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jlzb[gk]2018001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吴刚0591-87673668
公告正文
2018年“清新福建”全国重点展会展台设计及布展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乙方福建省广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JLZB[GK]20180012018年“清新福建”全国重点展会展台设计及布展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中标通知书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产品属性
3 3-1 西南、华中地区重点展会展台设计及布展 西南、华中地区重点展会展台设计及布展 1 290000 FJAD003 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1、我方提供的产品,保证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如有不符,使用单位可以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合同认真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3、我司每天有2名专门人员在展出期间全程照看展台,并及时解决展台布展、设备的有关问题。4、展台竣工后,我方将负责展出期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真正做到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的服务宗旨。
合计: 29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9层

4.3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紧扣“清新福建”品牌宣传主题,充分运用标准、规范的“清新福建”VI标识,结合文明旅游、智慧旅游,展示清新福建“山、海、人文、乡野”等全域生态旅游资源及人文特色,融合在线展示及互动体验功能,充分展示“清新福建”品牌内涵和崭新形象,突出“放心游福建”主题。 5.2、结合现场互动体验、开展旅游线路拍卖、智慧旅游体感游戏互动等。 5.3、展示内容 (1)突出品牌形象。展示福建旅游发展与交流,精品旅游线路、海丝文化、文明旅游等成果,以LED视频及高清灯箱片展示,并配备音响等基础设备。 (2)突出互动体验。结合新业态现场互动体验,以及高科技手段,开展创意展销活动。 (3)突出“清新福建”VI标识的应用。充分展示清新福建“山、海、人文、乡野”等生态旅游资源及人文特色,以高清灯箱图片结合视频设备进行展示。 (4)突出“‘放心游福建’优质旅游年”有关提示内容。 5.4、布展要求 (1)整体布展风格需符合“清新福建”旅游形象,做到特色鲜明,大气典雅,简约时尚,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和冲击力,兼具功能性和艺术性。 (2)结合现代高科技产品和多样化展示手段,强化新业态体验性,以旅游惠民、游客互动为主要内容,增强公众互动体验。 (3)保证展馆网络通畅,考虑通过触摸屏、手机、IPAD等手段展示全省的旅游类APP、微信系统、O2O平台等成果,通过产品演示、二维码扫描引导游客下载使用,展示、销售清新福建旅游门票、线路产品及旅游周边产品。 (4)设置仓库,供各设区市参展商资料存放,且配备专门钥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根据省旅发委最后认可的方案,在不突破经费预算的情况下,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布展活动。 (2)做好此次活动过程中拍照等影像素材收集工作,活动结束后向采购方提供一份光盘存档。 (3)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方提供结案报告,说明此次活动情况、亮点、成效以及意见建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70%作为预付款。项目执行结束,通过验收,并提交完整的结案报告后支付尾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中标单位收到项目全款为止。

10、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管理办法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所有报价人必须是投标方案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如有投标方案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报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委托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乙方: 福建省广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9-11楼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内的机械厂 8号楼1层102号
单位负责人: 吴贤德 单位负责人: 王非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吴刚
联系方法: 0591-87673668
联系方法: 1800692581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号: 账号: 591902579310501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8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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