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雷锋纪念馆2022年物业招标2023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
人工费用
照明灯具
线路
消防系统
公共设施维修
给排水设施的保养
保洁费用
房屋修缮
折旧及损耗费用
安全监控
广播
门禁
技防
消毒杀菌
电梯系统
绿化费用
中央空调系统
公众责任险
供配电系统
残疾人保障金
水利建设基金
管理佣金
物业服务区
伴随式服务
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绿化养护
卫生保洁
垃圾收集及外运
垃圾及时清运
安全保卫
停放管理
交通安保设施设备的维护
馆内公共秩序维护
安全防范
内卫
建筑屋内外巡视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防火
防盗等报警
防破坏
防事故工作
各栋建筑屋的外墙清洗保洁
消防安防做好日常工作及相关检查工作
垃圾分拣员
日常保洁
应急保洁
道路及公共秩序
绿化带内喷淋龙头
卫生进行保洁维护
垃圾分类处理
玻璃进行清洗
玻璃清洗
公共卫生间的保洁
洗手液
化粪池
留泥井
楼梯扶手
室内外休息座椅
标识标牌
枯枝落叶及时清理
公共垃圾桶
卫生球
清洁剂
清洁用品
公用部位用具
垃圾筒
废纸筒
茶叶篓
垃圾桶保洁
室内盆景绿植的养护
绿化植被的养护
苗木修剪
绿地管理
草皮
草籽
园林绿化
花卉摆放
浇水
施肥
造型
绿篱
高灌植物进行修剪
摆花
洗手间植物
绿化肥料
杀虫药
日常巡视
保安
监控设备
消防设备
室外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
雷锋故居
雷锋志愿者之家
职工之家
电动门
道匝
收费岗亭
中门楼
题词碑廊
风雨廊
路灯
景观灯
强电井
临时性设施设备
安全等的保障
更换和修复损坏的小件电器设备
各种电器设施和元件
止水
水阀
便器具
检修和更换
墙面
板柱
道路破损处的修复
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建立正常供水
供气
日常维护检修
各种设备进行检查
电器设备的简单修复
日常维修和保养
水泵房
水箱
气压给水装置
消火栓
引水管道
管件
阀门
水嘴
卫生洁具
室外排水管
透气管
输通
水封设备
日常养护维修
日常检查巡视
供水系统
定期检修
水塔
机电设备
清通
清除污垢
室内外排水系统
防锈处理
供电系统变
低压电器设备
变压器
电线电缆
电气照明装置
临时用电
电气设备
巡视维护
重点检测
供电设备
接线箱
控制柜
自动开关
熔断器
漏电保护器
接线端子
照明系统
光源
控制器
插座
送配电
电气维修
供电运行
运行维修
及时排除故障
指示灯具
消防栓
消防培训及演练
运行状况的检测
轿箱
电梯维护
日常监控
门窗
窗纱
玻璃破损的修理
会议服务
会前准备
会中服务
会后整理
总结工作
会议室音响
茶水
礼仪
外墙情况
新陈列馆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电梯年检
厕纸
卫生清扫
直饮水系统维护
直饮水机
沙石滤芯
室内地面机械清洗
员工通道
消防及安监室
馆区巡逻
故居池塘
避雷系统
绿化管理
按季节进行养护
修剪绿化工
管理用房
空调设备
供热水系统
日常维修费用单项工程
代办服务
协助或组织馆区各类参观接待
文化娱乐活动
公用设施
改扩建完善配套
运营维护
绿化美化
治安保卫
消防及安保
设备的管理使用
会务服务
馆区的保密工作
金额
28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wccg-202301130013
预算金额
286万元
招标公司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
招标联系人
-
中标公司
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雷锋纪念馆2022年物业招标2023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9日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GK-2023011300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雷锋纪念馆2022年物业招标2023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3011300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雷锋纪念馆2022年物业招标2023续签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
2860020
合计金额小写:
286002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贰佰捌拾陆万零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管理费构成测算
公共设施维修费明细
序号
项目
费用
序号
项目
费用
1
人工费用
188226.45
A
照明灯具、线路
500
2
行政费用
6989.25
B
消防系统
250
3
公共设施维修
4610
C
给排水
160
4
保洁费用
7551.08
D
房屋修缮
280
5
折旧及损耗费用
2404.86
E
监控/广播/门禁/技防
360
6
消毒杀菌
338.67
F
电梯系统
1400
7
绿化费用
604.17
G
中央空调系统
1500
8
公众责任险
833.33
H
供配电系统
160
9
残疾人保障金
993
10
水利建设基金
141.95
11
管理佣金
10634.64
12
税金
15007.60
小计
238335
小计
4610
全年总计:2860020元
1.支付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雷锋纪念馆馆区物业服务采取费用包干、按季支付,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合同期间,如果省人民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且该标准增幅达到或超过7%,则自发布后的第二个月起合同总价增加7%。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22
——
2024-01-21
3.2 履行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雷峰镇正兴路42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伴随式服务。
2.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三年,合同期限为2023年 1月22日至2024年 1月21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500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500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500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500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黄贝岭支行(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420150420005101186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在物业委托服务范围内,乙方提供的日常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纪念馆内所有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
2.纪念馆内所有场地及道路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水井、沟、排污管道的清理与疏通。
3.纪念馆内(含地面及屋顶)园林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4.纪念馆内安全保卫、车辆行驶及停放管理、交通安保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以及馆内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包括内卫、建筑屋内外巡视、安全监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
