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武侯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8.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hc-dl202307280
预算金额8.4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8-8658228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HC-DL202307280 (招标文件编号:SCHC-DL202307280)
二、项目名称:“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广益达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桂二巷64、66号
中标(成交)金额:8.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省广益达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应按照30%、35%、35%的比例自2023年开始至2025 年分3年逐年恢复,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应于2023年底前恢复或调整补划到位,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处置”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进行整改或补划,具体处置要求如下:
1、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属于以下情形的,按要求分类处置。
(1)由地方政府或各类工商资本通过流转耕地的方式实施的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但对于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情况,可暂不恢复,留出合理过渡期,允许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2)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挖湖造景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环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恢复整改;
(3)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贵令恢复整改,经论证确实无法恢复的,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4)受自然地理条件、农业生产或农民意愿等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整改恢复的,经举证可以调出,但要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包括: 2020年底前,在山区坡地上因农业结构调整由农户在自家承包地上自发栽种林(苗)木、果树、花卉的;符合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规定情形的;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的;自然灾害损毁、采矿塌陷无法复耕的;河湖水面自然扩大形成的未利用地。
对天上述情形之外,因其他原因形成的无法就地恢复的非耕地,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举证并说明情况,出具情况说明和确认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部,经复核情况属实的允许调整补划。
本次核实处置工作中,由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调出的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仍需实行严格管理,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标注为“预调出”地块,不纳入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但涉及建设占用时必须符合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求,五年规划评估时结合工作实际再予全部调整(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已验收的经部确定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无需标注,按要求正常开展调整补划)。
2、耕地保护目标中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非耕地
耕地保护目标中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非耕地,属于以下情形的,原则上应就地整改恢复为耕地。
(1)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和允许退耕情形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
(2)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绿化造林的;
(3)超标准在公路、铁路等用地两侧红线外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化带的(县乡道路绿化带超过3米,其他道路绿化带超过5米);
(4)超标准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色通一道的,(以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建设方案等确定的绿色通道建设宽度为准,没有规定建设宽度的均视为“超标准”);
(5)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一般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
(6)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
(7)各类未经批难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等涉及占用的。
属于上述情形,但确实无法恢复的,可通过从其他农用地恢复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其中涉及违法违规占用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其他符合规定的非耕地情形,按有关要求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3、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
本省(区、市)“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已依法依规批准的建设用地、已依法依规办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已依法依规批准的探矿权、露天采矿权或光伏方阵,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举证允许调出,但要补划相应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工作。具体时间要求以部、省、市相关最新要求为准。      提交核实处置数据、核实处置报告文本、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举证材料、统计表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刘雄;成员:范天志、吴娉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为: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包干价30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武侯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祥和巷6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28-8515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区11楼0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6582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28-8658228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