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科电子产业新城项目S5 地块施工招标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关于诚信卡的相关约定,将遵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http://zjt.gxzf.gov.cn/News/shownews.aspx?id=198357)通知的规定执行。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备注3. 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具备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与招标人名称不符的”改为“(1)必须是本单位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改为“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删除“、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5. 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改为“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质量奖”;
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中“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06〕22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改为“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惠科移动智能有限公司
日 期 :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