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区道路内新增停车泊位
金额
22.0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1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11201811051454
预算金额22.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王冬立
公告正文
城区道路内新增停车泊位

工程编码 210111201811051454
工程名称 城区道路内新增停车泊位
建设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苏家屯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苏家屯城区内葵松路、百合街、白松路、乔松路等27条街路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城区道路内新增停车泊位 沈阳龙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王冬立 220548.1000 0.00 0.00 城市道路;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沈阳龙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王冬立 220548.1000
第二名 沈阳通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刘雪菲 220790.7000
第三名 沈阳正宏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董云飞 220877.080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8日
填报单位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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