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某单位营院部分营房设施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8.6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990090881203
预算金额98.61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024-2887535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万186401405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某单位纪委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8875351
项目地址
沈阳市
招标人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某单位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某单位营院部分营房设施整修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990090881203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98.61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某单位营院部分营房设施整修项目,迁移车辆识别设备及系统,对营院大门、局部围墙、警卫室内部设施、部分地面道路、楼房屋面防水及彩瓦等进行整修,定制安装保温板房,采购配套桌椅、服务台、货架、快递柜、安检机、监控设备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包)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某单位营院部分营房设施整修
标段(包)编号
202321990090881203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某单位营院部分营房设施整修项目,迁移车辆识别设备及系统,对营院大门、局部围墙、警卫室内部设施、部分地面道路、楼房屋面防水及彩瓦等进行整修,定制安装保温板房,采购配套桌椅、服务台、货架、快递柜、安检机、监控设备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6-1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07-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98.61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5-19 00:30至2023-05-26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将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lnzhzb@126.com内(邮件题目需注明项目名称,邮件内容需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接收招标文件邮箱),发送邮件后需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4014052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12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开标时间
2023-06-12 01: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现场纸质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为“三资”企业或具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背景,企业保密机构健全、保密制度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企业须具有合同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房屋建筑工程整修改造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记录)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况(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截止日期为开标前)。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日期为开标前)。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
(4)不得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止日期为开标前)。
5、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并提供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自拟格式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并提供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某单位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
何先生
电话
024-28875351
邮箱
2887535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正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大道888号西三区9号楼第一层
联系人
沈万
电话
18640140528
邮箱
lnzhzb@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沈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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