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tz88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
招标联系人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习军0731-85118392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3
公告正文
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TZ887)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劳务托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劳务托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劳务托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4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
26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
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东湖西路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731-818539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联系人:周习军王彦芝
电话:0731-8511839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认真贯彻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师生餐饮质量,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保障学生
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按照《湖南省中小学
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文件、《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1
9〕74号)文件精神,引进社会优质资源,对采购人食堂餐饮服务实行劳务托管服务。
二、采购内容:
1、本项目所采购内容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食堂劳务服务,为全校学生提供学期工作
日的中餐服务、为全校教师员工提供学期工作日及周日的早、中、晚三餐服务、学校公务接待用餐服
务、各型会议用餐服务、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用餐服务,如应急保障就餐服务。
2、供餐种类及标准
4
三、服务基本要求及其他说明:
1、基本要求
(1)工作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学生食堂的经营规模,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如营
养师等)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检验员等;所有工作人员需培训上岗、均须具备健康证。
(2)食品储存和加工安全:
中标人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储存和加工食品。做好快速检测并
公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发现变质
和过期食品要及时清理销毁。食品加工要在符合条件的操作间进行,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
透。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
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为48小时以上。
(3)菜品质量:中标人严格按照《中国青少年膳食标准》为学生提供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营养丰
富的饭菜,做到保质保量。学生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对学生身体有害的食品。
(4)环境卫生:中标人负责食堂、餐厅、食堂走廊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5)消防安全:中标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工作人员的消防培训及消防演
习,确保安全到位。
(6)中标人负责食堂厨具、水、电、燃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同一批次单次单个的维修及配件价格在
600元以下的由中标人承担,同一批次批量的易耗品价格在600元以下的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必须制定学期经营计划,并接受采购人对食堂操作、服务、原材料质量等的督查,必须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自行负责食品安全责任,并配合采购人对原材料采购进行索证、索票、验货、
登记入库制度,与采购人共同对采购环节进行监督。
(8)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不得转租、转包、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或予以处罚
。
(9)中标人配合采购人作好与食堂、卫生等相关的迎检工作。
(10)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总务后勤部门的管理。
2、其他说明
(1)托管服务费以学生和教师餐费为基准,目前中餐费标准为10元/人/餐,用餐人数3200人左右
,每个学生每年用餐数约为200餐。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托管服务费以学生餐费标准和教职工餐费
5
标准的百分比为报价方式,报价不得超过学生食堂餐费标准的25%。因学生用餐严格遵循自愿原则,
上述数据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不作为承诺。
(2)清洁洗涤消毒用品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设备、设施,并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均能够正常运行。中标人在使用过程
中必须妥善使用且严加爱护。因中标人人为原因导致学校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食堂的所有设
施、设备,中标人仅有使用权,无处置权。合同期限届满的,或须终止合同的,应按签订合同时的资产
清单将食堂财物如数交回给采购人。
(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进行资产清理,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按国有资产管理
要求,确保采购人国有资产不流失。
(5)中标人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务关系与采购人无关,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对其从事的一切经营服务行为负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安全责任。
(6)中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将终止委托经营协议,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汇报情况,并追究
其他相关责任:
6.1.师生满意度达不到85%的;
6.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委托经营协议要求的;
6.3.严重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
6.4.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的;
6.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6.6.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6.7.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行为的。
(7)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遵从的法律法规:
7.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7.3.《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
7.4.《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19〕74号)
7.5.《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
7.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
四、服务的特殊要求:
1、经营原则
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服务育人。
6
2、学生食堂管理
2.1管理制度和规定
2.1.1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食堂管理负总责。学校建立由主管的校级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
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管理。
2.1.2膳食委员会监督制度
学校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伙食质量、食品安全、服务
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
2.1.3缴费陪餐制度
学校每餐安排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按同样标准缴费陪同学生就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陪餐记录。
2.1.4信息公开制度
学生食堂应每天公示食堂物资采购、检验证明、带量食谱等情况,每月公示食堂经费收支情况,
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1.5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2.1.6考核追责制度
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经营和管理考核和追责制度。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学期度考核。依据考核情
况和结论,按照制度规定实施对中标人的追责。
2.1.7食品储存和加工管理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验收、检测、食品储存、粗加工、烹制、留样、中心温
度、出品检验、二次更衣、无菌无声配餐、消洗服务、环境卫生等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如食品加
工操作流程不规范、售卖的食品、配料不清洁或变质、过期,一次罚款5000元,累计发现三次解除合
同。如造成严重后果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1.8食品供应管理
学生食堂供餐采用包餐制,由营养师制定每周带量食谱,并提前经膳食委员会审核后公布。
2.1.9财务管理
学生食堂实行专账核算,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只能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
2.1.10餐饮质量管理
7
学生食堂应为学生提供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做到保质保量,保证质价相符。
不得制作供应对学生身体有害的食品。
2.1.11检查监督管理
学校将制订和实施学生食堂日常监管办法,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监督,及时
掌握学生食堂运营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采购人开学情况确认具体工作周期,
每年的工作周期为10个月左右),服务一年后学校组织对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达
到85%以上则再续签合同。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
2.2
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根据每学期食堂总的实际伙食费和中标人所投服务费比例按月支付托管服务费,
凭发票付款;按月支付,下月初10号之前支付上月款项(如遇特殊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
3.
