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万年县]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51.3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js2021-004
预算金额51.4万元
招标公司万年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8970318267
中标公司福州国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36万元
中标联系人饶德新15396101317
公告正文
[万年县]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JXJS2021-004
二、项目名称:
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国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饶德新
供应商联系电话:15396101317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江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51366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 | 符合招标文件 | 符合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 8个月内完毕。 | 符合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田港,蔡良虎,张晓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7705.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年县民政局
地址:万年县民政局内
联系方式:13979318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陈营镇建德大街商会大厦B座4层
联系方式:18970318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79318764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7705.0元
标段编号:JXJS2021-004
评委姓名:陈田港,蔡良虎,张晓波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7、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磋商)(2021-12-03).pdf 7、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磋商)(2021-12-03).pdf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7、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磋商)(2021-12-03).pdf 7、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磋商)(2021-12-03).pdf
成交通知书
福州国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建赛建设有限公司受万年县民政局的委托,对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
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JS2021-00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
定,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做虽 | 采购目录 | 参数规格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元)/折扣率(%) |
饶购2021B000546727子化购买服 | 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务项目 | 批 | 其他服务 | 福州国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13665.0000 |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览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仓
效障必法
招标 招标单位统 7
心”
江西 坚建设有限岱缺 万年县民政后
日期 巨622 戴月时) 日期:2022年0f〕ao台
2
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XJS2021-004
采购单位: 万年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二一年十二月
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8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47
第六章 评审标准………………………………………………………51
1 / 52
第一章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万年县民政局就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7日_14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万年县民政局
项目编号:JXJS2021-004
采购预算编号:饶购2021B000546727
项目名称: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X514000.00元
最高限价:¥51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来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接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投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脂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2/52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库〔2011〕181 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供应商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其它: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
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01 月 0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年中心(江西万年高新区七楼)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2 年 01 月 0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年中心(江西万年高新区七楼)
3 / 5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
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如未办理,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后果
自行承担;凡获取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
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人的需求,成交后承担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
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详细了解;其他未尽事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向采购
人咨询。)
2、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3、其它
1)凡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
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
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其他未尽事宜,由潜在供应商自
行向采购人咨询)。
2)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
标人密切关注。
3)根据万年县新冠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
康码及行程码查验。凡是从省外或中高风险至万年来竞标者,必须提供当地 48 小时
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万年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万年县民政局内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79318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陈营镇建德大街商会大厦 B 座 4 层
联系人:陈潇洒
联系电话:18970318267
3.项目信息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79318764
4 / 5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5/52
序号 | 内容 |
采购人名称:万年县民政局采购单位地址:万年县民政局内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79318764 | |
2 |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建客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陈营镇建德大街商会大厦B座4层联系人:陈潇洒 |
3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第一章磋商意请”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
6 |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了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磋暂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任贰佰元款(¥5200.00元),应在文件接收霞止时间前到达我公司指定的帐户,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进帐单的供应商单位,视为无效投标(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资纳方式葡《录江西省公共贫激交易网,在“保让金管理”的“保让岔盆纳,中点击相应报名项目生成虚拟子账号(开户银行:供应商自行从系统中选择:户名:从系统中获取:账号:供应简自行从系统中生及),然后供应淄通过网上银行从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挖秦损子账号转账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供应商转账成功后需重新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保证金管理”的“项目保证金锻纳”中点击“保证金查询”,显示“入账成功”后经系统判定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道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9 |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_90_天 |
10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12” | 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 |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潜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
13 | 32.1履约保证金金额:不适用32.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货物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嵩,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签,36.2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激付代理服务费,本公司将不发成交通知书,将由成交供应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工程和有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建建设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
人。
3.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邀请”
