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晶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时春025-86338454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市际河道断面水文监测工程已由苏发改投资发〔2022〕10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出资比例为省级投资100%,项目法人为江苏省市际河道断面水文监测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市际河道断面水文监测工程水质监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境内(南京、无锡、苏州、盐城、扬州、镇江、泰州7市)。
2.2本合同项目招标内容:气相—色谱质谱仪(含前处理设施)、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流动分析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仪、全自动紫外测油仪、液相色谱仪(含预处理设施)、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含自动进样设施)、高锰酸盐全自动分析仪、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等16台/套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3本合同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应是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或集成商。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或其国内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含气相—色谱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流动分析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仪、全自动紫外测油仪、液相色谱仪、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质谱)仪、高锰酸盐全自动分析仪、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中至少一种。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0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8.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注:“(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中的设备指“气相-色谱质谱仪”,不包括其他仪器设备。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1.0;0.99;0.98,开标现场抽取;
β—T×α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50%;55%;6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1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99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报价:30分;2.商务:7分;3.单位业绩:6分;4.技术方案:57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信用等级
按省水利厅最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计分。

企业信用参照“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4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业绩,且合同中所购设备至少含气相—色谱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流动分析仪、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质谱)仪中一种的,500万元≤单项签约合同金额(合同签约价)<600万元,每提供1个得1分;600万元≤单项签约合同金额(合同签约价)<700万元单项签约合同,每提供1个得2分;金额≥700万元,每提供1个得3分。有多个合同业绩的,累计算分,满分为6分。
注: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须以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为准(转包和分包合同无效)。

6

认证、管理体系评分标准

认证、管理体系

投标人通过QES体系认证(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ISO管理体系认证)的,以证书显示为准,每有一种证书得1分。共3分。
注: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赋分。

3

 
2.2.4
(2)

技术评分标准

大型设备选型响应性

气相-色谱质谱仪(含前处理设施)、连续流动分析仪、液相色谱仪(含预处理设施)、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A型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B型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6种设备,设备配置、选型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得15分。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标“★”的核心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4分,扣完为止;标“★”的核心指标每有一项正偏离加2分,最多加12分。
注:具体技术性能指标需提供由设备生产厂家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赋分。

27

中小型设备选型响应性

原子吸收光谱仪、全自动紫外测油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仪、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高锰酸盐全自动分析仪5种设备,设备配置、选型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得9分。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标“★”的核心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标“★”的核心指标每有一项正偏离加1.5分,最多加9分。
注:具体技术性能指标需提供由设备生产厂家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赋分。

18

测试检验

所有仪器均提供检定/校准服务(附履行承诺及证书样本,预处理等辅助设施不需要提供),得2分,有缺项不得分。

2

安装调试

(1)设备和系统调试方案描述详细、内容完整、过程清晰、步骤合理、方法正确的,最高得1分。
(2)人员安排、进度安排、安全措施等各项方案具体的,最高得1分。

2

项目负责人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以硕士毕业证书或高工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得2分;具有本科学历或工程师资格、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以本科毕业证书或工程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得1分。
注: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赋分。

2

技术培训

根据投标文件中各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的培训服务要求所做的承诺,考察各供应商的具体培训方案及承诺。酌情给分,最高得2分。

2

售后服务

根据投标文件中各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所做的服务承诺及服务方案。酌情给分,最高得2分。

2

优惠条件

所有仪器设备提供免费质保延长的,每延长2年(含工时和耗材)得1分,最多2分。以上需提供设备制造商服务承诺书,否则不予赋分。

2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30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水利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联系人:陈晶晶
联系电话:025-863385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6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马时春、王玉燕、陈军
电话:025-8633845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2173607732@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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