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漳州食品安全满意度和食安创城知晓率调查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cg(2024)213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公司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152600307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芊0596-2961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漳州食品安全满意度和食安创城知晓率调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部-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CG(2024)213
项目名称:2024年漳州食品安全满意度和食安创城知晓率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底完成所有调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⑤本招标(采购)文件中有与此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3.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部-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方式:通过现场或邮箱进行报名(邮箱:FJAHDL006@126.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41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 15260030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层
联系方式:王芊 0596-2961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芊
电 话: 0596-2961882
2024年漳州食品安全满意度和食安创城知晓率调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部-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CG(2024)213
项目名称:2024年漳州食品安全满意度和食安创城知晓率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移动电话样本调查和网络样本调查 | 1 | 100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移动电话样本调查和路边拦截样本调查 | 1 | 100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底完成所有调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⑤本招标(采购)文件中有与此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3.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部-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方式:通过现场或邮箱进行报名(邮箱:FJAHDL006@126.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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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41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 15260030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层
联系方式:王芊 0596-2961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芊
电 话: 0596-296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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