3,2联合体参加磋商
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简:详见“磋苗邀谐”
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蓄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我明
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问,就采购合
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适用于联合体
参加磋商)
3.2.3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应当接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3.2.4联合体各方不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652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
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 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工程和有关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
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第六章 评审标准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8.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8.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8.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7 / 52
8.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8.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7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8.8 磋商保证金凭证
8.9 联合体协议(仅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8.10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9.1.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9.1.2 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时,如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
本企业产品,或者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由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主要产
品的, 将对该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
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2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
9.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9.2.2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
的,将对该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9.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9.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8 / 52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所投产品为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将对该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
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
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3.3 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
任。
9.4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
9.4.1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9.4.2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9.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9 / 52
9.4.4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范围的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9.4.5 如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在清单页的扫描件或网页
截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9.4.6 对于同时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9.4.7 磋商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5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策
9.5.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5.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
9.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5.4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适
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于联合体
参加磋商)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提示
10.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
料。
10.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
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10.3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
10 / 52
计量单位。
12. 响应文件的构成
12.1 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磋商响应书
(2) 报价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规格(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7)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 技术文件
(9) 资格证明文件
(10) 磋商保证金
12.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写目录。
13. 证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工程和有关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
部分。
13.2 工程和有关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
据,包括:
1)对满足采购需求的详细说明。
2)对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服务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工程已对磋商文件的技
术规格(服务需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服务需求)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对于有具体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工程的具体指标。
3)技术规格(服务需求)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4)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 磋商报价
14.1 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超过最高限价的,其
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
14.2 本项目范围内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评估,供应商须充分考虑一切风险,其相
关费用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及结算时采购人不另行补偿相关费用。
11 / 52
14.3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4.4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磋商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
总报价中。
15. 磋商保证金
15.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 15.1 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
效。
15.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凡递交至
万年县公共交易中心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提出申请,万年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退还)。
15.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凡递
交至万年县公共交易中心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提出申请,万年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退还)。
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4)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
同意
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磋
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7.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每套响
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 / 52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7.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分开密封装
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 为方便磋商,供应商应将报价表、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
价表”字样。磋商保证金凭据复印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18.3 封口处有磋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8.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概不受
理。
19. 磋商截止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已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
构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
收。
2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
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
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21.3 符合本磋商文件 25.5 条款的变动。
13 / 52
六、 磋商
22. 磋商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代表
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告知磋商小组,经磋商小组评
审确定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查询到的不良信用记录随采购文件
