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某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某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服务
- 项目编号:TFGY-FW-GKJT-25-0266
- 交货/服务时间:绝对工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具体服务工期以本项目业主要求为准)。以满足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进度需要。
- 交货/服务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 供货范围:1)与警综平台对接,通过与警综平台的对接,将接处警信息、受立案信息、案件信息、涉案财物信息、案件处理措施信息、处理措施结果信息、案件审批信息等同步到本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案件相关信息的同步,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难度。2)与人像平台对接,与相关人像平台对接,获取人员身份信息与人像信息,将这些信息建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嫌疑人在入区登记时即可与库内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实现犯罪嫌疑人的背景核查与身份标记,辅助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民警快速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可以根据身份标记信息区分判断人员危险程度,从而合理的安排进一步工作。3)与督察平台对接,与督察平台对接,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内的视频监控点位通过国标对接的方式推送到督察平台,供督察民警使用。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与共用,节约成本。4)与上下级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对接,对接上级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能够将警情信息、嫌疑人信息、案件信息、办案区台账信息、审讯记录等办案数据信息推送到上级平台;对接各个下级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获取接收下级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推送上来的相关办案数据,对辖区所有办案区案件数据、音视频数据和报警数据进行统一接入和集中管理,并能够对下级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使用情况及运行情况进行统揽。5)与执法办案辅助系统对接,对接执法办案业务系统及办案区其他辅助系统进行对接,如电子笔录系统、语音转写系统等,实现智能辅助办案,提高办案效率。6)与执法记录仪平台对接,对接执法记录仪平台,获取执法记录仪音视频信息,并关联警情及案件信息,包括警情编号、案件编号、接处警内容、处警民警信息等,从而实现辖区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资料与警情、案件关联并形成“一案一档”。7)与移动服务总线的对接,系统能够与本地移动服务总线对接,满足本地移动服务总线统一注册访问机制的要求,实现统一认证授权、移动应用发布,从而保障移动办案APP可以满足本地要求,在本地警务超市中上架使用。
- 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人员、技术能力。
(2)具备本采购项目相应经营范围资质。
(3)业绩证明(近2年不低于10万元类似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2个)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要求。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1月25日 15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某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2月06日 16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合同签约主体: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薛艳波
电话:010-82399402
传真:
电子邮件: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