5.各栋建筑屋的外墙清洗保洁(包含: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外墙、游客服务中心外墙、电子显示屏外墙、六大伟人雕像墙)。
6、确保纪念馆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会务服务及临时性安排正常有序进行。
7、配合消防安防做好日常工作及相关检查工作。
8、纪念馆内需配备垃圾分拣员。
9.在本合同期内甲方若新增建筑面积物业服务项目,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计费。
一、卫生保洁要求:
1.日常保洁:
1.1.范围:公共建筑物、公共区域、生活区、地面设施、外墙、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广场、标识标牌、绿化地等的卫生工作。
2.服务要求:
2.1.日常保洁区域(点)有: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含所有会议室、贵宾室、办公室、外围所有区域、地下停车场)、雷锋故居、国防人防教育馆、游客中心(含好人馆)、多功能展厅、雷锋志愿者之家、职工之家、生活区、卫生间、馆属区域内所有室外场地。
2.2.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保洁:遇有重大活动、重要接待、重要检查,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定时、定点安排好保洁人员并保障卫生质量。
2.3.每天要彻底清扫纪念馆内(含故居)所有室内室外卫生,包括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道路、绿化带等。垃圾及时清运。办公时间内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保持区域内无废弃物、无杂物、无污渍。对开关、把手、灯具、楼梯扶手及时擦拭。楼道内及室外垃圾筒及时清理并每天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2.4.每天对游客开放区域的玻璃进行清洗,其他办公区域的玻璃每周清洗一次,职工之家建筑区域玻璃每月清洗一次,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接待前一天按馆方要求进行玻璃清洗。
2.5.卫生间要有专职人员进行清扫,厕纸、洗手液等要及时置放,确保卫生间内便器具、洁具、地瓷砖干净、整洁、无异味。
2.6.办公室外围区域、游客参观室内区域地面在每天闭馆后用湿、干拖把进行全面洗刷。
2.7.确保贵宾室、会议室、多功能厅等重要场所的日常卫生。
2.8.化粪池、留泥井应及时清理,保证正常使用。
2.9.重大活动、重要接待及临时性安排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服从安排,及时到位。
3.服务标准:
3.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大理石地面定期打蜡、清洗,保证没有污渍;
3.2.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3.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3.4.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3.5.楼顶要进行定期打扫,要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灯具、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3.6.道路、广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
3.7.及时清理绿化带及草坪,枯枝落叶及时清理;
3.8.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证无过夜垃圾;
3.9.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工作。
4.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
4.1.要求:按垃圾分类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不含垃圾外运)
5.公共卫生间的保洁:
5.1.保洁要求: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必要的耗材,如卫生球、清洁剂等易耗品费用分担:用于物业服务的清洁用品、用具及共用部位的日耗品由物业公司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用具(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由业主单位提供并承担费用。
6.公共区域的垃圾桶保洁:
6.1.数量:物业公司根据情况配置,费用由业主承担。
6.2.保洁要求:及时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二、绿化养护要求:
1.日常养护区域(点)有:室内盆景绿植的养护、馆属区域内(含故居)所有绿化植被的养护。
2.特定要求:按A级景区标准养护造型、主要是符合各种检查评比活动的相关要求。
3.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灭鼠、白蚁防治除外。
4.定期进行苗木修剪,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
5.负责馆区内所有草皮的种植和养护,草皮一年更换3次,草籽和肥料由纪念馆提供。
6.园林绿化的标准:
6.1.每天要及时清除绿化植被内杂草、杂物及枯死树枝、花卉。
6.2.定期对绿化植被进行浇水、施肥、修剪、造型。修剪标准: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条发布均匀、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造型标准: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型或半圆形树型。绿篱造型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向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
6.3每年根据甲方指定时间请专业园林绿化公司对高灌植物进行修剪,专业园林绿化公司须经馆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6.4.重大活动、重要接待及重要节日时配合甲方摆放绿植及花卉。费用由甲方承担。
6.5. 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楼内日常摆花由乙方负责,费用在物业费中列支,由乙方承担。(洗手间植物每季度更换一次,主要领导办公室半年一次,一楼大厅半年一次,以及一楼大厅3.5雷锋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五个节日的花卉摆放)
6.6绿化肥料和杀虫药等均由馆方提供。
三、安全保卫要求:
1.根据纪念馆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安保人员,保障纪念馆内24小时人员、财产、设施设备安全。
2.必须24小时安排安保人员值守的区域(点)有:雷锋故居、员工通道值班室、监控及消控室、通往故居大铁门处值班室、馆区内无死角巡逻。
3.开馆期间必须安排安保人员值守的区域(点)有: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雷锋故居,员工通道值班室,通往故居大铁门处值班室、监控及消防室、国防人防教育馆、游客中心入口、游客中心出口(含好人馆)、停车场、馆区内无死角巡逻。馆区内的巡逻由形象岗进行巡逻。
4.特殊情况(节假日或晚间)乙方须安排一名安全主管24小时待命或值班。
5.每天早晚(闭馆日除外)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国防人防教育馆、游客中心出入口、雷锋故居、员工通道值班室、通往故居大铁门处值班室、雷锋志愿者之家、停车场等大门的开关管理及所有电动门、道闸、地锁的开关均由值班安保人员负责。
6.安全保卫的标准:
