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中铁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ec-ccdt5-2023-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琪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江坡151945968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中国中铁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轨道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C-CCDT5-2023-01)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组织本次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工作,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目前,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材料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呈西南~东北向布设从西南枢纽站(含)至东大桥站(含),线路全长19.657km,共设置18座车站18个区间1座车辆段、1出入段线及1联络线。其中换乘站8座,明挖车站7座、明盖结合车站5座、暗挖车站4座、其它2座(南湖广场站、硅谷广场站)结构工程由其它项目实施;盾构区间15个长13.88km(含出入段线盾构段1.25km)、暗挖区间4个长3.36km、出入段线明暗段长1.898km(其中盾构段1.25km、地面线41.781m、明挖区间284.1m、暗挖区间62.574m)。车辆段1座位于本线起点,占地面积24.024公顷。 本项目暂定合同额93.62亿元,由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总包形式承包。 本项目于2020年8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2.2招标范围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材料物资采购及伴随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物资供应、安装督导、试验、调试、验收、培训、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设计联络、接口协调、技术资料支持等)、仓储、运输、装载、质保期服务等。(物资需求清单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招标需求清单及数量,如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轨道材料生产、制造、供应经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必须是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金属件(JSJ-01/JSJ-0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 非金属件(FJSJ):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 橡胶垫板(XJDB):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 减振扣件(JZKJ):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 浮置板(FZB-01/FZB-0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 橡胶减振垫(XJJZD):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 轨枕(GZ-01/GZ-0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1.2.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2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3.1.2.3铁垫板、弹条、橡胶件、弹性件及尼龙件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同类零部件 CRCC 认证。 3.1.3业绩要求 金属件(JSJ-01/JSJ-02)、非金属件(FJSJ)、橡胶垫板(XJDB)、减振扣件(JZKJ)、浮置板(FZB-01/FZB-02)、橡胶减振垫(XJJZD)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包件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应满足用户需求书对应物资的相关业绩要求。 轨枕(GZ-01/GZ-0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包件物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近五年内(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条已正式开通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或大型公共项目的同类物资的生产供应及伴随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明细、合同总价等,并明确工程性质内容(附合同协议书及清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单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原件备查)。 3.1.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连续三年(2020-至今),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的材料)的财务状态良好。投标时须提供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1.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期不处于因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未发生严重合同违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未被列入吉林省或轨道交通行业不良信用黑名单,同时应附业绩对应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可附项目业主评价证明或市场监管行政部门授予的信用证书。 3.1.6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足够规模的生产车间,具有足够的产品生产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 3.1.7其他要求 3.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3.1.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7.3本次招标各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参与投标。 3.1.7.5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 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 包件投报方式 本次招标标的物为十个包件;同类物资(不含浮置板FZB-01/FZB-02)一个投标人只允许同时中一个包件。 3.4 投标人须知责任 3.4.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材料物资采购及其伴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标的物情况提供一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当合同最终签订,无论标的物是否为同一家供货,均视中标人为唯一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应保证标的物的所有产品满足《用户需求书》的相关技术要求,保证标的物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确保系统设施安全可靠运营。 3.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本项目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因法律规定或裁判文书判令招标人承担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8日至 2023年8月13日(售卖标书时间)(北京时间,下同),按照所购买的招标文件售价(允许多包件合并打款,需按交费单显示金额汇款)足额汇入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采购交易”处,点击“我的参与”—在对应项目点击“待交费用”-在“费用交纳”处,点击“电子支付”-勾选好需要交费的包件(允许多包件合并勾选生成交费单,并按交费单实际显示金额向相应交费账号付款,否则系统无法匹配成功)后点击“下一步”及“提交”-在“费用交纳”处,点击“我的交费单”-点击“交费账号”,查看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CREC-CCDT5-2023- 01+JSJ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为投标人开具的标书费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1)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lbzhaobiao@foxmail.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 4.4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4.5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2,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只有通过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汇入正确的招标文件费用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编辑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3,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3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4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需采用PDF和WORD两种格式同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命名格式须为“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例如:投标人名称+CREC-CCDT5-2023-01+JSJ投标文件)。 6.开标 6.1 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 6.2 地点: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3)。 6.3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3号北京中铁大厦东配楼 联 系 人:张 琪 联系电话:18501240816 邮 箱:ccdt6688@163.com 8.2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系人:杨江坡 电 话:15194596816 邮 箱:LBZHAOBIAO@163.com 8.3纪委监察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邮箱:gdjcjw@163.com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202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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