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标公告】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公告
零碳排放技术方案物业商务服务方案编制近零碳排放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货物招标服务工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招标代理业务人工近零碳创建近零碳目标测算近零碳试点能源消费趋势分析碳排放量碳汇量二氧化碳排放能源加工转化模块电力现代渔业渔业布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繁育海洋牧场滩涂和浅海贝藻类增养殖群岛型旅游业海洋高端康养产业海洋能源环保产业风能深冷能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利用海上风电场海洋文化体育绿色能源体系建设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洁净煤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海水源热泵海上风电网零碳建筑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低碳建筑设计技术低碳建筑施工技术低碳建筑材料节能通风空调系统节能照明系统建筑节能控制系统超低排放建筑示范保温墙体太阳能利用设施老旧车辆新能源汽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智慧交通发展智慧港口智慧公路智慧交通平台建设国土绿化湿地保护海洋碳汇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通道绿化农田林网建设湿地污染碳汇渔业碳交易产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碳排放达峰中和研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金额
68.9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azb2022365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琪0411-82807797
中标公司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68.9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公告】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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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市长海生态环境分局(单位
名称)的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综制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行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7人,营业收入为9562.56万元,资产总额为24072.33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系扣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中心硫投理段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月31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AZB2022365
项目名称: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
招标人:大连市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招标代理人: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月
目录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评标方法
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
投标邀请函
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与管理系统中供应商界面内政府采购模块下,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31日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AZB2022365
项目名称: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70万元
拦标价:无
采购需求: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预期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分包情况: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 |
CAZB2022365-1 | 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 | 70万元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redit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https://credit.dl.gov.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②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1月31日09:00时前进行查询。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与管理系统中供应商界面内,政府采购模块下,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alian.gov.cn/dlweb/)--供应商端口登录到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报价)文件菜单中上传电子版(.DLTF)格式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在线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注意事项:1.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按照“供应商入库流程”进行注册。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系统登录与注册中选择“供应商”,输入账号密码,进入“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平台”—“政府采购”—“采购文件下载”—“录入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下载。3.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要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信息并生成回执码。未按规定录入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4.如本项目不见面方式有任何后续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告信息。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东山A园1号
联系方式:0411-89882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联系方式:0411-82807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琪、贾凤徕
电话:0411-82807797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一、项目名称: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二、项目编号:CAZB2022365 |
2 |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
3 | 投标保证金额:无。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建立预付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财采【2020】54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4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5 | 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二)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redit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https://credit.dl.gov.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1月31日09:00时前进行查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投标人应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在线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注意事项:1、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b100354d-1eb1-4454-ad57-2b80f3e8f21e&CategoryNum=009001004按照供应商入库流程”进行注册。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系统登录与注册中选择“供应商”——>输入账号密码“进入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平台”——>“政府采购”——>“采购文件下载”——> “录入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下载。3、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要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信息并生成回执码。未按规定录入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
7 | 1、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2、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资料下载一政府采购电子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程序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DLTF加密格式,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09:00(北京时间)前登陆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4、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
8 | 备份投标文件要求:1、制作要求:备份投标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2、份数及存储介质:1份光盘或者U盘(光盘或者U盘刻录的文件格式为.ndltf(不加密)。3、密封和标记:(1)投标人应将备份文件密封,并进行包封。(2)包装封皮上应:①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②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备份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递交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31日08:50-09:00整(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五楼2开标室门口(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当面递交。5、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同时出具《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授权函》(授权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6、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备份投标文件。注: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 |
