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招标
金额
268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n2023-19
预算金额2680万元
招标联系人-132602867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公告: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YN2023-1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8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总投资约268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一标段;
(002)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二标段;
(003)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三标段;
(004)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承揽能力,需提供承揽能力承诺书;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招标文件)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有中新天津生态城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在生态城相关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故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恶意拖欠工程相关费用的等情况);
(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002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承揽能力,需提供承揽能力承诺书;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招标文件)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有中新天津生态城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在生态城相关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故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恶意拖欠工程相关费用的等情况);
(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003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承揽能力,需提供承揽能力承诺书;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招标文件)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有中新天津生态城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在生态城相关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故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恶意拖欠工程相关费用的等情况);
(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004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承揽能力,需提供承揽能力承诺书;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招标文件)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有中新天津生态城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在生态城相关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故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恶意拖欠工程相关费用的等情况);
(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要求:(1)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承揽能力承诺书原件(2)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若非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须递交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中需要注明所投标段)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标段,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总投资约2680万元。
1.2项目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内。
1.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永定洲公园(含永定新河桥至闸所段蓟运河河堤及定城临时绿化)、生态谷公园(起步区段)、篮球公园、轮滑公园、青年公园、儿童公园、万科公园、二生活社区公园、南部片区街角及商业活力带水景灯光运行等公园管理,投资额为700万元;
工作内容:保洁、水景灯光运行、公共卫生间运行维护、设施维护维修等公园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二标段: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动漫前广场、动漫中心公园、动漫绿轴、动漫中路及香堤公园、南门区广场、中津大道街角公园、蓟运河河岸公园一-期(一二五标段)、蓟运河河岸一期景观工程(河堤步道及景观完善)、蓟运河堤外湿地等公园管理,投资额为600万元;
工作内容:保洁、水景灯光运行、公共卫生间运行维护、设施维护维修等公园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三标段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三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故道北岸一/二期、故道示范段、静湖湖岸公园(含论坛岛)、景观平台(周边)、静湖南路街角、蓟运河河岸公园一期(三四五标段)、蓟运河河岸二期、泰九路、白鹭洲公园(一期、二期)、中生大道堤内绿化等公园管理,投资额为680万元;
工作内容:保洁、水景灯光运行、公共卫生间运行维护、设施维护维修等公园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四标段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2023-2025年公园管理项目四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惠风溪公园、故道北延段(A标)、生态谷公园(中部片区段)、41号地街角公园、甘露溪公园、北门区广场、南开中学东门小公园等公园管理,投资额为700万元;
工作内容:保洁、水景灯光运行、公共卫生间运行维护、设施维护维修等公园管理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1.4项目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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