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标段一
金额
580万元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军0971-52289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8
公告正文
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招标人为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9号
        (2)招标内容: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1699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标段一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青海省(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90.0天
合同估算价:58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6月27日00:00时至2024年07月0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接收异议联系人:赵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388311451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9号
地    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三路44号1号楼501室
邮    编:
邮    编:810000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人:王军
电    话:13883114510
电    话:0971-5228996
传    真:
传    真:

2024年06月26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