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清苑区2023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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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271022856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清苑区2023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2856001B01 | ||||||||||||||||||||||||||||||||||||||||
原公告内容: | |||||||||||||||||||||||||||||||||||||||||
【清苑区2023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2023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 (2024) 项目12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清苑区2023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清苑区东闾镇的韦各庄村、北营头村;大庄镇的杨庄村;孙村乡的大侯村;石桥镇的平陵村;共计4个乡镇5个行政村。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20090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壤改良措施、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包括机井智能控制柜、固体施肥机、水带、智慧农业、生物有机肥、土壤调理剂、机械翻耕+人工施肥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竣工。质量标准:合格异议受理:异议受理人:招标单位:崔雷雷,电话:0312-8193016;招标代理机构:王雅鸽,电话:0312-303088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3 09:00至2024-07-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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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清苑区2023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01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7月12日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7月15日 2、原公告内容: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更正为: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资金
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7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