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鹏诗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鹏诗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9039项目名称东莞市鹏诗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地点东莞市黄江镇三新社区早源路16号旺业11号厂房四楼建设单位东莞市鹏诗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黄江镇三新社区早源路16号旺业11号厂房四楼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莞市黄江镇三新社区早源路16号旺业11号厂房四楼,总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生产五金制品3000万件。东莞市鹏诗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年产值约2000万,属于“黄江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5240JJ6B,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研发:五金制品;金属表面处理(不含电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现由于生产需要,项目拟进行扩建,扩建内容如下:(1)项目总投资增加100万元,占地面积增加400m2,建筑面积增加400m2。(2)产品五金配件产量保持不变,为了减少漆雾的产生,项目将喷漆设备中2个干式喷漆柜改为水帘喷漆柜,其他生产产品五金配件的设备保持不变,项目此部分内容属于废气治理的升级改造,降低漆雾的产生量。(3)本次改扩建部分增加产品金属密封垫的加工生产,产量为100万个/年,增加喷砂机1台、镭雕机1台、抛光机4台,对产品的清洁度要求较高,项目增加11槽超声波清洗线2条。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700m2,建筑面积1700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金属密封垫的加工生产,项目年生产五金制品3000万件、金属密封垫100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抛光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抛光工序粉尘进行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镭雕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项目通过加强车间和厂区管理;项目拟在水解酸化池内安装搅拌设备,使废水在池中混合充分;拟对各生化池、污泥池采取加盖措施并加强周边绿化;污泥的脱水采取压滤机进行快速脱水,并及时清运,以避免污泥堆放过程中的少量弥散恶臭气体。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地上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废水:雨污分流: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项目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收集渠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调节池+气浮处理+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砂滤+碳滤+两级RO装置+蒸发装置”处理,经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砂滤、碳滤、超滤处理后进入第一级RO系统进行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和“洗涤用水”标准的较严值36.7%回用水回用至药剂槽的清洗,63.3%第一级RO浓水进入第二级RO系统进行处理后能达到纯水用水标准,60%回用水回用至清洗工序中纯水槽的纯水清洗工序,剩余约40%浓水进入蒸发装置进行蒸发,蒸发装置的处理效率约为95%,95%冷凝水回用于纯水槽的纯水清洗工序,5%蒸发浓液交有危险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可做到清洗废水零排放。水帘柜废水:项目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更换,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水喷淋用水:项目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捞渣,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反冲洗水:属于清净下水,该类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较低,回用于冲厕。噪声: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应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选择距离项目厂界较远的位置;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②防治措施A、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如设置隔音罩等。B、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不设门窗或设隔声玻璃门窗;在厂房内可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主要有多孔材料如(玻璃棉、矿棉、丝棉、聚氨脂泡沫塑料、珍珠岩吸声砖),穿孔板吸声结构和薄板共振吸声结构。③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④生产时间安排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2023-12-14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23391131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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