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富美木业有限公司修建厂房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行政区:   
井研县
项目名称:   
四川富美木业有限公司修建厂房
项目位置:   
井研县石家桥工业集中区
供应面积(公顷):   
2.505744
存量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供地方式:   
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50
行业分类:   
家具制造业
土地级别:   
三级
成交价格(万元):   
210.489016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特别约定 为高标准建设井研县家居特色小镇,集约节约充分合理利用土地,按照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审议井研家居特色小镇产业园区支持政策和生产项目入园准入条件议定事项的通知》(井府常定〔2017〕205号)、井研县家居特色小镇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家具生产项目出让方案及挂牌须知特别约定的函》相关要求和精神以及家居产业集群项目用地处置协商领导小组协商结果,对入驻井研县家居特色小镇项目用地作如下特别约定: 一、土地竞得人必须将土地用于家具生产项目。 二、土地竞得人须在井研县境内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土地竞得人原则上不修建职工宿舍楼、餐饮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上述设施由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和运营。 四、板式家具、实木家具等生产设备设施、成品库房对单位面积承重能力要求高的项目,厂房须建二层以上,软体家具等对单位面积承重能力要求相对较低的项目,厂房须建三层以上。容积率以县住建部门出具的该宗地规划条件为准。 五、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严格落实环评相关要求。 六、土地竞得人在该项目未建成投产前,不得将该宗土地以转让、赠与等方式进行处分,不得抵押融资等;项目建成投产后,转让、赠与、抵押等需经井研县政府同意,所融资金只能用于该项目建设或运营,不得挪作他用。 七、土地竞得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 八、土地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5个月为以须开工建设,18个月內竣工。 九、土地竞得人若违反本特别约定上述第1至8条中任意一条,则该宗土地出让价以30万元/亩的价格计算。 十、上述九条特别约定与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特别约定为准。

土地使用权人:   
四川富美木业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下限: 1.000 上限:

约定交地时间:   
2024-01-29
约定开工时间:   
2024-06-29
约定竣工时间:   
2025-07-29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井研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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