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淮安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刘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11-852186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23-2024年度城市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上级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安市2023-2024年度城市水利建设项目包括大寨河-板闸干渠闸站枢纽工程、小盐河地涵泵站工程、山阳泵站扩建工程、淮安区经二路泵站工程、茭陵一站引河上段泵站工程(暂定)、生态文旅区一体化排水泵站及穿路涵洞改建工程、茭陵一站、茭陵二站和花河泵站供电双回路(站内部分)改造工程等。匡算总投资约2.48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为淮安市2023-2024年度城市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范围为:
(1)淮安市2023-2024年度城市水利建设项目各单项工程的详细勘察(含测量、地质勘探)及相关服务;
(2)淮安市2023-2024年度城市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设计,包括各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批相关前置条件办理、初步设计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勘察设计报告、方案效果图、招标图纸、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及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可能需要的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水保、环保、文保、移民征迁、洪评、环评、稳评等专项设计或专项报告)】。
2.4勘察设计工期:
(1)各单项工程在发包人通知后1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审查完成后,5天内提交报批稿;
(2)各单项工程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完成后,5天内提交报批稿;
(3)各单项工程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0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
(4)各单项工程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3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5)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6)服务期:签订合同到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或灌溉排涝专业或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
b.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链接诚信库】,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须各自提供自身资质范围内的勘察或设计业绩,其中勘察单位只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担任过水利建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链接诚信库】。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根据2022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必须在C级(或信用等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等级赋分值相关规定见:淮安水利网)。
(10)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1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勘察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勘察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3资格评审标准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按现行《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计算的勘察设计费用(其中河渠道工程区间系数取低值,建筑物工程区间系数取高值)及其它相关费用之和*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
资信业绩部分: 30 分,勘察设计方案部分: 50 分,投标报价:  20 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资源配置、资信、业绩部分:  30 分
勘察设计方案部分:   50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最高投标限价按现行《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计算的勘察设计费用(其中河渠道工程区间系数取低值,建筑物工程区间系数取高值)及其它相关费用之和*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2.2.4(1)

资源配置、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30分)

人力资源配置
(10分)

规划、地质、测量、水文、水工、电气、水保、环保、移民、造价、建筑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11人的得满分(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同一人只计1个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每少1人扣1分。本项最低得0分。
(人员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或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

项目负责人素质
(6分)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2分;
②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大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一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人员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或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

技术负责人素质(2分)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人员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或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

投标人设计业绩
(6分)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大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每有一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链接诚信库】
注: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质量管理及相关认证
(2分)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2分。
(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企业信用(4分)

1.凡列入《2022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表》(详见附件)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和赋分值按表中相应信用等级和赋分值执行。从业单位具有多个赋分值时,按与投标工程相对应的合同性质进行赋分。
2.虽未列入《2022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表》,但已列入《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和《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两份文件中的从业单位,采用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
3.对没有江苏省和淮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且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从业单位,在参加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其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一律按平均赋分值赋分。
注:联合体投标时信用等级赋分按联合体成员信用等级赋分值较低者为准。

 
 
 
 
 
 
 
2.2.4
(2)

 
 
 
 
 
 
 
 
 
 
 
 
 
 
设计方案
评分标准(50分)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
(12分)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的,得8~12分; 勘察设计工作较思路清晰、较符合工程实际,较合理可行的,得4~8分;勘察设计工作思路一般、基本符合工程实际,基本合理可行的,得0~4分。

组织机构
(5分)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5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进度保证措施
(5分)

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后续服务
(5分)

有后续服务具体措施的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2分)

投标人须列出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全面合理、且具备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应重视的问题及
对策措施
(15分)

本条评审投标人对勘察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相应对策、建议的合理可靠程度,以及通过技术创新解决问题、节省投资的意识、能力。
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10~15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5~10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0~5分。

文本编制要求(1分)

技术文本编制规范、清晰,页数不超过400页得1分,超过400页得0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
(20分)

最高投标限价按现行《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计算的勘察设计费用(其中河渠道工程区间系数取低值,建筑物工程区间系数取高值)及其它相关费用之和*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
①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基本分15分;
②每下浮0.5%,在基本分15分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即报价为97.5%得20分)。不足0.5%的按内插法计算。

9.其他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水利局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经济开发区深圳路9号水利大厦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17-837123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1-8521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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