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19局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12局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25局辽宁凌绥高速公路4b标项目、大桥局大连市长海县城市更新(二期)PPP项目物资联合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代理联系人沈春波186114640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3
公告正文
中铁19局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12局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25局辽宁凌绥高速公路4b标项目、大桥局大连市长海县城市更新(二期)PPP项目物资联合采购
竞争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 CRCC-BJJC-2024-09
1. 采购条件
1.1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交规划发〔2022〕24号批准建设。业主为绥中县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进行竞争谈判。
1.2本谈判项目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本金出资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谈判的采购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柴油进行竞争谈判。
1.3凌绥高速公路4b标项目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4b标项目经理部,谈判项目资金来自辽宁省省政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北方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建公路运营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柴油进行竞争谈判。
1.4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建设单位为大连长鸿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及物资使用单位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长海县城市更新(二期)PPP项目部。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钢材进行竞争谈判。
本次竞争谈判组织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钢材、钢绞线、柴油,详见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谈判物资);
(3)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GC01包件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GC02包件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谈判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谈判,但须在响应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3.2.2钢绞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谈判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谈判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参与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3.2.3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谈判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参与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④供应商需提供加油车。
4. 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17时00分。潜在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
5.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5.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谈判文件发票的方式:电子发票将于谈判会议结束后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6. 响应文件的递交,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8时30分。
递交途径: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谈判地点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六股河桥头宏跃集团(绥中体育场附近)绥中宏跃大酒店会议室。
6.4二次或最终报价递交方式:铁建云采平台递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需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将二次报价表(签字盖章)通过铁建云采平台递交。(操作可参考云采平台小鹿课堂-操作指南-小鹿问答-如何在竞争性谈判时进行二次报价)。
6.5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 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7.2采购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
联系人:宋小远 13055288000
7.3采购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4b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俊 18229912520
7.4采购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长海县城市更新(二期)PPP项目部
联系人:周华举 15141132876
7.5谈判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院北五楼三层
谈判文件售卖联系人: 沈春波 18611464023
谈判文件答疑联系人: 刘春浩 18722500228
传 真:010-51888849
邮 箱:85785834@qq.com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竞争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 CRCC-BJJC-2024-09
1. 采购条件
1.1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交规划发〔2022〕24号批准建设。业主为绥中县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进行竞争谈判。
1.2本谈判项目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本金出资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谈判的采购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柴油进行竞争谈判。
1.3凌绥高速公路4b标项目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4b标项目经理部,谈判项目资金来自辽宁省省政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北方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建公路运营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柴油进行竞争谈判。
1.4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建设单位为大连长鸿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及物资使用单位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长海县城市更新(二期)PPP项目部。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钢材进行竞争谈判。
本次竞争谈判组织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钢材、钢绞线、柴油,详见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谈判物资);
(3)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GC01包件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GC02包件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谈判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谈判,但须在响应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3.2.2钢绞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谈判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谈判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参与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3.2.3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谈判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参与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④供应商需提供加油车。
4. 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17时00分。潜在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
5.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5.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谈判文件发票的方式:电子发票将于谈判会议结束后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6. 响应文件的递交,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8时30分。
递交途径: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谈判地点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六股河桥头宏跃集团(绥中体育场附近)绥中宏跃大酒店会议室。
6.4二次或最终报价递交方式:铁建云采平台递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需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将二次报价表(签字盖章)通过铁建云采平台递交。(操作可参考云采平台小鹿课堂-操作指南-小鹿问答-如何在竞争性谈判时进行二次报价)。
6.5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 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7.2采购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
联系人:宋小远 13055288000
7.3采购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4b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俊 18229912520
7.4采购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长海县城市更新(二期)PPP项目部
联系人:周华举 15141132876
7.5谈判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院北五楼三层
谈判文件售卖联系人: 沈春波 18611464023
谈判文件答疑联系人: 刘春浩 18722500228
传 真:010-51888849
邮 箱:85785834@qq.com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1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1 | 吨 | 8772 | 500 |
钢绞线 | GJX01 | 吨 | 780 | 500 | ||
2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 | 柴油 | CY01 | 吨 | 900 | 500 |
3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4b标项目经理部 | 柴油 | CY02 | 吨 | 2500 | 500 |
4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长海县城市更新(二期)PPP项目部 | 钢材 | GC02 | 吨 | 998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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