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21-2024-wzxj-002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

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CRCC-21-2024-WZXJ-002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资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时间

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7月7日8:00分,将于202477日上午8:00在铁建云采平台开启各单位线上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八标,起于滨东黄河特大桥577号墩(含)D1K246+217,止于滨东黄河特大桥1360号潍方桥台(含)DK272+088,线路全长25.807km,包含桥梁25807m/2座(滨东黄河特大桥C段、滨东黄河特大桥D段),桩基6787根/345485.5延米,墩台身784处(圆端型实体桥墩773处,框架墩10处,桥台1处),连续梁6联,现浇40米简支梁1联,箱梁预制、架设764孔。无砟道床铺设56.61公里、DK246+216~DK364+461段钢轨铺设,其中雄安公司97.859铺轨公里,济南局代建段150.385铺轨公里及57组道岔铺设。铁路等级为高速铁路、设计为双线、时速350km/h。

3、物资需求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收货地址

交货状态

1

XJ001-HNJGJX

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

RPSR 120d 360d 21.8mm     1860Mpa

34.15

按照买方进货前通知为准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西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施工现场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要求,须随车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

P-21.8

1828

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

M-21.8

1828

说明

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2、本次询价采购不统一组织报价人勘察现场。

3、分批次送货,每次一捆。

 

4、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4.2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壹佰,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4.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4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4.5发票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6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4.7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

4.8询价结束,如最终结果与市场偏离过大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逾期,采购人可当即宣布询价失败,可根据需要选择重新询价或取消处置,并通知所有参与的报价人。

5、技术要求

5.1全部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并达到甲方及国家相关规定的验收标准。

5.2验收方式和标准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5.3技术要求:坚向预应力筋采用抗拉强度标准值为1860MPa缓粘结预应力钢束,公称直径21.8mm,钢绞线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14)《多丝大直径高强度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GB/T 31314-2014)《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T369-2012)《大直径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T/CECS 10097-2020)的规定。中21.8mm规格缓结预应力筋助高不得低于2.1mm,肋槽高不低于1.8mm。肋宽7~13mm,助间距12~20mm,肋中缓粘合剂充盈,缓粘剂应符合《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专用粘合剂》(JG/T 370-2012)的规定,标准张拉适用期为120天、标准固化时间为360天。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如需调整标准张拉适用期与标准固化时间,由施工单位提出经设计单位确认后调整。护套材料应采用不易破裂的挤塑型高密度聚乙烯材料,其拉伸强度、完全屈服强度、断裂伸长率等应符合《聚乙烯PE树脂》(GB/T11115-2009)的规定。缓粘结预应力筋成套产品(预应力钢统线、缓凝粘结剂、高密度聚乙烯护套)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标准及规定进行出厂检验,以及由权威质量监督部门或检验机构进行型式检验或出具适用于本项目的检验报告。

5.4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5质量保证期:工程质量保质期满3个月。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内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应在每月15日至20日同买方对账,对账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含15日),卖方按买方确认的内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由买方在次月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25 %的货款在该批物资交验合格 6个月内支付;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

7、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

 报价单位编制的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必备文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7.1、报价表(见附件1)。

报价表均以人民币报价,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7.2、有关技术资料。

1) 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

2) 产品检验报告和各项指标参数。

7.3、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2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7.4、商务部分

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2)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2

3投标单位有关的资信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新产品除外)等。

8、报价单递交

报价人通过线上递交资料至铁建云采平台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西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电话 黎晓勇13388933536     宋梦菲13582878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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