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供电段特种作业及集宁安全警示教育室建设项目择优选择施工设计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供电段特种作业及集宁安全警示
教育室建设项目择优选择施工设计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ZJ-SJ-2023-10)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规范完善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97号)、《集团公司关于推动新时代铁路职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铁党办〔2023〕49号)文件精神建设,项目出资人代表为呼和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呼和浩特供电段职教金费,项目已具备设计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项目施工设计单位。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段特种作业及集宁安全警示教育室。
2.主要建设内容及满足功能要求:
2.1.呼和浩特供电段特种作业实训室。利用既有房屋改建为特种作业高压电工全景仿真模拟实训室,达到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仿真模拟实训项目培训功能,同时满足公共科目作业项目。具体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仿真模拟设备1套(含安全用具使用、10KV高压开关柜的停送电操作、10KV高压成套配电装置的运行维护、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除;电力“新三项”作业仿真模拟实训设备1套(含电力电缆作业、电力电缆核相操作、电力电缆安全施工中各项绳扣的打结操作、10KV电力电缆户内冷、热缩终端头制作及安全操作等);继电保护作业(含元件电磁型电流继电器检验、电流互感器极性检验、线路重合闸自动装置检验等);电气试验作业(含变压器变压比实验操作、氧化锌避雷器直流试验操作等);公共科目作业1套(含单人徒手心肺复苏实操、创伤包扎实操、灭火器的选择与使用);理论培训、考试场所。
2.2.集宁安全警示教育室。将既有集宁培训基地二楼多功能教室整体改建为安全警示教育及VR仿真模拟实训室,包括安全文化展厅、警示教育区、VR综合安全体验、供电安全体感、职业健康安全体验等项目,实现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交通、消防急救、健康检测等多模块仿真模拟培训、测试功能。
3.项目投资:计划投资为765万元(其中特种作业实训室355万元、集宁安全警示教育室410万元。
4.设计费用:以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5.设计期限:合同生效后20日内完成。
6.设计原则:贯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特种行业要求,同时综合利用资源,满足环保要求,只手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科学合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重视技术和效益的结合等原则。
三、对设计单位的资格要求
1. 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设计综合资质或铁路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请单位具有铁路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7.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参建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8月17日15:45前向招标人递交报名表或通过邮箱(HHHTYWZ@126.COM)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2023年8月18日15:45前向招标人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外地公司可采取快递方式递交,时间以发出快递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文件),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五、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等)。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
10.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2年内审计报告)
13.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六、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邮 编:010070
联系人:杨文忠
电 话:0471-2246273/13171027650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纪委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电话:市电0471-2244663;路电081-44663
邮编:010070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3年8月16日
附件1
报名表
报名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投标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 |
其他 | |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特种作业及集宁安全警示教育室建设“择优选择”施工设计单位公告项目(公告编号:HGDZJ-SJ-2023-10)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浩特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浩特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要求指标完成设计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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