存档。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 2016]125 号 ) ,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指 : 供 应 商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3)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
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24.磋商小组
在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3
人及以上单数,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25. 磋商程序
25.1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代理机构拆封响
应文件,开始评审后供应商离开磋商地点。
25.2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应依法对各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及投标授权等
资格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确定磋商内容。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 / 52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明。
25.3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过程中,无效条款情形详见
25.3.2。
25.3.1 资格性检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不具备磋商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磋商保证
金形式或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5.3.2 符合性检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
授权书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书、报价书、分项报价表的;
(5)投标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预算价格和最高限价的(如磋商文件中设置最高限价
的)
(6)不同意对响应文件中算术计算错误进行更正的;
(7)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及评标办法中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9)响应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磋商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11)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若投标人不同意的;
磋商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5.3.3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5 / 52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
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5.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标注※号的
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
采购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6 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工程、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政府获取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
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
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获取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若没有对采购要求中的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采
购要求中的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
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响
应。
16 / 52
(6)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未提交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5.7 评审方法
(1)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评审办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 与磋商小组的接触
(1)除按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
就其磋商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
(2)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
理。
27. 终止磋商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获取
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
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
(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
化项目,政府获取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
以为 2 家。
(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最终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最终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9. 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17 / 52
(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30. 成交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31.成交通知书
31.1 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
32.1 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2.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
失。
32.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 32.1 条”规定执行,被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本须知“第 15.5 条”规定执行。
32.4 履约保证金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签订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
文件“15.5”条处理。
3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
依据。
33.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的
原则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
证金。
十、询问和质疑
34.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8 / 52
35.质疑
35.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供应商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自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就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中
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或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超过一次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5.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质疑人参加了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如报名回执等);
(七)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质疑函由参加采购项目
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允许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
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
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5.3 质疑人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质疑书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第 30.2.2 条规定的;
(三)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四)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4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接收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19 / 52
联系人及电话:陈潇洒 18970318267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陈营镇建德大街商会大厦 B 座 4 层
35.5 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
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则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
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起算。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需在邮寄或快递发出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收件单位,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
35.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进行符合性检查,对不满足上
述条件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投标人在法定
期限内进行补正材料,投标人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
予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受理通知书。
35.7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外文的,质疑人应当提供中文简体字
译本,并按照 30.2.2 条要求签署和盖章。
35.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代理机构只能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供应商向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作
出答复。
36 投诉
36.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
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6.2 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受理决定,并在收
到投诉后八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
书及投诉书副本。
36.3 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
书副本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
和其他有关材料。
