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漳平站修工业气体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漳平站修工业气体)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DLWC202412)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福州东车辆段现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漳平站修工业气体公开询价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2项物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溶解乙炔气(C2p) | 含量≥98.0% 3kg | 瓶 | 420 | 自合同签订之日-2025年9月30日 | 漳平站修所 |
2 | 氧气(O2) | 含量≥98% 一等品 5m3 | 瓶 | 720 | 自合同签订之日-2025年9月30日 | 漳平站修所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报价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物资。
3.2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必须是检验合格的产品。各种产品的规格、材质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除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其他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
3.3认证许可证:报价人需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报价人为生产厂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
3.4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②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以及违反合同正在接受采购人调查处理的供应商,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③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④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招标项目。
3.5相关产品质量、包装、运输、标志、安全警示等安全、技术要求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充分满足买方铁路运输安全使用需求及日常作业需要。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3.5.1⑴工业氧气:含量≥98% 一等品 5m3,气体压力为13±0.5MPa,氧气气瓶表面为淡酞蓝色,字样为黑色,瓶阀侧接嘴处不能有炭黑或焦油等异物。
⑵溶解乙炔气:含量≥98.0%,气体净重为3±0.2kg,乙炔气瓶表面为白色,“乙炔”、“不可近火”等字样为红色,气体添加物由卖方在出厂前添加完毕。
3.5.2气瓶上应粘贴气体充装检验合格证;
3.5.3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颜色应清晰;
3.5.4瓶体上不能有影响使用的缺陷,如机械损伤、变形、腐蚀、温度异常等;
3.5.5螺纹完好,螺纹旋向与需要的气体性质一致;
3.2.6气瓶由卖方提供,卖方提供的气瓶需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要求,所供应气体的充装单位需要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资质,气瓶需由充装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注册。
3.2.7各种气瓶送达到买方前,气瓶安全附件(如气瓶防震圈、气瓶帽等)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每个气瓶配备2个气瓶防震圈,并符合《气瓶防震圈》(LD-52-94)是要求。气瓶使用登记代码永久性标记和检验合格标志清晰,并具有充气出厂合格标志,气瓶明显位置须有手机可识别的二维码或条形码(二维码或条形码内包含制造单位、制造时间、登记单位、充装单位、充装日期、检验有效期等信息),不得使用超检验有效期和报废气瓶,到货装卸时,做好气瓶缓冲保护准备工作,避免装卸不当造成的安全隐患。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1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
询价线上项目,供应商需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流程: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报名>我要报价),CA加密。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福州东车辆段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 福州东车辆段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三环路728号
邮政编码: 350000
电 话: 13015758103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 福州东车辆段操作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福州东车辆段
日期: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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