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高速喷墨法律文书输出系统项目(二次)的成交公告
金额
55.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dl-2022119
预算金额55.8万元
招标公司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芳0556-5031824
中标公司安徽徽积电商贸有限公司5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高速喷墨法律文书输出系统项目(二次)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080320220036号002
二、项目名称: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高速喷墨法律文书输出系统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安徽徽积电商贸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龙眠山路与回祥东路交叉口赛格二期.美格明居6#楼一层1号门面 | 最终报价:55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高速喷墨法律文书输出系统 | 爱普生 | WF-C21000C | 1 | 555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跃虎、张旺兴、叶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3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提交电子邮箱:upup999@foxmail.com,联系电话:0556-503182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502631。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0号
联系方式:15755661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
联系方式:0556-5031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芳
电 话:0556-5031824
附件信息:
二次谈判文件.doc二次谈判文件.doc
385.7K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项目编号:HYDL-2022119竞争性谈判文件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高速喷墨法律文书输出系统项目(二次)
一、总则6第二节谈判响应人须知6第一节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谈判响应人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目录
七、合同授予15六、评审12五、谈判11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10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7二、谈判文件6
第四章采购合同19四、验收18三、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18二、人员培训要求18一、技术要求一览表17第三章采购需求17
五、诚信谈判响应承诺书34四、供货及谈判响应技术方案33三、技术参数响应表32二、货物报价表(首轮)31一、谈判响应函30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8
项目概况: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六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38八、证明材料37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6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35
预算金额:558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高速喷墨法律文书输出系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YDL-2022119FS34080320220036号002一、项目基本情况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高速喷墨法律文书输出系统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采购需求:高速喷墨法律文书输出系统最高限价:558000元
2.方式:自行下载。申请人将登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upup999@foxmail.com),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登记资料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1.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地点: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2年11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3.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2.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1.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2)参与现场登记及谈判的人员须确保本人体温及其他身体状况正常,健康码为“绿码”且正确佩戴口罩。(1)每家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与谈判;4.鉴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现做如下说明: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502653。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电话:0556-5031824。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的情形,
联系方式:15755661012联系人:叶先生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0号名称: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子邮箱:upup999@foxmail.com联系方式:0556-5031824联系人:刘芳任德忠地址: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谈判响应人须知附件2:信息登记表附件1:谈判文件电话:15755661012项目联系人:叶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
2.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1.说明:本谈判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一、总则第二节谈判响应人须知第一节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编号 | HYDL-2022119 |
2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高速喷墨法律文书输出系统项目(二次) |
3 | 采购人 |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7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8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9 | 谈判最高限价 | 558000元 |
10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1 | 交货、安装、调试期 |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 |
12 | 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3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4 | 谈判响应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算起) |
15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11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6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11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7 | 媒介发布 |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发布。 |
18 | 评审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9 | 响应报价扣除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20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
2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价的2.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如为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必须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或谈判响应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给采购人。 |
22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清。 |
2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加盖公章的原件)或电子(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接收部门: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联系电话:0556-5031824 |
24 | 说明 | 1.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2.本项目若涉及专业分包工程,如成交人没有相应资质,则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该专业分包单位的选定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3.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不含港澳台地区)。成交供应商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的相关业绩、奖项、证书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公告(如谈判响应人相关业绩、证书属于涉密的,谈判响应人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进行说明,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涉密部分不予公告)。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2.4谈判响应人必须确保自己信息真实、准确,否则,谈判响应人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2.3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公司参与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相关授权(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公司取得总公司相关授权后,谈判文件中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要求事项可由分公司负责人代理。(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2谈判响应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别或者不分包别的同一项目谈判:2.1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响应人必须满足的要求:详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谈判文件的构成二、谈判文件4.2采购代理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该费用由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4.1谈判响应人应承担其参加本谈判响应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谈判响应费用3.踏勘现场:谈判响应人自行踏勘现场。谈判响应人应认真对本项目实施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项目环境和影响等因素,做出理性的判断和估价。谈判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供货过程中,谈判响应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5)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4)第四章采购合同;(3)第三章采购需求;(2)第二章谈判响应人须知;(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5.1谈判文件包括:
