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00]zzscgzx[gk]2019072
预算金额6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谌维炉13779904605
公告正文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福建恒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SCGZX[GK]2019072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山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电梯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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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051228 电梯 电梯 1 国内 300000 300000 广日 G·Wiz1.75m/s1050KG5/5/5
1 1-2 A02051228 电梯 电梯 1 国内 290000 290000 广日 G·Wiz1.75m/s 1050KG5/5/5
1 1-3 A02051228 电梯 电梯 1 国内 30000 30000 广日 0.4m/s 2/2/2无机房
合计: 62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元整(¥62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货物名称: 5.1.1.名 称:DT1电梯;5.1.2.类型:消防客梯兼担架无障碍电梯;5.1.3.载重量:≥1000KG;5.1.4.速度:1.75m/s;5.1.5.层数:5层;5.1.6.停站数:5站;5.1.7.提升高度:提升高度:24.3mm;5.1.8.基坑深度:1600mm;5.1.9.顶层净高:3100mm;5.1.10.井道(净)宽X深:2400mm×2400mm±2mm;5.1.11.轿厢(净)宽X深X高:尺寸订货前甲方确认;5.1.12.建筑门洞(净)宽X高:1100mmX2200mm±2mm。5.2货物名 称:DT2有机房客梯 :5.2.1.名 称:DT2有机房普通乘客电梯;5.2.2.类型:普通客梯;5.2.3.载重量:1000KG;5.2.4.速度:1.75m/s;5.2.5.层数:5层;5.2.6.停站数:5站;5.2.7.提升高度:提升高度:24.3mm;5.2.8.基坑深度:1600mm;5.2.9.顶层净高:3100mm;5.2.10.井道(净)宽X深:2400mm×2400mm±2mm;5.2.11.轿厢(净)宽X深X高:尺寸订货前甲方确认;5.2.12.建筑门洞(净)宽X高:1100mmX2200mm±2mm。5.3技术参数:5.3.1额定速度:1.75m/s;5.3.2平层精确度≤±3㎜;5.3.3噪声:轿厢噪声≤48dB(A);开关门噪声≤50dB(A);机房噪声≤70dB(A);5.3.4电源:交流三相380V±10%,50HZ;交流单相电压220V±10%,50HZ;电压波动范围±10%。5.3.5控制方式:智能控制系统;5.3.6停靠层站: 1-5;5.4电梯基本要求:5.1.1电梯技术基本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5.4.2投标货物应为本企业该类电梯新型或先进的产品。5.5整机性能:电梯整机性能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5.6安全设施:电梯的安全设施、限速器、安全钳装置和缓冲器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相关条款规定。5.7外观质量与装饰:5.7.1电梯外观质量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5.7.2厅门形式与装饰:客梯为标准中分门,厅门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门保护装置采用80束以上红外线光幕。5.7.3层门及门套:首层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其余采用喷涂钢板。5.7.4轿厢形式与装饰:A、轿厢操纵板:操纵箱设在轿厢右前壁:设有上下行箭头,显示电梯位置及运行方向。还应设有其它必要的装置如: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钥匙,及开关门、对讲机、紧急呼叫等按钮。控制按钮为微动式和触摸式,其面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板。B、轿厢壁: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C、轿厢顶:配隐蔽式低噪音排风扇及隐蔽式LED灯照明,天花板装饰由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本,在签约时商定。轿厢门:采用发纹不锈钢,自动中分门带光幕保护。轿厢地板面:材质为塑胶地板.5.7.5厅门信号装置与招呼按钮操作面板式样按投标人提供的样本,在签约时商定;电梯各层均配楼层显示、运行方向装置、每层厅门装有微动式上下召呼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5.8电梯控制系统:自主研发主控板采用32位微机处理器,单块主板不少于16位,系统采用微机智能网络化控制,具备标准通讯接口,能与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保安系统及消防自动化系统兼容。5.9拖动系统:电梯的拖动采用矢量VVVF型变压调速拖动方式;电梯曳引机符合GB/T10058-19 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5.10门机系统:电梯的门机系统采用变频变压调速方式。★5.11电梯功能:详见招标文件。5.12电梯的可靠性:电梯的可靠性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5.13电气安全:电梯的电气安全要求符合GB/T10058-1997。5.14电梯的其他要求除上述规定外,电梯的电气装置还应符合GB50310-2002《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投标电梯的其他技术条件应符合GB/T10058-1997、GB/T10059-1997、GB7588-2003和GB10060-1993、GB50310-2002等电梯相关标准要求;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等ISO管理体系认证。品目号1-3的规格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6.1.1.1验收标准: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电梯的电气安全要求及电梯的可靠性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电梯的电气装置还应符合GB50310-2002《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投标电梯的其他技术条件应符合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等相关标准要求。电梯的安全设施、限速器、安全钳装置和缓冲器应符合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6.1.1.2验收程序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A.出厂检验: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第6.1.2.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B.安装调试检验(卖方自检):货物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对招标货物的具体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C.最终验收: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专家按等6.1.2.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6.1.2技术服务:6.1.2.1安装和调式6.1.2.1.1由卖方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6.1.2.1.2卖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前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6.1.2.1.3卖方应负责联系建筑劳动安全和技术监督部门、商检部门,按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办好电梯验收有关手续,负责办理好电梯使用证后移交给买方。6.1.2.2技术培训6.1.2.2.1卖方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对买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买方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卖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卖方承担。6.1.3维保服务6.1.3.1设备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为两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卖方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60分钟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要对机器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买方在货物交货后6个月内不安装、使用,则质量保证期为货物交货后30个月。6.1.3.2卖方有责任在电梯使用地自行或指 定有能力的持有安装维保许可证的电梯维保代理人,在必须时对电梯进行维护或修理。无论在质保期内或在质保期过后,检修人员的响应时间应不超过60分钟。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卖方应负责电梯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6.1.3.3若供货方不再生产或代 理该产品,必须事先与买方做好维保交接手续。6.1.4技术资料:我方向买方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叁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A.产品验收标准B.技术说明书C.使用说明书D.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E.零部件目录F.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G.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H.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I.电梯使用证和电梯验收报告6.1.5专用工具:详见投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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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中标人将电梯送达至采购人安装地点后,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50%
2 47 电梯安装调试完毕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取得相关电梯使用许可证且竣工备案后起十日内,支付至中标金额97%付
3 3 预留中标金额的3%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在设备安装完成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设备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为两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我方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60分钟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要对机器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买方在货物交货后6个月内不安装、使用,则质量保证期为货物交货后30个月

10、违约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采购人在授权合同时有权对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增加或减少。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3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福建恒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景山路1号 住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12号金冠花园11幢10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谌维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405966619
联系方法:1377990460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
账号: 账号: 0000 0165 3350 0012

签订地点:漳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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