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辊式碎料机配件等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6.9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7/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17-03-1398
预算金额46.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22015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辊式碎料机配件等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原招标公告: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辊式碎料机配件等采购招标公告">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辊式碎料机配件等采购招标公告

一、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辊式碎料机配件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17-03-1398) 项目已于2017831日上午10:00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5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沈阳仁亿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693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幻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98160.00

公示期:自201795日至201798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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