6.2采购人对在约定时间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本须知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6.1谈判响应人可以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或澄清。6.谈判文件的澄清5.3谈判响应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文本不清晰、表述不一致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1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谈判响应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约定,该谈判响应有可能被拒绝。5.2谈判响应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谈判响应人没有满足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6)第六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7.4为使谈判响应人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或是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3当谈判文件与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7.2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该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1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谈判文件的修改
9.2谈判响应人应提交“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谈判响应文件。9.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9.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8.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8.1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响应人与采购人就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8.谈判响应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3谈判响应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维保等)。10.2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每一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10.1谈判响应文件的货物报价表(首轮)上应清楚地标明谈判响应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单价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10.谈判响应报价9.4谈判响应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约定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在评审时有可能被认为是对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而被谈判小组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9.3谈判响应人必须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谈判响应人一旦成交,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若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响应函(谈判响应报价)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响应函(谈判响应报价)为准;(1)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0.6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10.5谈判响应人现场递交的最终谈判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其首轮谈判响应报价。10.4谈判响应报价高于谈判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12.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理11.谈判响应货币:人民币。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但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谈判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响应人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谈判响应函(谈判响应报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5)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按相关约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谈判响应人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1)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磋商、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0)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9)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8)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谈判响应无效:谈判响应人上述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谈判响应人应当予以赔偿。(15)法律、法规约定及谈判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13)受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响应事宜;
(7)违法与采购人就谈判响应价格、货物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成交结果的;(6)供应商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5)供应商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4)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3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向成交候选人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成交候选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是对拒绝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有权利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成交候选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谈判文件和其谈判响应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谈判响应有效期的延长要求和成交候选人对该要求的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13.2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谈判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13.1谈判响应有效期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约定。凡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3.谈判响应有效期(8)法律、法规规定及谈判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14.5谈判响应函、货物报价表(首轮)、最终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表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由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活动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函、货物报价表(首轮)、最终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表、授权委托书的签字或盖章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小组可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补齐签字或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印章。14.4所有谈判响应文件纸张规格为A4(不包括附图、附表)。14.3全套谈判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14.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谈判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4.1谈判响应人应按“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15.5未按本须知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到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有效谈判响应文件少于三个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5.4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送达,逾时采购人应予拒绝。15.3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谈判响应人名称(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15.2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同时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15.1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装订成册并标明页码,不得采用活页或容易拆解的装订形式。15.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标记和提交
17.1谈判响应人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17.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6.3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16.2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延长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谈判响应人受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1谈判响应人应在“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16.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谈判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19.谈判会程序18.谈判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将在“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谈判,所有谈判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五、谈判17.3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内,谈判响应人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17.2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谈判响应人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若上述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谈判响应人的谈判资格。若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人不足三家,则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委托代理人参会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参会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监督人员核查各谈判响应人相关证件:(2)宣布开会纪律;(1)宣布项目名称、介绍参会人员;
20.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8)宣布评审结果。(7)谈判响应人统一递交最后报价;(6)谈判小组与谈判响应人进行谈判;(5)进入评审阶段;(4)各谈判响应人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是否存在异议;