36.4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36.5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
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20 / 52
36.6 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
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36.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
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
36.2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36.3 成交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 36.1 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
“第 15.5 条”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十二、附则
37.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
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21 / 52
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参考文本)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八 | 1.2 | 服务期: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 |
1 | 3.2 | 付款方式: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歌 |
5.2 | 质量保证期: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 |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采购人(甲方)与成交供应面(乙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
商响应文件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法签订。以下为采购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
容,涉及售应商的条款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22/52
服务协议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
乙方(服务单位):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关于________项目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服务和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标的的特定信息由合
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及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
给供方的价款。
3)“买方”是指获取相关服务的采购人。
4)“供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提供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规范要
求的活动。
2.规范要求
2.1 提供相关服务的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规范和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
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 若规范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1 供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供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4.1 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5.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中的规定。
23 / 52
6. 相关资料
6.1 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相关技术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7. 质量保证期
7.1 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中的规定。如投标人
承诺的质保期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按优于的执行。
8. 延期提供服务
8.1 供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进行分
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时间。
8.3 如果供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
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9. 违约赔偿
9.1 除合同第 10 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
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
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供方在
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
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
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
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
行合同的协议。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1.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1.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2. 仲裁
12.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
交调解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24 / 52
1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买方在供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供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
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供方提出的索赔。
13.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
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获取未完成的类似服务,供方应对获取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
而且供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供方终止合同。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合同修改
15.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6. 通知
16.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7. 计量单位
17.1 除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8.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 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
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5 / 52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26 / 52
格式 1. 磋商响应书
致: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万年县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工程及有关
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报价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规格(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项目及相关服务的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
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
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不
予退还。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27
格式2.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户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供应商名称 | 总报价 | 报价F明 | 磋而休证金 | 服务期 | 交近地点 | 备注 |
总价:(大写)工:(小写) |
注:1.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科,否则产生的一切
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25
格式3.分项报价表(服务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是否属于小、徽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是否屋于节能、环保产品 | 备注 |
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注:1、响应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售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供应商承担。
2、节能、环保产品需备注注明,同时标明该产品在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清单中的页码,并提供复印件或截图,否则产生的一切
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不需提供)
2、磋商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29
格式4.技术规格(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厅号 | 磁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技术规格 | 响应文件技术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1.按“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二)“服务需求”逐条填写。如
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应在本表中明确写明“无偏离”或“响应”
如未按规范填写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全部条款:
2.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30
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陌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良 | 说明 |
注:1.按“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二)“商务条款”逐条填写。如
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应在本表中明确写明“无偏稿”或“响应”,
如未按规范填写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全部条款:
2.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31
6.其他证明资料
格式6-.,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邮箱 | ||||||
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立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32
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