8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9 | 本项目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无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注意事项:1、CA 锁办理流程: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CA),咨询电话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742656。2、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infodetail/?infoid=7ff18161-ae0e-43fe-b6a7-0bdd76f50226&categoryNum=0090010043、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4、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在[已上传]中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上传]按钮, 在弹开的页面中点击[模拟解密]按钮,确认使用该锁能正常解密。5、本项目为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6、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线上签到、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表信息确认等开标流程。7、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的最后,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在开标评审环节保持畅通,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8、项目投标人使用网上开标大厅需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上进行会员入库,入库地址:(http://ggzyjy.dl.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_DL/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aspx)。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审核电话0411-65850578)。未入库投标人无法使用网上开标大厅。9、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10、投标人须在开标系统中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
10 | 项目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预期成果。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1 | 付款方式:项目成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无息)。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流程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金额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
12 | 总预算:7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3 | 招标文件中以“★”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
14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采购人名称:大连市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预期成果。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项目成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无息)。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流程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金额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5.经查询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redit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https://credit.dl.gov.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1月31日09:00时前进行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在项目评审开始前,在开标室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工作。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提供本企业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行业。
4.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公司可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信用担保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七)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如有未尽事宜,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评标办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澄清文件的,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电子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2、3、4、5、13项为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缺少任意一项材料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函;
*2.服务项目报价表;
*3.服务响应表
*4.商务条款响应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项目服务方案;
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8.质量保证措施;
9.进度保证措施;
10.业绩一览表;
11.其他;
12.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13.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出具《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建立预付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财采【2020】54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八)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使用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资料下载一政府采购电子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程序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DLTF加密格式。
3、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4、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2、电子标书递交要求: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3、本项目为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线上签到、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表信息确认等开标流程。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上传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电子开标。
2.电子开标时,各投标人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
3.电子开标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
5.投标人须在开标系统中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应在线提交异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异议应当及时处理。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长海生态环境分局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的;
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未响应“★”号条款;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在线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
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项目服务方案得分相同的,按照业绩得分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情况如果得分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10.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二)中标通知书
1.招标代理人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供。
(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类+别+费中标金额+(+万+元)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人民币×1.5%=1.5万元人民币
(500-100)万元人民币×1.1%=4.4万元人民币
(1000-500)万元人民币×0.8%=4万元人民币
(2000-1000)万元人民币×0.5%=5万元人民币
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人民币
4.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
(1)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上述服务收费标准的8折取费。
(2)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下的项目,每个项目按2000元取费。
(3)专家评审劳务费依据《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财采[2018]1161号)执行,专家评审劳务费由采购人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七)腐败和欺诈行为
此合同项下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为此目的,定义:(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采购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
(八)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履约: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CAZB2022365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大连市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接收法律文书或书面文件材料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东山A园1
联系方式:
接收人:
受托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接收法律文书或书面文件材料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接收人: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范围
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服务。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该费用已包含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预期成果。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详见《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AZB2022365)“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内容(招标文件上述内容中有关本项目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提供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响应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磋商采购文件中未明确的相关服务要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由于本项目服务具有特殊性,不能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解释说明。
