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L24101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燃气管线接入
燃气工程
金额
198.0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tzb-20240213
预算金额
198.07万元
招标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袁龙1333140971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姚清涛0431-8537036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7/2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8/06
公告正文
L24101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4021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L24101项目-燃气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980704.54 元,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生活服务中心燃气管线接入及附属工程,包括前期燃气报批所有手续需独 立完成(总包单位、使用单位可配合提供过程办理所需的强制性相关文件及盖章签字)、与 燃气公司、市政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正式施工、设计深化、施工资料、竣工备 案、验收送气等一系列相关手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L24101项目-燃气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L24101项目-燃气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备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l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 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4.1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一人多岗(造价人员除 外)。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和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 2024年度至今连续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否则按废标处理。
3.4.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 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职称资格有效期除 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投标文件内 所附人员证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5财务要求近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5)拒绝企业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企业保密 机构设置不齐全,保密制度措施不完备,有保密管理不良信息记录的;其他不符合保密安全 管理要求的投标人投标。(6)未处于“军队采购网”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 信名单”处罚期,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0501)和 吉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要求,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
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农民 工工资的支付,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11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 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 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 月23日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10 楼招标部)4.2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资 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其它开户证明资料注:如相 关资料现为电子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13 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10楼)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10楼)会议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24101项目-燃气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L24101项目-燃气工程;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燃气工程,主要包括食堂、生活服务中心燃气管线接入及附属工程;
2.3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2.4招标范围:食堂、生活服务中心燃气管线接入及附属工程,包括前期燃气报批所有手续 需独立完成(总包单位、使用单位可配合提供过程办理所需的强制性相关文件及盖章签字)、 与燃气公司、市政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正式施工、设计深化、施工资料、竣工 备案、验收送气等一系列相关手续。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1980704.54元; 2.7计划工期: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5日,共计【26】日历天;(具体时间以 实际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 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4.1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一人多岗(造价人员除 外)。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和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 2024年度至今连续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否则按废标处理。 3.4.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 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职称资格有效期除 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投标文件内 所附人员证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5财务要求近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5)拒绝企业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企业保密 机构设置不齐全,保密制度措施不完备,有保密管理不良信息记录的;其他不符合保密安全 管理要求的投标人投标。(6)未处于“军队采购网”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 信名单”处罚期,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0501)和 吉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要求,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 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农民 工工资的支付,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11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 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 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3日16时00
分,请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10楼招标部); 4.2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 5)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6)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其它开户证明资料 注:如相关资料现为电子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06日13时30分。开 标地点为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开标室。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 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 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中建八局项目部 联系人: 袁龙 电话:133314097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姚清涛 联系电话:0431-8537036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王金波:17602441174; 郑大振:1894006505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公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王金波:17602441174; 郑大振:18940065058 o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中建八局项目部 联系人:袁龙 电 话:133314097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 姚清涛 电 话: 0431-8537036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姚未系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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