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72023000086
预算金额233.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28-6717186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1872023000086
二、项目名称: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99号B7栋天府英才中心 2,3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 一、卫生综合管理岗位 1.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维护; 2.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公文撰写、工作动态、总结的报送; 3.采购合同以及其他记录性文件的归档,一般文件的核稿和归档; 4.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会务接待工作; 5.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6.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妇幼健康管理工作; 7.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医疗机构督查,民营卫医院,诊所的管理; 8.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对口支援工作、医师定期考核、医废管理、医疗机构质量控制; 9.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岗位职责内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财务管理岗 1.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年度预决算编制、项目财务跟踪及督促工作; 2.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日常报销、日常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岗位职责内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卫生监督岗 1.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医疗卫生、传染病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等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2.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对辖区内被督单位开展巡查巡防,主动发现和记录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执法单位; 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报表等内勤工作; 4.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5.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岗位职责内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疾病预防控制岗 6.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辖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参与疫情处置; 8.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演练设计和实施; 9.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岗位职责内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基本公共卫生岗 1.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慢病非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2.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死因监测、伤害监测; 3.拟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内容培训,技术指导; 4.制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 5.负责配合采购人开展健康素养监测; 6.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据收集和上报分析工作; 7.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岗位职责内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卫生监测岗 1.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辖区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 2.负责配合采购人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水卫生、职业卫生等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3.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制定和组织实施评估中心发展规划; 4.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质量体系运行管理,质量控制考核工作,行业安全发现监测; 5.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岗位职责内的其他工作任务。 1.★根据工作需要,中标人提供业务辅助服务人员26人,在采购人指定办公区域内驻场办公,各岗位人数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约定。 2.中标人负责以上人员的招聘、人事服务、人员派驻服务,中标后参照《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实际到岗人数据实结算。 3.中标人须及时、准确发放派驻人员的薪酬和办理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民事或法律纠纷。中标人须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和调整管理纠纷。 4.中标人保障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中标人的劳务服务管理费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列支。中标人须按月向采购人提供费用明细表派驻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并出具相关票据,采购人按照票据每月据实结算。 5.派驻人员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处理意见书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6.★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7.拟驻场办公的人员要求如下: (1)服务人员学历及年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采购人认定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及以上),985、211本科医学院校优先,原则上年龄35岁及以下; (2)经验:具有公共卫生、行政管理类工作经验优先; (3)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品行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保守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8.投标人为采购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用工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行为。 9.★中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应先向采购人进行备案,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若拟派驻的劳动服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道,中标人按照相应招录岗位替补排名顺序完成缺口人员的补充。 10.业务辅助服务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和执行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1.★根据工作需要,中标人提供业务辅助服务人员26人,在采购人指定办公区域内驻场办公,各岗位人数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约定。 2.中标人负责以上人员的招聘、人事服务、人员派驻服务,中标后参照《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实际到岗人数据实结算。 3.中标人须及时、准确发放派驻人员的薪酬和办理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民事或法律纠纷。中标人须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和调整管理纠纷。 4.中标人保障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中标人的劳务服务管理费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列支。中标人须按月向采购人提供费用明细表派驻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并出具相关票据,采购人按照票据每月据实结算。 5.派驻人员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处理意见书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6.★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7.拟驻场办公的人员要求如下: (1)服务人员学历及年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采购人认定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及以上),985、211本科医学院校优先,原则上年龄35岁及以下; (2)经验:具有公共卫生、行政管理类工作经验优先; (3)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品行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保守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8.投标人为采购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用工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行为。 9.★中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应先向采购人进行备案,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若拟派驻的劳动服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道,中标人按照相应招录岗位替补排名顺序完成缺口人员的补充。 10.业务辅助服务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和执行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的规章制度。 11.★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置管理服务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与服务执行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管理服务人员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在本次业务辅助服务人员之列) 1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招聘服务方案(其中包含:招聘团队配置及职责分工;招聘实施流程及保障措施;招聘对象筛查;招聘结果复核制度;人员培训方案计划内容)、②人事服务实施方案(其中包含:劳动关系管理方案;薪酬税收服务方案;五险一金服务方案;用工风险管理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内容)。 14.★中标人在派驻服务人员前,需将相关招聘、培训方案计划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人应承诺按照采购人核准的发放标准向业务辅助服务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并于当月完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投标人应简化流程、提供便捷的渠道,在总费用范围内按规定支付相关政策规定的所有费用,并保障所有资金的安全。投标人应保障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投标人的劳务服务管理费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列支。投标人须按季度向采购人提供业务辅助服务人员费用发放(缴纳)明细(业务辅助服务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等所有费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人需具有人才招聘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新媒体账号。 17.投标人需具有信息化管理能力,包括合同、薪酬、内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工具。 2,33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业勤、李滔、舒建平、李春燕、徐良琼(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根据相关规定,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定额12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51018723210200002397[2023]00216,预算品目:C06990000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86360129。
中标金额:2338000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028-81330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吉泰路666号1栋9层910号
联系方式:028-67171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67171868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3日
相关附件:
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305220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结果公示表格-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项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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