(二)服务方式:详见《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AZB2022365)内容。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
(四)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报告。
(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如果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材料提供给合同外的第三人,由此产生的纠纷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由此给甲方及甲方授权的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诉讼费、仲裁费用、律师费、甲方的其他损失等)。
五、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一)非经司法或行政部门、司法程序、外部法律事务或财务顾问单位要求,或双方书面达成一致,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约定事项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合同之外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知悉或获取的与甲方相关所有信息、资料、文件内容,均属于应予保密的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公开。
(三)涉密人员范围: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雇员中,凡知晓合同上述保密内容的人员均应在履行本合同中承担保密义务。
(四)泄密责任:任何违反本条约定导致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六、付款方式:
1、项目成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无息)。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流程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甲方逾期支付合同金额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2、以上付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为甲方开据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甲方可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如因财政审核导致无法完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已完成工作进行审查,并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意见及建议。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
八、验收标准及程序
(一)验收依据
具体依据如下:
(1)本项目招、投标书的所有文件,尤其是项目需求部分;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双方签字的变更需求(如有),包括《合同或合同变更情况》;
(3)其他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
(二)预期成果
1.《长海县近零碳排放技术方案》文本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
(三)验收程序:
(1)甲方组织相关单位专家成立验收小组;
(2)验收小组按照验收标准进行质量评审,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工作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可以对质量评审结论申述意见。
(3)甲方在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
(4)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未通过质量评审的,按违约责任第(二)项处理。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期提供、完成服务的或存在其他延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情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十个工作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该服务,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交的成果无法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发出如下任一指令,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①乙方应重新提供服务,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解除该不合格部分的合同,甲方可以将该不合格部分服务指定分包给其他单位,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扣除乙方相应部分费用,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无论甲方采用①或②的解决方案,乙方除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负担甲方因此支付的全部额外费用。
(四)若乙方第2次提供的服务成果仍无法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引起项目费用增加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增加费用,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六)乙方应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中“项目人员配置一览表”所列名单安排人员完成本项目,且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证明上述人员与乙方之间的存在劳动关系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上述乙方人员应保持稳定,在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不能更换,因重大疾病治疗、司法处理及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更换的,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并且更换后的人员不低于原工作人员的资历。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须确保成果文件的内容和制作成果文件、提供服务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如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未整改至符合甲方要求、合同约定和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违约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为保障权益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邮寄送达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十)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即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十一)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若甲方已经一次性支付100%合同价款(本合同金额)的,乙方还应退还甲方本合同未履行期间对应的服务费,本合同未履行期间对应的服务费计算方式为:【】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疫情原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填‘视为’或‘不视为’】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的,视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乙方已完成且满足本合同要求的工作产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即可,双方如有其他损失均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2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招标文件、服务所需材料、人工等分项价格表
2.服务质量标准
3.乙方投标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约定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合同正本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研究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按照党中央、省、市、县政府有关安排,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长海县近零碳创建研究。深入研究分析长海县碳排放变化趋势及特征,精准识别长海县建设近零碳的优势及面临的挑战,基于长海县社会经济发展态势、重点领域排放特征等因素及控排潜力,合理设置发展情景,开展长海县近零碳目标测算,明确长海县近零碳创建工作指标体系、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编制《长海县近零碳排放技术方案》,为推动长海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项目研究内容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领域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厅函〔2020〕169号)、《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年生态环境部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研究内容具体如下:
1、按照辽宁省和大连市层面近零碳试点工作安排部署,梳理分析长海县能源消费情况及碳排放现状及趋势,识别长海县建设近零碳试点的优势及面临的挑战。
2、结合长海县社会经济发展态势、重点领域排放特征等因素及控排潜力,综合研判各领域未来规划活动水平、能源消耗强度、能源消费结构、碳吸收汇等发展情况,进行近零碳目标测算,并制定近零碳创建工作指标体系。
3、基于上述研究成果,研究提出长海县近零碳创建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形成《长海县近零碳排放技术方案》。
三、项目规划范围
方案范围涵盖长海县所辖行政区域。
四、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一)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现状和趋势分析研究
通过文献调研、数据资料收集以及针对重点部门、行业、企业的实地访谈,深入了解长海县社会经济发展特点、能源消费的特征以及历史年份碳排放量、碳汇量的变化趋势;基于长海县历史年份的碳排放数据,梳理长海县碳排放总量及排放源构成,分析长海县碳排放总量的历史变化趋势及规律,识别重点排放领域及排放源;明确全县的重点排放领域、行业和企业,辨析重点能源消费品种;调研长海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全县创建近零碳排放的基础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二)近零碳排放目标研究及可行性分析
基于长海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重点领域排放情况等因素,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承诺为指引,以长海县能源资源的实际禀赋、各有关专项规划、各行业节能减排潜力等为依据,设置符合长海县发展预期的基准情景以及不同节能、降碳力度的低碳情景,并采用合理的模型详细测算全县的碳排放总量及碳汇量变化趋势,明确长海县近零碳排放总体目标,制定长海县近零碳排放建设指标体系,并对长海县未来节能减碳空间、重要时间节点目标减碳量、重点行业目标减碳量的可达性作可行性分析。
情景设置 | 能源需求模块部门活动水平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
历史统计数据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 能源需求模块部门活动水平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
部门能耗强度部门能源结构能源加工转化模块电力供应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
部门能耗强度部门能源结构能源加工转化模块电力供应 | 各类能源及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
各部门发展规划 | 过程排放因子 |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非能源排放能源需求 | ||||||||||||||||||