本项目为费用总包干方式。中标人的托管服务费包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劳保福利、劳
卫用品、税费、管理费、员工遣散费、员工住宿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
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
附件:学校食堂监督量化考核评分表
9
考核监管成员签字:
食堂管理员签字:
年月
日
10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食堂师生满意度测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办好学校食堂,提高师生伙食质量和食堂服务质量,办师生满意的食堂,
特制定《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食堂满意度测评方案》。
二、测评范围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
三、测评方法
1、测评实施者:学校成立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测评。测评小组由学校总
务处、工会、政教处、食堂管理委员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
2、测评对象:在校就餐人员。
3、测评内容:饭菜卫生状况、环境卫生、饭菜份量、饭菜价格、饭菜口味、菜式
品种、饭菜保温、服务态度等。
4、测评内容:饭菜卫生状况、环境卫生、饭菜份量、饭菜价格、饭菜口味、菜式
品种、饭菜保温、服务态度等。
5、测评频次:每学期不低于两次。
6、食堂师生满意度计算方法:每次测评后进行汇总。满意率=(满意票数+基本满
意票数×0.9)÷测评总票数,最后得出师生满意度,师生满意度=八项测评内容满
意率之和÷8,并且由测评汇总人、测评小组人员及食堂负责人在满意度测评汇总
表上签字。
四、测评反馈
每次测评汇总的结果及时报学校行政会,在食堂管理会上和全体教师会上通报,
并将结果在公示栏上公示,及时反馈给食堂负责人,以便食堂整改。食堂整改措
施向就餐师生公示,师生满意度低于85%,学校有权取消其托管资格。每次测评表
和测评汇总表学校及时保存,并备上级检查。
1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食堂师生满意度测评表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堂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需要你的真实评价和真诚
意见、建议,请你实事求是,公正地填写下面的测评表。你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将
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办好食堂。
测评日期年月日
1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食堂师生满意度汇总表
学校会餐总人数:人参加测评人数:人
汇总日期:年月日
学校测评汇总人签字:
学校测评小组人员签字:
食堂负责人签字:
注:计算百分率时,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满意度时,百分号前保留整
数。
13
(招标编号:2022-TZ887)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劳务托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劳务托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劳务托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劳务托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4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
26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
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东湖西路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731-818539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联系人:周习军王彦芝
电话:0731-8511839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认真贯彻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师生餐饮质量,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保障学生
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按照《湖南省中小学
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文件、《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1
9〕74号)文件精神,引进社会优质资源,对采购人食堂餐饮服务实行劳务托管服务。
二、采购内容:
1、本项目所采购内容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食堂劳务服务,为全校学生提供学期工作
日的中餐服务、为全校教师员工提供学期工作日及周日的早、中、晚三餐服务、学校公务接待用餐服
务、各型会议用餐服务、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用餐服务,如应急保障就餐服务。
2、供餐种类及标准
餐次 | 供餐种类及标准 | 备注 |
早餐 | 需提供包子、油条、粥、粉、面、炒饭等供 教师选择 | 每天主食不能少于四样 |
中餐 | 学生:四菜一汤 教师:四菜一汤 | 中餐菜品品种每周不重复,食品营养 搭配科学合理,就餐标准以采购人确 定为准。 |
晚餐 | 教师:四菜一汤 | 晚餐菜品品种每周不重复,食品营养 搭配科学合理,就餐标准以采购人确 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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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基本要求及其他说明:
1、基本要求
(1)工作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学生食堂的经营规模,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如营
养师等)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检验员等;所有工作人员需培训上岗、均须具备健康证。
(2)食品储存和加工安全:
中标人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储存和加工食品。做好快速检测并
公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发现变质
和过期食品要及时清理销毁。食品加工要在符合条件的操作间进行,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
透。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
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为48小时以上。
(3)菜品质量:中标人严格按照《中国青少年膳食标准》为学生提供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营养丰
富的饭菜,做到保质保量。学生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对学生身体有害的食品。
(4)环境卫生:中标人负责食堂、餐厅、食堂走廊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5)消防安全:中标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工作人员的消防培训及消防演
习,确保安全到位。
(6)中标人负责食堂厨具、水、电、燃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同一批次单次单个的维修及配件价格在
600元以下的由中标人承担,同一批次批量的易耗品价格在600元以下的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必须制定学期经营计划,并接受采购人对食堂操作、服务、原材料质量等的督查,必须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自行负责食品安全责任,并配合采购人对原材料采购进行索证、索票、验货、
