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际部配套设施之莲韬馆教学场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3.8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dd-2024zcgcgk10167
预算金额63.8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际部配套设施之莲韬馆教学场馆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际部配套设施之莲韬馆教学场馆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ZDD-2024ZCGCGK101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1000805、81000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原道路黄花新村36号首层01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38340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20-81000805、8100080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D-2024ZCGCGK10167
项目名称:国际部配套设施之莲韬馆教学场馆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638,293.75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国际部配套设施之莲韬馆教学场馆改造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本项目不设分包,也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4、本项目允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同时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格: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或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联系电话:020-8100080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以公对公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方式:现场获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4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401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投标人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授权代表前往本公告指定地点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领购手续,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下列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3)领购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在证明书附上清晰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可以是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4)领购人员为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人的,请提供下列资料:
1)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在授权书附上清晰的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可以是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注:投标人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资料,如因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识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报名时要求提交的上述资料仅用于报名登记使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3.829375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国际部配套设施之莲韬馆教学场馆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ZDD-2024ZCGCGK101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1000805、81000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原道路黄花新村36号首层01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38340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20-81000805、8100080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D-2024ZCGCGK10167
项目名称:国际部配套设施之莲韬馆教学场馆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638,293.75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国际部配套设施之莲韬馆教学场馆改造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本项目不设分包,也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4、本项目允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同时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格: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或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联系电话:020-8100080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以公对公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方式:现场获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4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401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投标人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授权代表前往本公告指定地点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领购手续,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下列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3)领购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在证明书附上清晰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可以是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4)领购人员为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人的,请提供下列资料:
1)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在授权书附上清晰的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可以是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注:投标人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资料,如因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识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报名时要求提交的上述资料仅用于报名登记使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3.82937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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