6.1.安保人员按照职责要求分白班、晚班24小时在纪念馆(含故居)区域内执勤,分时段打卡,交接班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执勤过程中须穿好工装,遵守纪念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好纪念馆的良好形象。
6.2.员工通道值班室、停车场、故居大铁门值班室工作人员在闭馆期间(周一闭馆、下班后上班前、节假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和合理引导。
6.3.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在甲方主管人员的同意下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6.4.在开馆期间,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雷锋故居、多功能展厅、游客服务中心(含好人馆)、国防人防教育馆、馆区内巡逻的安保人员须提高警惕,时刻关注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确保微笑服务、用心服务。
6.5.严格控制车辆出入,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财产安全;
6.6.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确保纪念馆的正常秩序。
6.7.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6.8.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6.9.建立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门卫及电视监控室24小时值班;
6.10.维护和保证防火、防盗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6.11.定期配合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6.12.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四、设备、设施维保要求:
1.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的具体内容:
1.1.室内设施设备(除办公设施外)维护与保养区域有: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含游客参观区、办公区、贵宾室、会议室、多功能厅、监控室、消控室、电梯、负一楼、卫生间等)、国防人防教育馆、雷锋故居、游客服务中心、雷锋志愿者之家、职工之家、员工通道值班室、生活区及卫生间等。
1.2.室外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区域有:所有电动门、所有道匝、所有监控、收费岗亭、中门楼、题词碑廊、风雨廊、绿化带内喷淋龙头、路灯、景观灯、强电井、化粪池及留泥井等。
1.3.配合甲方重大活动、重要接待、重要节日临时性设施设备电力、安全等的保障。
2.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小件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器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3.给排水设施的保养,漏水的止水和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
4.房屋的墙面、板柱、门窗破损处及地面、道路破损处的修复。
5.设立专业人员对供电、供水、供气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各种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的简单修复并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时间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设备安全、可靠。
7.户外各种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8.维修及时率达到100%,人员及时到位。做到小修15分钟内响应,一般维修2个小时内完成,安排工程人员24小时值班,对不能在限时内完成的,要向甲方说明原因。
9.配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各种检查及临时性安排。
10.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10.1.服务内容: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输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10.2.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清理化粪池、留泥井;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做好防锈处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11.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11.1.服务内容:对物业服务范围内供电系统变、低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加强临时用电管理。
11.2.服务标准: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12.消防系统设备管理:
12.1.定期配合消防维保单位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提高人防技能。
12.2.维护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报修。
13.电梯数量及维护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13.1.运行状况的检测。
13.2.机房、轿箱干净整洁、无油污、无积水,检查清理。
13.3.服务标准: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完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轿厢、井道保持清洁;因故障停梯,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
14.电梯维护其它约定:
14.1.投标人负责按国家规定提供例常责任保养服务,每周一例保。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季度《电梯重要安全装置自检报告表》。
14.2.建立电梯设备档案,各种运行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齐全归档。
14.3.及时更换一切因自然损耗与锈蚀的电器零件。
15.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15.1.主要设备:中央空调(售后服务由空调厂家提供,物业公司负责衔接)。
15.2.服务内容:设备的定期保洁、日常监控,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15.3.服务标准:定期保洁空调设备,如冷暖两季开机前一次性对空调机过滤网的清洗,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及时通知供应商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
16.房屋门窗维修要求:
16.1.服务内容:门窗框松动、开启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
16.2.服务标准: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100%。
五、会议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根据会议举办方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总结工作。