证明材料
7-1. 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______(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备注:供应商和其所投货物/服务的制造商,均须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小微企业声明
函原件 ( 加盖)鲜章,经磋商小组认定之后,才能享受相应货物/ 服务的价格优惠
政策
33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供应商和其所投货物/服务的制造商,均须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鲜章),经磋商小组认定之后,才能享受相应货物/ 服务的价
格优惠政策
34
7-4 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如适用)
(注: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原件核查)
35
格式 7-4.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包含页码)的
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用标识标明产品所在位置),并提供证书
扫描件(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6
8.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施工方案(如果有)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37
9.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
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
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中国公民)。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基本开户行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承诺函)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提供近二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及近二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
38
格式 9-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
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
目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委托(授权)书
39
格式 9-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江西建崧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我单位对参加项目的投标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围标、串标、资质挂
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主要从事人员均为我单位正式
在职员工;
2、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
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
5、主动接受行业监督部门、业主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相应处罚,
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 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签章):_ _ ___________________ __
40
格式 9-9. 磋商保证金凭证
附:供应商盖章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截图
41 / 52
格式 9-10. 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42 / 52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示内称容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数量 | 详见第五章中的“采购要求” |
交货期(工期) | 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 |
交货地点 | 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 |
备注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内容包含磋图文件规定的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
4/52
二、采购要求(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万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纸质档案整理与数字化加工,具体为历年婚姻档案的整理、
档案扫描工作。整理、 扫描约 95000 对,扫描全部采用彩色扫描,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
整,档案内容信息与档案原件一致为准。
二、项目范围和要求
对已形成婚姻档案数量为 95000 对,本项目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整理,数据成果
质量符合万年县民政局婚姻档案数据要求。扫描全部采用彩色扫描,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
完整,档案内容信息与档案原件一致为准。数据格式与存储要求:原始图像采用单面 JPG 文
件,成品数据封装成 PDF 格式文件,全彩色扫描。命名方式采用档号方式;文书档案部分基
础数据采用 JPG 格式,成品数据封装成 PDF 格式文件,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
三、婚姻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基本功能要求
(一)数字化流程与数字化软件功能要求
1)调档交接:指定专人做好档案及资料的清点交接工作,并做好移交记录。
2)档案整理:在扫描之前,必须逐卷、逐份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实,察看有无缺页、倒 页、
漏号、重号、错号等整理不规范现象,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对影响扫描质量的 装订物
(如订书钉、别针、其他固定器具)、装订线要先拆除,拆除原件上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原
件。确保较薄纸张(如信纸、便笺纸)、破损纸张、底灰较深(如草浆纸、油印纸)、字迹
较浅(如铅笔字迹)等纸张质地状况较差的档案扫描图像清晰。折皱不平影响扫描的原件,
应先压平后再进行扫描。需要调换卷皮、卷盒的,旧卷皮、卷盒全部交还万年县民政局档案
室且新卷皮、卷盒费用单独计价,在合同报价中应进行明确。
3)档案扫描: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档案内容信息与档案原件一致为准。扫描参数
如下:扫描分辨率纸质档案扫描影像文件采用 300DPI 或以上,照片黑白影像文件采用
400DPI,照片彩色影像文件采用 600DPI。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
需适当提高分辨率,以扫描的电子文档打印结果清晰为准。业务档案基础数据采用 JPG 存储
格式,成品数据封装成双层 PDF 格式文件,封装之后的 PDF 文件建立与卷内目录相一致的
书签;文书档案部分基础数据采用 JPG 格式,成品数据封装成双层 PDF 格式文件,文件存储
路径及相关技术标准,应与万年县民政局要求一致。扫描时保证放纸端正、不压边、不漏扫、
错扫、严格确保图像质量。扫描中漏扫、压边的要即时补全、补正。图纸扫描:要求采用大
幅图纸扫描仪。
44 / 52
4)特殊图像处理功能要求:数字化软件对档案中特殊纸质档案(如底灰较深、字迹较浅
等),有良好的处理技术与效果,可实现对页面内容色彩过深的档案进行淡化处理,对页面
内容色彩过浅的档案进行加深处理。
5)正常图像处理要求:图像处理后保证图像信息与原档案内容完全一致,不删除页面任
何有用信息,包括正文内容、页眉、页脚、手写注释和印鉴等。扫描的页面内容基本居中显
示,不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现象。不准出现页面内容残缺或将其它页面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
每页影像左右端正度控制在 3 度以内,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
图像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不能出现图像的一部分出现倾斜或扭曲而影响阅读的
现象。厚的案卷装订线较近边角的档案内容会产生扭曲现象,需保证正文能看清楚。
6)历史数据批量处理功能要求:数字化软件具有对已完成扫描但未处理的数据,进行批
量自动处理功能,能够实现对图像页面效果及文件格式的自动批量处理。
7)图像底色处理功能要求:数字化软件具有方便、快捷地对彩色图像底色进行处理,并
进行色彩加深功能。
8)去污:在保证文件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影像页无扫描过程中带来的污斑,无黑边,外
观达到清晰、平直、干净。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
黑边等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读性和可理解性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
的原则,由于档案本身因陈旧、破损或不洁等造成页面上有污点的,如果在页面视图下无法
看清,或该污点嵌在文本行中无法清除,可不予清除。保证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
不宜过浅或过深,不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档案原件存在斑
迹变质、颜色过浅、过深或深浅不一致,保证档案原件能辨认的扫描图像也必须可以辨认。
纸张太薄或字体颜色过浓,扫描时倒映反面文字,文字上的污点无法去污时,保证正文文字
可以看清楚。
(二)目录著录流程与软件功能要求
1)目录智能采集功能要求:具有专业的档案目录智能提取系统,可对案卷级与文件级条
目,采用智能采集方式进行,完成扫描之后对正文内的目录信息进行提取。有卷内目录无电
子版的,可进行批量提取。
2)著录标准:符合业务系统数据库结构等有关要求,规范档案中的目录内容,包括确定
档案目录的著录项、字段长度和内容要求等,并要求将目录全部重新摘录出来。如有错误或
不规范的案卷题名、正题名、责任者、发文日期、起止页号和页数等,应进行相应处理,并
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必要时由采购人进行审核。数据格式选择,目录建库应选择通用
45 / 52
的数据格式。所选定的数据格式应能直接或间接通过 XML 文档进行数据交换。按照<文书类
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2009)的要求进行著录,建立档案目录数据。需要建立档案
目录数据库的质量检查机制,核对著录项目是否完整、著录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发现不合
格的数据进行修改或重录。
3)目录数据质检要求:采用人工校对与软件自动校对的方式,对目录数据库的建库质量
进行检查,核对著录项目是否完整、著录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应要求进
行修改或重录。
(三)数字化项目质检管理系统功能需求
1)质检系统功能要求:对各类已经完成数字化的成品数据本项目将通过在线式分批次提
交验收,可实现质检结果在线式反馈为保证项目的总体实施质量,要求对数字化各环节进行
全面检查。
2)档案原件安全质检标准:全检,检查所有档案的入库情况,差错率控制在 1%。
3)扫描图像检查:全检,每一案卷纸质档案扫描完后,扫描人员应核对案卷内每一文件
的实际扫描张数与前处理人员填写的文件张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在备注栏填写具体原因
或向现场管理人员询问,漏扫则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4)漏扫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
5)图像质量检查:全检,检查所有图像的质量情况,优质率达到 99%以上。
6)格式封装检查:全检,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7)案卷目录、卷内目录著录与检查:文字录入人员依据前期调研中获取的著录项要求,
参照档案实体以卷为单位逐卷、逐件对已经导入的文件信息进行录入,命名与纸质档案的档
号、目录、文件顺序排列一致。案卷目录注入应符合万年县民政局实际要求,关键字段要求
100%正确,其余字段的录入错误率控制在百分之五以内。
8)成果验收:万年县民政局质检人员分批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数字化成果进行验收,验
收标准按标书规定执行,包括图像质量和条目准确率。如经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成交供应
