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阳市吴宁街道人民路123号三楼套间5年租赁权
金额
1.1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2zj1002747-2
预算金额1.1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晗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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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点击数:

东阳市吴宁街道人民路123号三楼套间5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2ZJ1002747-2
挂牌价格 11484.00 元/年 出租面积

约91㎡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所在地区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8-09
挂牌期满日期 2022-08-15
出租标的地址 东阳市吴宁街道人民路123号三楼
项目联系地址 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B栋西区18楼
交易机构 联系人:钟经理 | 联系电话:0579-82321488 | 手机号: 1386792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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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信息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披露信息

    项目图片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出租方信息

    联系方式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该房产为出租人拍卖所得,相关产权证件还未办理过户。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现有装修:以实际现状为准;设施、设备情况:无设施、设备情况。5、标的房屋产权方:东阳市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6、标的房屋设计用途为非住宅,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7、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8、遇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城市建设、拆迁、规划、道路改造等需要收回、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屋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但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归还房屋,费用自理,不得向出租方追偿损失。因终止合同,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但不计利息。若有政府补偿的,按相关政策执行。9、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10、预约看房、咨询:厉女士 13505892446刘先生 13306898448

    合作机构 名称 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街333号永盛楼三楼
    联系人 刘先生
    固定电话 0579-82321488
    手机 13306898448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1484.00 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11484元/年,年租金不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2、租期5年,年租金不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不计利息,租赁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东阳市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账号: 1208040009200118070)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6、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让、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7、标的房屋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墙面剥落、裂缝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8、标的房屋挂牌披露的面积、图片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9、标的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10、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11、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须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涉及装修改造的约定,参见《租赁合同》(样稿)执行)。12、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房屋后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电表开户、安装等相关事宜,所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13、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4、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15、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5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止。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图片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3.特别事项约定d.docx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5.租赁合同(样稿)d.docx 6.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标的物位置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东阳市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晗明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758952717
    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茗田社区艺海北路308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钟经理 电话 0579-82321488
    手机号 1386792880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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