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报警系统建设方案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防报警系统建设方案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SCSY-F9012
三、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我单位设计1份安防报警系统建设方案,包括2个单位红外和位移探测报警系统新建,2个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升级等内容。方案包括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造价文件、采购需求计划等相关业务文件;自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需在10日内完成各项工作;报价供应商应当进行唯一报价,项目总造价240.65万元。踏勘联系人李助理,19841037000。
(二)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岭市
(三)招标控制价:6万元
(四)计划工期:11月底前展开,具体时间以我部通知为准,提前3天通知,10日内完成。
(五)招标范围:出具设计文件、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造价文件、采购需求计划等相关业务文件。履约环节严禁转包、分包。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收取合同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企业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100%合同价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特定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十一)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联系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发送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内容
(一)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2024年11月21日15时(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三)递交方式:报价方通过邮寄方式(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或现场递交。报价方需提供1份报价材料,报价文件必须按照文件格式要求工整、规范、统一、清晰,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盖骑缝章),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字样。(格式详见附件)
(四)其他补充事项:报价单位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为确保递交截止时间前(即2024年 11月21日 15时)已寄送至采购人,请各报价人及时关注已发出的报价文件物流信息。
七、确定施工单位
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接收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24488780
监督电话:1330982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