20.2谈判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经谈判小组评审后,认定为谈判响应无效:(4)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谈判响应报价高于谈判最高限价的;(2)谈判响应函、货物报价表(首轮)、最终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表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且拒绝补齐签字或拒绝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加盖印章的;(1)谈判响应人经查验不合格的;20.1谈判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由谈判小组评审后,认定为谈判响应无效:
六、评审20.3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谈判响应人受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其谈判响应无效。(4)法律、法规规定及谈判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可能影响本项目正常实施的;(2)被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被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谈判响应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3.1符合性审查23.评审程序:评审按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谈判、失信核查和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进行评审。如有任一项未通过的则不进入下一项评审。22.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21.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依法组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评审由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小组应坚持公正、公平、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独立评审的原则。
(7)供货及谈判响应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且完全响应或优于谈判文件要求;(6)谈判响应技术参数是否完全响应或优于谈判文件要求;(5)所提供的货物是否有缺少;(4)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3)谈判响应文件是否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盖章、装订、密封和标记;(2)供应商声明函是否符合规定格式;
谈判小组发现谈判响应人的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响应人进行询标,要求谈判响应人在30分钟内进行回复,必要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谈判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谈判响应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最高限价,否则报价评审不通过,报价中包含单价与总价的,应审核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23.2报价评审(10)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存在谈判文件中约定的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情形。(9)谈判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谈判响应文件对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谈判响应人,其响应报价按照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报价扣除。(2)谈判响应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且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最终报价表由各谈判响应单位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谈判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小组以该谈判响应人的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1)谈判响应人对谈判文件中个别或部分条款或谈判小组提出的要求未作出响应时,需谈判响应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提出,且需谈判小组组长签字确认。未对谈判文件中个别或部分条款或谈判小组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有可能被拒绝。23.3谈判:谈判小组与通过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的谈判响应人,就报价和谈判小组提出的其他要求进行谈判。谈判响应人响应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谈判响应人响应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所有谈判响应文件。
24.附则:23.5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谈判小组对通过谈判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和失信核查的谈判响应人,根据其最终谈判响应报价(若有响应报价扣除,以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由低至高的顺序排列。最终谈判响应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低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以上谈判响应人的最终谈判响应报价相等,则由采购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谈判小组查询最终谈判响应报价(若有响应报价扣除,以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由低至高排序前三名的谈判响应人信用记录,谈判响应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不得将其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依序递补,并再次对递补的谈判响应人进行核查。23.4失信核查: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谈判响应人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响应人不足三家的;24.4在谈判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24.3澄清有关问题: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响应人进行询标。针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要求谈判响应人在30分钟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提供相关材料。澄清文件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谈判响应人未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作出书面解释的,谈判小组可以做出不利于谈判响应人的认定。24.2谈判响应人须对提供资料、发票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的,视为虚假响应。24.1谈判文件所有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若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响应复印件,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采购人,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谈判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谈判响应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属于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谈判小组可要求谈判响应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谈判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差,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谈判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视为谈判响应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24.5响应和偏离(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谈判响应人的总报价均超过了谈判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5.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谈判响应人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要求提供材料。25.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响应人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25.1谈判会结束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谈判响应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并载明在招标文件的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24.6单一产品采购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代表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7.签订合同七、合同授予根据相关规定,对成交结果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谈判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谈判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上公告成交结果。谈判响应人如有质疑、投诉,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规定的质疑、投诉期内向有关机构提出。26.确定成交人
28.2若成交人不能按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执行,采购人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人同意的情况下,不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该成交人当予以赔偿。28.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8.履约保证金27.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被举报发现有违规、资料弄虚作假、挂靠围标、串标、恶意抢标等行为,经查实后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2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27.1成交人的成交价即为合同价款。
2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9.2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1谈判响应人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29.质疑和投诉28.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条款约定退还。
2.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如涉及进口产品则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1.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准采购进口产品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谈判响应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但这种调整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并说明调整理由,且该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采购需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0.未尽事宜:
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应提供具有原厂授权的工程师对采购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操作、保养维修、常见故障及解决办法等。二、人员培训要求一、技术要求一览表4.原装进口的产品,如国内产品满足需求也可参与采购竞争。3.成交人提供的货物为进口产品的,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海关报关单等证明材料。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所属行业 |
