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瑞安市马屿镇河岙村安置留地项目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申请人瑞安市马屿镇河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我局申请办理瑞安市马屿镇河岙村安置留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该地块位于瑞安市马屿镇河岙村,地块总指标如下:
建设用地面积1378.88㎡,总建筑面积2203.44㎡,地上建筑面积2203.44㎡,容积率1.6,建筑占地面积336㎡,建筑密度24.37%,绿地面积69㎡,绿地率5%,机动车停车位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8辆(含电动自行车9个)。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66617392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瑞安市政务中心)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8日
瑞资规示〔2024〕124号瑞安市马屿镇河岙村安置留地项目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doc瑞安市马屿镇河岙村安置留地项目总平(2).pdf详情请下载附件!
建设用地面积1378.88㎡,总建筑面积2203.44㎡,地上建筑面积2203.44㎡,容积率1.6,建筑占地面积336㎡,建筑密度24.37%,绿地面积69㎡,绿地率5%,机动车停车位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8辆(含电动自行车9个)。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66617392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瑞安市政务中心)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8日
瑞资规示〔2024〕124号瑞安市马屿镇河岙村安置留地项目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doc瑞安市马屿镇河岙村安置留地项目总平(2).pdf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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