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满足我院工作要求,需根据要求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电梯可回收能源远程监测仪》科研项目开展相关测试化验加工,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电梯可回收能源远程监测仪》测试化验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13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需包含其中任意一项: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工程设计、工程技术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根据项目书中的设计路线(如图1),加工一套电梯可回收能源远程监测仪,以实现采集电梯运行工况、能耗、可回馈电能等动态数据;该仪器应能采集电梯运行的分时段的实时能耗、平均能耗、峰谷能耗、无效能耗等数据。
图1
2.中标人需开发一套“采集中心软件”,能够实时接收来自“采集终端”的电梯能耗数据与工况数据,并建立电梯品牌、型号能耗数据库,按照招标人的数据分类要求将电梯能耗数据汇集建表入库;能够以多种图表展示入网电梯不同品牌、不同型号、不同时段的能耗数据。
3.中标人需设计一套能够进能耗数据分析的“分析平台软件”,可以定义不同数学模型分析能耗数据,并将结果以图表发送展示。
4.中标人需设计一套能够用于智能手机的“监看APP”(基于安卓系统),可以是独立的APP,也可以是小程序,该APP可以根据电梯注册码对接到“采集终端”,实施监看电梯的工况与能耗数据。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验收后,中标人需为本项目免费提供至少一年的升级、维护服务。
2.在免费维保期内,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无偿提供变更研发服务。
3.必要情况下需配合招标人实现对平台进行二级及以上等保测评。
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2.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科技论文的发表。
3.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仪器操作使用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测试报告(第三方)、理论分析文档、程序源代码、软件/仿真源文件等,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4.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七、保密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八、验收方式
中标人在完成项目后,向招标人提交与项目有关的仪器操作使用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测试报告(第三方)、理论分析文档、程序源代码、软件/仿真源文件等并申请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技术参数要求和预实现的功能模块逐条验收,并对中标人所提供的验收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不通过,招标人需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中标人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付款方式
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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