登记入库制度,与采购人共同对采购环节进行监督。
(8)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不得转租、转包、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或予以处罚
。
(9)中标人配合采购人作好与食堂、卫生等相关的迎检工作。
(10)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总务后勤部门的管理。
2、其他说明
(1)托管服务费以学生和教师餐费为基准,目前中餐费标准为10元/人/餐,用餐人数3200人左右
,每个学生每年用餐数约为200餐。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托管服务费以学生餐费标准和教职工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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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百分比为报价方式,报价不得超过学生食堂餐费标准的25%。因学生用餐严格遵循自愿原则,
上述数据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不作为承诺。
(2)清洁洗涤消毒用品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设备、设施,并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均能够正常运行。中标人在使用过程
中必须妥善使用且严加爱护。因中标人人为原因导致学校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食堂的所有设
施、设备,中标人仅有使用权,无处置权。合同期限届满的,或须终止合同的,应按签订合同时的资产
清单将食堂财物如数交回给采购人。
(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进行资产清理,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按国有资产管理
要求,确保采购人国有资产不流失。
(5)中标人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务关系与采购人无关,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对其从事的一切经营服务行为负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安全责任。
(6)中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将终止委托经营协议,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汇报情况,并追究
其他相关责任:
6.1.师生满意度达不到85%的;
6.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委托经营协议要求的;
6.3.严重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
6.4.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的;
6.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6.6.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6.7.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行为的。
(7)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遵从的法律法规:
7.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7.3.《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
7.4.《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19〕74号)
7.5.《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
7.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
四、服务的特殊要求:
1、经营原则
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服务育人。
6
2、学生食堂管理
2.1管理制度和规定
2.1.1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食堂管理负总责。学校建立由主管的校级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
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管理。
2.1.2膳食委员会监督制度
学校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伙食质量、食品安全、服务
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
2.1.3缴费陪餐制度
学校每餐安排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按同样标准缴费陪同学生就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陪餐记录。
2.1.4信息公开制度
学生食堂应每天公示食堂物资采购、检验证明、带量食谱等情况,每月公示食堂经费收支情况,
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1.5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2.1.6考核追责制度
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经营和管理考核和追责制度。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学期度考核。依据考核情
况和结论,按照制度规定实施对中标人的追责。
2.1.7食品储存和加工管理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验收、检测、食品储存、粗加工、烹制、留样、中心温
度、出品检验、二次更衣、无菌无声配餐、消洗服务、环境卫生等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如食品加
工操作流程不规范、售卖的食品、配料不清洁或变质、过期,一次罚款5000元,累计发现三次解除合
同。如造成严重后果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1.8食品供应管理
学生食堂供餐采用包餐制,由营养师制定每周带量食谱,并提前经膳食委员会审核后公布。
2.1.9财务管理
学生食堂实行专账核算,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只能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
2.1.10餐饮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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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应为学生提供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做到保质保量,保证质价相符。
不得制作供应对学生身体有害的食品。
2.1.11检查监督管理
学校将制订和实施学生食堂日常监管办法,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监督,及时
掌握学生食堂运营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采购人开学情况确认具体工作周期,
每年的工作周期为10个月左右),服务一年后学校组织对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达
到85%以上则再续签合同。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
2.2
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根据每学期食堂总的实际伙食费和中标人所投服务费比例按月支付托管服务费,
凭发票付款;按月支付,下月初10号之前支付上月款项(如遇特殊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
3.