各部门发展规划 | 部门能耗强度部门能源结构能源加工转化模块电力供应 | 能源平衡 | 能源平衡 | |||||||||||||||||||||||
部门能耗强度部门能源结构能源加工转化模块电力供应 |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 |||||||||||||||||||||||||
能源规划 | 能源供应 | 过程排放因子 |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 |||||||||||||||||||||||
能源加工转换 |
温控方案热力供应
节能规划能源加工损失
图2长海县近零碳排放预测思路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研究
1.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
本方案拟从做强现代渔业、加快发展群岛型旅游业、积极培养新兴海洋产业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
在做强现代渔业方面,拟从科学调整渔业布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繁育、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有序发展滩涂和浅海贝藻类增养殖、提升海洋渔业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加快发展群岛型旅游业方面,拟优化旅游业空间布局、推进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在积极培养新兴海洋产业方面,拟培育海洋高端康养产业,加快发展海洋能源和环保产业,推进风能、深冷能源综合利用等新能源利用,加强海上风电场建设,培育发展海洋文化体育等产业。
2.加快绿色能源体系建设
本方案将以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为目标,初步提出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电网安全体系建设等任务,并根据对长海县能源开发与利用低碳发展的需求分析,分别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在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方面,拟采取实施化石能源总量精细化管控,推广洁净煤及相关燃烧设备,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等措施。在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方面,拟积极推进风电、海水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在完善电网安全体系建设方面,拟从打造安全可靠供电网络、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加快海上风电网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
3.推进零碳建筑发展
本方案初步提出推广绿色建筑、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任务,并围绕各任务提出具体建设措施。
在推广绿色建筑方面,拟采取严格实施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鼓励应用低碳建筑设计技术、低碳建筑施工技术、低碳建筑材料、节能通风空调系统、节能照明系统、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建筑节能控制系统等低碳技术,打造超低排放建筑示范等措施。在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将分别针对公共机构和居住建筑制定不同的措施,如针对公共机构等类型的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进行节能改造,强化能效提升监管体系;针对居住建筑,鼓励采用保温墙体、太阳能利用设施进行节能改造。
4.加强交通低碳化发展
本方案拟从优化交通运输方式、改善交通运输能源结构、推动智慧交通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并针对各项任务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与分析,细化任务措施。
在优化交通运输方面,拟加强港口、航道、公路等项目建设,推进长海机场扩建工程,构建陆、海、岛、空立体交通体系,加大岛内绿色交通设施供给,完善公共交通,发展慢行交通和共享交通。在改善交通运输能源结构方面,拟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车辆,鼓励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不断提高岸电使用率。在推动智慧交通发展等方面,拟从智慧港口、智慧公路、智慧交通平台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5.增加自然生态系统碳汇
本方案拟从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强湿地保护、发展海洋碳汇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
在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方面,将推进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推进通道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体系。在加强湿地保护方面,拟采取强化湿地利用监管、严格控制湿地污染、强化上游湿地整体保护等措施,加强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保护。在发展海洋碳汇等方面,拟从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探索发展碳汇渔业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6.创新绿色发展体制机制
本方案拟从落实能耗“双控”、建立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丰富碳交易产品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并对各项任务展开,细化任务措施。
在落实能耗“双控”方面,拟在提高产业准入标准、深入开展节能挖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建立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方面,拟开展项目建设、运行全生命周期碳评价,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开展碳评试点研究,提出减排措施。在积极参与碳市场、丰富碳交易产品方面,将积极研究开发海洋碳汇,争取将海洋碳汇纳入碳交易市场,丰富碳交易产品等措施,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五、项目研究成果
1.《长海县近零碳排放技术方案》文本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
六、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预期成果。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项目成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无息)。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流程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金额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注:
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2.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所列的技术、功能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
3.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4.投标报价中应包项目实施涉及到的一切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一、投标函格式
致: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5.项目完成时间:。
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1、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未提供投标函或未应按规定填写、签署,投标文件无效。
二、服务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1 | 2 | 3 | 4 | 5 | 6 |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所需相关人员费用 | 其他费用 | 服务项目总价【项4+项5合计】 |
1 | |||||
2 | |||||
… | |||||
总报价 |
注:
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万元。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有调价函时,以调价函中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投标总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未提供本表或未按规定填写、签署,投标文件无效。
三、服务响应表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内容 | 备注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注:1.参考规格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有明确规定;
2.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3.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内容由投标人填写,要明确服务内容,要对具体数值做出明确性响应;
4.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
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1 | ★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预期成果。 | ||
2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项目成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无息)。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流程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金额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
注:1、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内容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加“★”条款,但不仅限于“★”条款,投标单位可自行填写认为有必要的条款。
2、“★”条款必须逐项填写。
3、未提供本表或未按规定填写、签署,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五、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
(二)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件3);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
注:以上(一)-(五)项目资格证明文件为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材料投标文件无效。
附件1:
信用承诺书
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包号)
(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3、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附件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且评审中享受了监狱企业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监狱企业声明函》将在中标、成交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成交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七、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职称 | 职业资格 | ||||||
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已完成项目情况 | |||||||
采购单位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规模 | 本人在该项目起何作用(主持、参与、独立) | ||||
注:1.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为准。