2.服务标准:
2.1.接会时主动问清对会议服务的具体要求,并做好书面记录。
2.2.会前对会议室进行检查、保洁。确认会议室音响、灯具、空调等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修理。
2.3.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做好候会室服务、领导与重要客人引领入座等工作。
2.4.会议期间及时向会议人员提供茶水、音响、礼仪等服务。
2.5.会后及时做好会场清理工作。若发现损坏物品或客人遗留物品迅速与有关单位联系,并向会务部负责人报告。
2.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询问、不议论、不外传重要会议内容,不擅自带领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必须确保落实甲方下列刚性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备注
1
外墙情况
合同年度内对新陈列馆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相应资质并采用环保洗济剂
2
化粪池清疏
一年一次
保障管道畅通
3
检查、清疏留泥井
半年一次
保障管道畅通
4
重大活动、重要接持献花仪式
干净、整洁、有序
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5
电梯年检
一年一次
符合特种行业检测标准
6
各楼层厕纸、洗手液等物品提供、摆放及卫生清扫
除周一外
按甲方要求配好
7
馆内广场直饮水系统维护、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各楼层直饮水机维护
一年一次(更换滤芯及沙石滤芯),每月进行水质检测及维护
达到4A级景区直饮水供应要求,水质符合检测标准
8
室内地面机械清洗
每月一次
无明显污渍
9
员工通道值班室
24小时值班
安保人员
10
消防及安监室
24小时值班
安保人员
11
馆区巡逻
24小时值班
安保人员
12
故居池塘
日常维护,清理枯枝,保持水面干净清洁
13
避雷系统
每年遥测一次
14
水、电维护
24小时值班
水电工
15
绿化管理
白天值班、按季节进行养护、施肥和修剪
绿化工
(二)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甲方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乙方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各项考核要求,并达到招标文件、委托管理合同设定的有关要求。甲方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如达不到要求,甲方可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含仓库及维修场所)等,该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乙方免费使用, 装修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给乙方,合同终止后10天内交回甲方。甲方不负责提供乙方员工食宿及场所,乙方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通信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等小型维修项目和照明、供电、供水、空调设备、供热水系统(含管网系统)等日常维修费用单项工程,单项单个物件材料费用在400元以下的(含400元)均由乙方承担;400元以上维修由甲方承担,甲方可委托乙方维修,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投入的设备设施,中标后必须实施到位,其中设备视为投标单位的投资,可按相关设备折旧规定计提折旧费用列入成本。
5.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应积极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所需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收取,参照省、市、区相关规定的标准经甲方同意后收取。
6.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甲方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指定的部门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无偿配合甲方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如大型庆典活动、创优评选活动等。
8.乙方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甲方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9.物业公司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其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计入物业成本。人员工资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
10.本项目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甲方将根据各品目的实际情况在与乙方签订合同时一并签定《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11.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时服务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认定。
12.甲方按照爱教基地、4A级景区和文明单位相关要求,定期对各品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如达不到考核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可以终止服务合同。
13.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3.1.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合同到期未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一次性退还,不支付利息。
13.2.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于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3.3.乙方由于考核未达到甲方要求或其他乙方责任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4.物业服务档案:
14.1.乙方按物业服务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品目的物业服务档案、相关信息(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各一份),严密保管好,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或予以传播。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招标人移交其使用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设备设施及园林绿化等全部档案资料、相关信息及属于招标人的办公用品和生产、维修等工具。
14.2.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服务区域内任何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馆方对招标文件外其他临时安排的重要庆典活动的花卉摆放。
2.协助或组织馆区各类参观接待以及文化娱乐活动。
3.对所有违反馆区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采取规劝、批评、制止、警告、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