本项目为费用总包干方式。中标人的托管服务费包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劳保福利、劳
卫用品、税费、管理费、员工遣散费、员工住宿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
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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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学校食堂监督量化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打分标 准 | 备注情 况 |
卫生 管理 | 1、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并上墙,日常落实到位。(未完 善落实抽查每次扣1分) 2、食堂各岗位职责明确,每天值班安排到个人。(值 班人员未尽其职每发现一次扣2分) 3、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堂基本卫生知识(抽测每次扣 1分) | 10分 | ||
环境 卫生 | 1、厨房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抽查不达标每次扣2分) 2、防蝇、防蚊、防鼠、防尘设施完善(抽查发现异常每 次扣3分) 3、餐具、用具、地面、台面、水池、物架、操作间等干 净整洁、有序,无油污(抽查不合格每次扣2分/样 ) | 20分 | ||
个人 卫生 | 1、 从业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挂牌上岗,窗口打 饭人员须戴口罩、手套;(凡抽查发现一次扣2分/ 样) 2、 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班,不在后场 吸烟,不随地吐痰。(凡抽查发现一次扣2分) | 20分 | ||
工作 人员 服务 规范 | 1、 是否提前安排一周菜谱,当天公示,并按菜谱要 求执行,做到合理搭配。(凡抽查未按要求每次扣 2分) 2、 工作人员打饭菜的服务态度是否热情、礼貌,正 确的对待每一位同学提出的问题。(凡发现或学生 反映工作中态度不友好每次扣3分) 3、 饭菜是否美味,干净卫生。(考核人员要在食堂亲 自品尝,要物有所值,从数量、质量上评分) 4、 菜的品种是否丰富,做到荤素搭配合理。(凡抽查 未按菜谱要求每次扣2分) 5、 饭菜的质量和份量是否达标,若隔餐或隔夜的饭 菜一定加热熟透,出现异常、变味则不能食用(凡 抽查或学生反映情况的均扣当天值班人员3分) | 40分 | ||
综合 其它 | (1)食堂工作人员能热心服务于每一位学生,确保能 让每一位晚到的学生能吃到可口的热饭菜。 (2)对于学生提出的合理性的建议能虚心采纳,对反 映的问题能否达到“三天反馈时限”。 (3)每月在食堂员工中评比一批“服务之星”监委员的 评比直接与食堂员工的薪酬奖励挂钩。 (4)每学期开展一次食堂“开放日”并对食堂管理服务 提出建议、意见。 (5)监管委员组在食堂开展“食无语”活动,宣传勤俭 节约的美德。 | 10分 |
9
考核监管成员签字:
食堂管理员签字:
年月
日
10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食堂师生满意度测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办好学校食堂,提高师生伙食质量和食堂服务质量,办师生满意的食堂,
特制定《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食堂满意度测评方案》。
二、测评范围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
三、测评方法
1、测评实施者:学校成立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测评。测评小组由学校总
务处、工会、政教处、食堂管理委员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
2、测评对象:在校就餐人员。
3、测评内容:饭菜卫生状况、环境卫生、饭菜份量、饭菜价格、饭菜口味、菜式
品种、饭菜保温、服务态度等。
4、测评内容:饭菜卫生状况、环境卫生、饭菜份量、饭菜价格、饭菜口味、菜式
品种、饭菜保温、服务态度等。
5、测评频次:每学期不低于两次。
6、食堂师生满意度计算方法:每次测评后进行汇总。满意率=(满意票数+基本满
意票数×0.9)÷测评总票数,最后得出师生满意度,师生满意度=八项测评内容满
意率之和÷8,并且由测评汇总人、测评小组人员及食堂负责人在满意度测评汇总
表上签字。
四、测评反馈
每次测评汇总的结果及时报学校行政会,在食堂管理会上和全体教师会上通报,
并将结果在公示栏上公示,及时反馈给食堂负责人,以便食堂整改。食堂整改措
施向就餐师生公示,师生满意度低于85%,学校有权取消其托管资格。每次测评表
和测评汇总表学校及时保存,并备上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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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食堂师生满意度测评表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堂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需要你的真实评价和真诚
意见、建议,请你实事求是,公正地填写下面的测评表。你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将
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办好食堂。
测评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测评内容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 不满意 (√) |
1 | 饭菜卫生状况 | |||
2 | 环境卫生 | |||
3 | 饭菜分量 | |||
4 | 饭菜价格 | |||
5 | 饭菜口味 | |||
6 | 菜式品种 | |||
7 | 饭菜保温 | |||
8 | 服务态度 | |||
对学校食堂的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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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斑马湖小学食堂师生满意度汇总表
学校会餐总人数:人参加测评人数:人
汇总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测评内容 | 满意 票数 | 基本满 意 票数 | 不满意 票数 | 满意率=(满意票数+基 本满意票数×0.9)÷测 评总票数 |
1 | 饭菜卫生状况 | % | |||
2 | 环境卫生 | % | |||
3 | 饭菜分量 | % | |||
4 | 饭菜价格 | % | |||
5 | 饭菜口味 | % | |||
6 | 菜式品种 | % | |||
7 | 饭菜保温 | % | |||
8 | 服务态度 | % | |||
师生满意度: %(师生满意度=八项测评内容满意率之和÷8) |
学校测评汇总人签字:
学校测评小组人员签字:
食堂负责人签字:
注:计算百分率时,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满意度时,百分号前保留整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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