两阶段)。
(13)设计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专用条款。
3.2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编制竣工图、包竣工档案验收、包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施工围蔽费用除外,施工围蔽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主要包括:
(1)土建工程: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室内地面、墙面、天棚装饰仅完成公共部分的区域,其他区域毛坯处理),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场地、园林、绿化、环境景观、园路及市政道路接驳、围墙等。
(2)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仅完成至电井,总配电箱不含室内末端设备)等)、给排水工程(仅完成至管井及公共区域)、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含智能化,仅完成公区,不含室内末端设备)、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仅完成公区,不含室内末端设备)、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燃气工程、充电桩、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蒸汽、燃气、通讯、市政给排水等)等。
(3)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防、给排水、强电、弱电(含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防雷、燃气、幕墙、钢结构、装饰与装修、白蚁防治等,含深化设计)。
(4)办理施工报建(含提前基坑支护、土方外运、打桩相关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5)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白蚁防治验收、电梯验收、人防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7)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工艺生产线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8)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9)项目实行限额施工,施工费限额为施工费中标价。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10)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11)施工BIM技术服务(如发包人需要),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7。
(12)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需要专业分包的,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可以依法分包。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分包合同必须报发包人备案。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费用包含在中标价中;
(13)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14)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15)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16)招标人认为应当由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17)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施工费限额为中标价的施工费,发包人有权在限额范围内,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
3.3工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3.4负责项目建设策划及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负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环保、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一星标准。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招标人的要求。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1年3月13日 00 时 00 分至2021年4月7日10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4月7日 9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 10 时 30 分。
4、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10 时 30 分。
5、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1)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2)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设计方: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或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二组及以上的专业机构。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2施工方: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6.1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下同)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②设计负责人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2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超过两家)组成的联合体。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一家施工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二家施工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11.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方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
1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注:①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类似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②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除外。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61018.9618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9518.970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03.2860万元,BIM技术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96.7058万元。
2、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
本项目需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须与初步设计图纸一并报送招标人审核,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初步设计图、设计概算后,方能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且应在施工图送审后14个日历天内,申报施工图预算。其中,设计概算建安费送审价不能超过59518.9700万元;施工图预算送审价不能超过施工费中标价,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最终以业主或其授权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为准,作为确定合同价和施工结算的依据,设计概算和编制施工图预算原则如下: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等相关定额标准及工程实施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设备参考价格编制综合单价并执行中标人施工费报价下浮率。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执行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计算税前价格,且需对选用的厂商价格信息重新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后就低使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均没有的相关价格的,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结合市场价共同协商确定。
3、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穗开财字[2014]53号文及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3]233相关规定计取,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本项目的建安费为59518.9700万元,设计费计费额为59518.9700万元,设计系数分别为:专业系数:1.0;工程复杂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计算设计费得1203.2860万元。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招标人审定的全部设计内容及后续项目的变更的设计工作量,即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招标人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为中标人设计费报价下浮率(按计价格[2002]10号文取费、下浮20%后再下浮)。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并以发包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4、BIM技术应用费用(设计施工两阶段):按照《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下浮25%计取。即31.24*0.75=23.43元/㎡,按修编可研的建筑面积(126635㎡)为计费基数计取,计296.7058万元。
5、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报送招标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单位进行审核,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3条调整后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送审施工图预算不得高于施工费中标价。
6、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相应投标最高限价。
7、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设计概算建安费限额为59518.9700万元。项目实行限额施工,预算工程费限额为施工费中标价,且施工费中标价不得超过施工费最高限价。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8、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9、本项目设置施工工期节点奖,具体条款待双方协商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10、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建设业主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或分期建设项目,中标人不得对此有异议或者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主张。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①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②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前期造价咨询单位)。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报名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报名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1606205;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单位: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13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资料一览表 序 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1 | 投标登记申请表 | 《招标公告》第八条 | |
2 |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施工部分 | |||
3 |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 |
4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5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6 |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 |
7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 |
8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 |
9 |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10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11 | 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信息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或提供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12 | 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 | |
13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设计部分 | |||
14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单位) |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 |
15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 |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 |
16 |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 |
17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设计单位)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18 |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查询。 | |
19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 | 查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
20 | 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文件 | 自行提交 |
注:
1、本表第14~16项应确保在评标期间必要时可以提供原件备查。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5、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如联合体投标的,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
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本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一、(1)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
(2)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二、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一年内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注:如果联合体有两家施工单位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投标申请人声明( 设计单位提供)
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附件三:
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2、联合体投标的,本证明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2、联合体投标的,本授权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附件四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承担工作为。
(2)(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施工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的施工协办方,具体承担工作为。(适用于联合体中含2家施工单位)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落款发布人:王绥勇
落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