2.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本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或碳排放达峰或碳排放中和研究项目。(提供承担课题的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内容页、盖章页和签订时间(合同中须体现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角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项目组全体人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
2、备注栏可填写配备人员的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可另附页)
3、项目组全技术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为准。
八、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九、进度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十、业绩一览表
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投标人完成相关业绩一览表
(以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为准)
投标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采购时间 | 数量 | 金额 | 单位联系人电话 |
注:1、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承诺书
致:采购人: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有关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不存在利害关系。
5.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共同参与本项目的情形。
6.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共同参与本项目的情形,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授权关系。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三)其他文件和资料
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文件
1.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向贵单位提交(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备份投标文件。
我单位知悉: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
2.备份投标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4.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授权函》,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文件。
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
十二、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十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长海县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CAZB2022365年月日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总报价(大写) |
注:电子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项目服务方案得分相同的,按照业绩得分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情况如果得分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 | ||||
2 | 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符合要求情况 | ||||
3 |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 | ||||
4 | 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 | ||||
5 | 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情况 | ||||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情况 | ||||
9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 |||||
审查人员 | 采购人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
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1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3 |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4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 ||||
5 |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预期成果。 | ||||
6 |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
7 |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 |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应属于《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基本评分标准
分项 | 评分因素 | 满分分值 | 说明 |
价格 | 投标报价 | 10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 |
技术 | 项目服务方案 | 30 | 1、优秀标准: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充分考虑了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有效措施,综合措施科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可操作性强;服务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3-30分)2、良好标准:对项目总体认识基本全面,考虑了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表述基本全面,解决方案比较科学,具有可操作性;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6-22分)3、一般标准:对项目总体认识一般,简单考虑了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认识一般,表述一般,解决方案一般;服务方案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得9-15分)4、较差标准:对项目总体认识较差,没有考虑了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认识较差,解决方案较差;服务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8分)5、差标准:对项目总体认识无,没有考虑了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认识无,解决方案差;服务方案跟招标文件要求无关。(得1-3分)注: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技术 | 质量保证措施 | 20 | 1、优秀标准: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得17-2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比较合理、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较得力、可操作性较强。(得13-16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基本得力、具有可操作。(得9-12分)4、较差标准: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有一些地方不合理、不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不得力、不具有可操作。(得5-8分)5、差标准:投标人质量保证控制措施完全不合理、不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完全不得力、不具有可操作,与本项目不相符。(得1-4分)注: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技术 | 进度保证措施 | 16 | 1、优秀标准:投标人进度保证措施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得13-16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进度保证措施编制比较合理、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比较得力、可操作性比较强,保证措施比较可靠。(得10-12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进度保证措施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基本得力、具有可操作,保证措施基本可靠。(得7-9分)4、较差标准:投标人进度保证措施编制不合理、不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不得力、不具有可操作。(得3-6分)5、差标准:投标人进度保证措施编制完全不合理、不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完全不得力、不具有可操作,与本项目不相符。(得1-2分)注: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技术 | 拟投入的人员力量 | 5 | 项目负责人:1、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能源或环境领域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能源或环境领域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3分。2、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本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或碳排放达峰或碳排放中和研究项目的,得2分。(提供承担课题的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内容页、盖章页和签订时间(合同中须体现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角色,否则不得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以及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拟投入的人员力量 | 10 | 拟投入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服务团队人员每具有1 名高级职称人员得 1 分,最高得6分;每具有 1 名中级职称人员得 0.5 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以及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
商务 | 业绩 | 5 |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止)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
商务 | 企业认证 | 4 | 1、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具有有效期内的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具备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相关标准编制经验的,并已形成国家标准指南正式发布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网站截图及国家标准关键页(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注: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
注:
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价低的;
(2)项目服务方案得分高的;
(3)业绩得分高的;
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保密要求
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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