(四)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约定外的服务,其服务方式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乙方在物业服务期内,对受托物业及相关事项的管理与服务必须达到下述指标要求:
1.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99%以上;
2.房屋及机电设施小修及时率100%;
3.设备设施返修率0.5%以下;
4.维修工程质量回访率100%;
5.绿化完好率98%以上;
6.清洁保洁率98%以上;
7.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8.路灯亮灯率99.5%以上;
9.道路、停车场完好率99%以上;
10.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
11.火灾事故发生率为0;
12.有效投诉率0.5‰以下;
13.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合格率100%;
14.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5%以上;
15.各类违章处理率100%。
(六)为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物业管理费用,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考核评分具体内容见《物业服务考核评分办法》(附件一)。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详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馆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各物业项目使用人,依法依规维护其合法权益。
2.如乙方因严重管理不善不能履行约定责任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4.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调工作。
5.对物业服务进行考评考核,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按规定实施奖罚兑现。
6.为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依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8.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优质的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2.按甲方要求配齐物业服务所需的各类人员(详见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并按要求履行管理、工作职责。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具体服务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
4.接受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5.向甲方提交本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计划。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8.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甲方的有关要求。员工证件及证明材料应齐全,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9.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种保险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乙方所有人员的工作、生活、交通等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1.雷锋纪念馆馆区内其它未明确但甲方认为应由乙方负责的公共区域的日常维修、运营维护、绿化美化、卫生保洁、治安保卫等工作,乙方均应无条件的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
12.在物业服务区内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不超过15分钟)赶到现场并向甲方报告,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如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调配动用乙方资源直至情况处置完毕。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一、本合同的约定事项以及双方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事项和承诺均为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均视为违约。
二、双方在执行约定事项中,由于某方人为因素而导致对方无法完成约定事项或实现约定目标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追究对方责任或要求获得经济赔偿。
三、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行为,提出中止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1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未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一次性退还,不支付利息。
五、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于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由于考核未达到甲方要求或其他乙方责任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月22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乙方在物业服务工作中应明确馆区的消防及安保、设备的管理使用、会务服务以及馆区的保密工作为整个物业服务的重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门预案和日常管理措施。
二、乙方在物业服务工作中应对甲方(雷锋纪念馆馆区)的各方相关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外传和泄露。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责任。
三、乙方在引入约定委托事项以外的服务项目时,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按违约行为追究乙方责任。
四、乙方办公用房的装修不得损坏房屋的结构;合同终止时,应保持房屋的结构完好移交至甲方。
五、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雷锋镇正兴路42号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梨园路与梅园路交汇处东北侧深业泰富广场A座1701
法定代理人:
余旭阳
法定代理人:
肖武春
委托代理人:
廖志军
委托代理人:
陈继文
电话:
0731-88165506
电话:
0755-82200856
传真:
0731-88165506
传真:
附件列表
: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馆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2022-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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