商提交验收实体和数据全部发回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9)数据备份与提交:在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加工方应做好扫描数据(特别是原始扫描影
像文件)和编辑数据的存储备份工作。加工方必须提供实时备份数据,以便数据丢失,等项
目验收完成后,收到验收合格清单后,方可将数据从备份载体中删除。成品数据经验收合格
后,可通过光盘或硬盘向万年县民政局提交数据,并按照规定的存储格式进行存储。光盘刻
录或移动硬盘,光盘采用(JVC 档案级 DVD 光盘)。每份数据内容包括扫描原始图像、PDF 文
46 / 52
件及各类目录数据。对移交的 DVD 光盘和硬盘表面进行标记制作,并制作数据提交明细清单
(存储设备采购人提供)。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
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
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10)数字化加工单位形成档案数据并且自检合格后,才能递交万年县民政局审核、验收。
(四)数字化项目管理系统要求
1)管理系统:要求具有自主研发的数字化项目管理系统或可视化管理系统。并取得软件
著作权证书,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档案数字化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3)DA/T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
4)DA/T31—2005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5)《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T161-2002)
项目完成期约 8 个月(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扫描加工软、硬件设备、工作
人员等进驻扫描加工场地,并开始扫描加工工作;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并
做好自检工作,由万年县民政局审核、验收)。
(六)安全保密控制及设备要求
1、档案数字化项目现场管理要求
(1)档案整理现场保密措施
档案数字化工作涉及大量原件外借,同时项目组现场人员众多,对项目工作现场采取保
密措施十分重要,采购人将对本项目工作现场进行远程实时视频监控,完整全程记录档案纸
质原件现场流转过程,以保障档案纸质原件安全。
(2)流动员工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保证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并填写个人简历(附身份证复印件)并交由采购人审核保存,
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档案整理项目保密制度
成交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中规定的保密条款,以及报价人制定的相关保密规定。
47 / 52
任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摘抄、抄录档案中记载的任何内容,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外泄露电子档案或实物档案中记载的任何内容和信息。
在进行档案扫描录入工作中指派专人负责档案的交接工作,并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全程监控。
对因工作需要接触到保密信息的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若
非工作需要,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档案的查阅服务,包括采购人单位内部人员。
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情
况,责任落实到个人。
项目组成员不得在任何时间在工作场合接待亲友,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移动存储设备
进入工作现场。
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将所有采购人的文件、档案、工作记录,
会议纪要移交给采购人指定的相关人员,并将所有存储设备中有关采购人的信息内容在采购
人监督下作删除处理。
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窃取和向外界发布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文档、资
料等相关的文件。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档案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
相关法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将酌情进行罚金处理。
(4)员工保密协议
为了避免项目档案人为外泄,成交供应商应与实施该项目的员工签订保密制度,以保障
项目信息安全。
48 / 52
三、商务部分
(一)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提供软件必须是合法、正版的软件且是当时最新版本。
2、质保期内提供更换或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质保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设备使
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故障处理响应时间,提供 7x24 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维修后服务随时响应。如超过 48 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 2 个工作日无偿提
供备用机或零件供采购人使用,同时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成套的设备和配件,供采购人应急使
用,直到原设备可以使用为止。
5、保质期结束后,根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维修维护合同对数据提供维修服务,进行定
期维护和修理,更换或更新数据只收取加工的成本费用。
(二)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成工作量的 90%经采购人确认再付合同总金额的 50%款项;项目全
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额 10%。
(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完毕。
(三)其它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
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
第六章 评审标准
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
49 / 52
项目” | 竹以附里门省 | |
价格(1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登,即满足磋图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市基准价,最终报价)X10%×100,计算分放时因容五入服小放点后两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子BS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优患政策 | |
技术部分(55分) | 基础服务要求(33)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技术/服务部分要求的得33分,每有一项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规格响应/偏高表。3 |
实施方案(5分) | T、啊应文件中提供档系数字化加工实施方系的得1分:2.针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实施方案中,有包含工作流程方案、针对性强、贴近购人采购需求得3分:3.针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实施方案中,有包含工作流程方案、档案实体保护提施、对本项目的管理、进度及质量控制措、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强、贴近采购人采购需求得5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实施方案,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不得分。) | |
受字化加工软件功能(10分) | 1.响应供应商使用的数字化加工软件具有彩色图像底色处理功能,并能进行档案内容及红色公章加深减淡处理的得5分,(提供软件截图说明并提供档案图片印章智能优化处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近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佐近,原件名在,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离使用的数字化加工软件具有对已完成扫描但未处理的数据,有批量自动处理功能,能够实现对图像页面效果及文件格式的自动批量处理功能的5分,(提供软件截图说明并提供图像批量智能处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佐证,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
项目团队(7分) |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贸人1.1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集成管理能力的得0.5分:1.2具有高级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能力的得0.5分1.3具有高级网络工程师能力的得0.5分:1.4具有高级档系答理赫能力的得0.5分1.5具看高档案信汕化项目总监能力的得0,5分1.6具有涉喀岗位保密技能能力的得0,.5分1.7具有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的得0,5分1.8具有高级网络安全系统评测系能力的0,5分本项最高得4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佐证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2.拟派本团队技术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2.1具看大数据分析师能力的得0.5分2.2具有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能力的得0,5分2.3真石高级大数据分析师能力的得0.5分2.4具有高级硬件运维能力的得0.5分2.5具看高级云计氯技术升发工程描能力的得0.5分2.6具有高级网络工程管理能力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佐证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36分) | 商务要求(19分) | 亮全响应磋商文件商务部分要求的得19分,每有一项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商务条款响应/偏高表。) |
管理系统(10分) | 1.涉密设备管理系统平台与检测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具有自主研发升级能力的71分:2.档系兹子化加工现场人员入场人脸识别道道系统具看自主研发升级施力的得1分:3.档案数字化信息实时利用与质量检测系统具有具有自主研发升级能力的得1分;4.档案数字化扫描异地安全备份管理系统具有自主研发升缓能力的得1分5.信息安全过滤系统具有自主研发升级能力的得1分;6.客级档案自动检测加密系统具有自主研发升级能力的得1分:7.婚姻档案目录数据与原文匹配性校系统具有自主研发升级能力的得1分8.婚姻档案异地采集与实时同步批量导入挂接系统具有自主研发升级能力的得1分:9.IT运维管理系统和设备动态管控系统具有自主研发升缓能力的得1分:10.档案信息智能摘录和双机速录系统具有自主研发升级能力的得1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获得的著作权证书方有效,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满意度评价(6分) | 润意度评价表:类似档案整理及档寄凳字化项目,客户对供应商进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质量、档案运输、人员服务质量、配合度等方面的评价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宁化项目项目客户评价“很满意”的满意度调查表得2分,客户评价“满意”的满意度调查表得1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及满意度评价,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求 |
特别提醒: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之规定.
备注:本表与招标文件中相关评标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所有要
求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
51 / 52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