1 | 高速喷墨法律文书输出系统 | 1、彩色双面网络打印、双面复印、双面扫描、双面自动输稿;鞍式装订器、4个落地式纸盒+1个通用型进纸器;打印分辨率≥600dpi*2400dpi;复印分辨率≥600dpi*600dpi;光学扫描分辨率≥600dpi*600dpi。2、打印速度≥100页/分钟(A4黑白、彩色同速),复印速度≥100页/分钟;(A4黑白、彩色同速)。3、纸张重量≥60g-350g/m²。4、纸盒纸张容量:至少具备4个多纸路纸盒和1个通用型进纸器,且各纸盒容量不低于500张/个;标准进纸盘容量不低于2200张。5、耗材:印量不低于5万页/支。6、长纸打印≥1200mm。7、额定电压:220V-240V。8、操作面板≥9英寸。9、扫描速度≥110ipm。10、打印接口:1000BASE-T/100BASE-TX/10BASE-T。11、装订要求:鞍式装订、装订小册子;可以用中缝装订,能实现印件平钉、角钉。12、扫描要求:标配自动送稿器的高速扫描;印件彩色扫描最高速度不低于100页/分钟,扫描打印不低于100页/分钟。单双面同步扫描;最大扫描范围:使用原稿台时≥297mm×420mm; 使用自动送稿器时≥297mm×420mm; 光学分辨率≥ 600dpi×600 dpi。能实现小字符精细再现。13、印件存档要求:印件具有耐久性,符合《国家档案局字迹耐久性检测法》,满足长期存档要求。14、国产操作系统对接:可以与国产操作系统完全兼容,满足不同用户需求。15、应大量输出作业的需要,需另配一套全彩色输出A3幅面附属设备,含打印、复印、扫描、鞍式自动装订、速度:100页/分钟。16标配操作端设备两台:CPU≥i5;8G内存;23.8显示器。17、针对不同的用户或组,每月可以在设定时间内自动充值。当用户额度用完时,打印、复印、扫描、传真等功能将被禁用,用户需向管理员申请充值,设备功能才可重新启用。18、针对不同的用户或组,可以控制打印、复印、扫描、传真等使用权限。19、针对用户或用户组进行打印权限的控制与管理,强制双面打印和强制彩色转黑白输出,节省文印成本。20、针对设备的使用日期和时间进行设置,提高设备使用率,降低能耗。21、可创建各种计费代码,在打印、复印、扫描、传真时先选则计费代码,所产生的文印成本会自动记录到该代码下。22、可按照用户、群组、设备、项目、费用等导出丰富的报表。系统可根据设定的时间和路径自动发送email到管理邮箱中,帮助管理员进行企业文印成本分析。23、能够对打印作业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估算并将报表定期反馈。 | 套 | 1 | 工业 |
采购合同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四、验收2.保修及售后服务:依据商品的保修条款及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原厂质保。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针对本项目应提供所投品牌的原厂5年保修承诺函原件,在保修期内,必须原厂授权的工程师上门服务。附属设备保修1年。保修期从货物验收合格后算起。1.货物质量: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货物完好,配件齐全,货物出厂期不得超过3个月,供货时提供原厂证明材料。成交人交货后应提供具有原厂授权的工程师进行新机安装工作。三、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签订地点:乙方(成交人或成交人):甲方(采购人):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部分合同书货物类合同条款
1.1.2成交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下述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并全面履行。签订日期:年月日
1.3价款1.2货物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谈判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商 |
1 | |||||
2 | |||||
3 | |||||
…… |
1.4.2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1 | |||
2 | |||
3 | |||
…… | |||
总价 |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1.5.3交付方式:。1.5.2交付地点:;1.5.1交付期限:;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1.8合同生效本合同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安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人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货物”系指成交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包装和装运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
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质量保证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11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延迟交货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货物的风险负担
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4税费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检验和验收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合同中止、终止
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8计量单位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1合同份数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20履约保证金
{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件文应响判谈
三、技术参数响应表二、货物报价表(首轮)一、谈判响应函目录日期:年月日谈判响应人名称:(盖章)
一、谈判响应函八、证明材料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五、诚信谈判响应承诺书四、供货及谈判响应技术方案
5.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谈判文件,并对谈判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交货、安装、调试期}日历天完成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2.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谈判响应报价(首轮)为人民币(大写){报价大写}(小写:{报价小写}元)。1.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公告,我方决定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谈判响应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致:{采购人名称}
二、货物报价表(首轮)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人:(盖章)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方保证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三、技术参数响应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人:(盖章)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总价 | 小写: 元 |
谈判响应人:(盖章)3.若谈判响应人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在表中明确列出所投进口产品的原产地。2.谈判响应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货物与“采购技术参数”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注:1.谈判响应人必须将自己所投货物真实、准确地填入以上表格中。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 谈判响应技术参数 | 响应情况 | 原产地 |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1.人员培训方案谈判响应人依据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提供。四、供货及谈判响应技术方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谈判,不以他人名义作谈判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谈判;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五、诚信谈判响应承诺书3.谈判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采购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八、保证成交之后,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承诺提供货物、服务及派驻人员;七、保证成交后不转包,若有合法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六、严格遵守谈判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五、不与采购人串通谈判,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其他谈判响应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谈判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人:(盖章)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承担谈判文件确定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二、安庆市人民政府宜政秘〔2017〕27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建立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通过“信用安庆”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我方保证在谈判响应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和本企业经营实际,合理报价,并保证成交后严格按谈判文件要求履职尽责。若我方在谈判响应和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任何失信行为,自愿按前述文件规定接受处罚。十一、我方保证对本次采购活动有任何疑问或投诉,都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不针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任何质疑或投诉;十、如在采购过程和成交公示质疑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非中小企业谈判,不需此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人:(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谈判响应人:(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请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不符合(对应请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上述标称的1和2栏目,请根据具体项目要求自行增加数量。
1供应商声明函。八、证明材料对于谈判响应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备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声明:供应商声明函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我单位不在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限内;(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4.谈判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日期:年月日谈判响应人:(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
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授权书声明:(谈判响应人名称)授权(谈判响应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谈判、签约等。谈判响应人委托代理人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谈判响应人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授权委托书附件1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谈判响应人:(签章)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注:此表请各谈判响应人准备好,以便在谈判最终报价时使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终报价表
最终报价 | 大写:人民币 |
最终报价 | 小写: 元 |
交货、安装、调试期 | |
备注: 1.分项报价按总报价的同等比例下浮;2.最终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人:(签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