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10-2-24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夏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10-8191744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全厂降噪及围护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24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全厂降噪及围护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清远)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全厂降噪及围护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高新区。
2.2 规模:一期工程建设2×12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于2022年12月26日开工,计划2024年8月26日第一台机组投产,2024年10月26日第二台机组投产,具体以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为准。
2.4 项目概况: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位于广东省清远高新区,一期工程建设2台6F级(120MW级)燃气分布式能源机组,二期扩建2×460MW级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预留1×460MW级项目建设场地。本工程厂址在高新区内银英(银盏—英德)公路旁,占地面积约128亩。该项目降噪用于全厂设备声音屏障,达到环评验收需求,全厂围护满足主厂房围蔽要求及厂前区装饰需求。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项目包括全厂降噪及围护包括供货,并负责专项方案优化设计、供货、安装指导、噪声监测、环保验收配合、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全厂降噪供货材料主要有Rw≥35dB,NRC≥0.85隔声板3100㎡,Rw≥35dB隔声门230㎡,Rw≥35dB隔声窗450㎡;全厂围护供货材料主要有主厂房墙面压型钢板(单层板)面积约6450平方米;办公楼南立面玻璃幕墙(含大门),其中光伏幕墙面积为20㎡,玻璃幕墙面积约168㎡,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交货(或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按照招标人要求调整交货时间)。
2.8 标段划分: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全厂降噪及围护物资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国内火电机组噪声治理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项目合同总金额不低于6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4日9:00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清远)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
联 系 人:夏女士
电    话:0763-6896699-转6626
电子邮件:17663219@qq.com
 
项目管理单位: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1、42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5193644
电子邮件:hnchensiqi@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10-81917443
电子邮件:le_zh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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