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麦可思数据(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SCGZX[GK]2021002的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学院高水平专业群绩效跟踪评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9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学校食品加工技术高水平专业群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常规 | 5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4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 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2024年食品加工技术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跟踪评价项目。 2、研究对象 2021-2024年全体在校专科学生 2021-2024年学校全体教师 2021-2024届全体专科应届毕业生 2019-2021届全体中期专科毕业生 2021-2024年主要用人单位 二、 委托内容 本项目将按以下项目分部分阶段实施并交付项目成果(具体内容详见服务方案的大纲,大纲每年会有更新,每年项目启动前乙方会再与甲方沟通确认大纲内容): 1、《食品加工技术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跟踪评价报告》(4期,2020-2022年) 1) 第一阶段成果交付:在项目实施周期内,乙方授权甲方使用的数据采集平台和项目进度查询系统公众号账号。 2)第二阶段成果交付:乙方分析和撰写2021-2024年度《食品加工技术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跟踪评价报告》告WORD版本1份(中文格式的电子文件),2021-2024年度食品加工技术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跟踪评价的原始数据和每年度纸质版报告黑白报告20本。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每年年度验收一次(服务期共4年),供应商每年服务完成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供应商每年提交一份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加工技术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跟踪评价报告,报告需按照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大纲进行撰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按年度付款。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应商提交第一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第一年度项目费用的30%。 |
2 | 70 | 按年度付款。每年的年度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对报告完成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满意的支付当年费用的7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4年。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凡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经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是调查方。甲方应按乙方所要求的文件格式提供各项调研相关信息。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文本格式范本,并指导甲方能够正确填写。甲方应指定至少一名项目责任人与乙方定向沟通联络,沟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及时地反馈对项目的具体需求,认真检查并且通过Email最终确认提供的在校生、毕业生、教师、用人单位等信息准确无误,定期了解答题情况。 2)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相关信息并明确标明来源。甲方对所提供全部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3)甲方自己承担因甲方或其相关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等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以及不能正常使用软件所造成的损失。(非法操作特指:A、恶意攻击乙方系统;B、感染病毒;C、非操作人员擅自使用系统;D、其它非正常使用软件或电脑的行为。) 4)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乙方所研发的软件系统、也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甲方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软件使用权,均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享受服务的权利,并且乙方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技术支持。 5)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应付的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是技术支持方。乙方应主动为甲方做好项目咨询服务,即乙方也应指定至少一名项目责任人与甲方定向沟通联系,沟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前期与甲方负责人充分沟通并记录甲方对项目的具体需求,设计问卷、指标体系和报告大纲,认真核查甲方提交的各项调研相关信息,如发现问题则及时要求甲方更正,向甲方出具检查和清理后的毕业生邮箱总数量及覆盖各专业的情况说明,请甲方以Email最终确认无误,开通数据采集平台和智能呈现系统的使用授权,定期监控数据回收进展。 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期完成研究分析和撰写诊断。 3)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出具项目研究报告,并对项目过程和报告结果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但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协议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数据使用权。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布由甲方提供的学生联系方式或涉及甲方名义的数据指标与分析报告,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二、所有权和专属权 1.甲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材料:(1)均专属于甲方所有;(2)应当被明确标识为甲方财产并在不使用时予以分隔。 2.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且在甲方遵守本协议的条件下,乙方授予甲方一项普通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分许可的许可,甲方可以为甲方自身的目的使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交付物(其中,相关平台账号的许可使用期限至乙方完成项目所有交付物之日止)。如甲方公开引证乙方为甲方完成的咨询研究报告的部分结论或观点,则须原文引用对应的部分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或曲解原意;并且甲方须保证:(1)对于乙方没有提供的信息和解读,甲方不得在报道中引出乙方名字,甲方对非乙方提供的信息须指明出处,以避免读者误解为乙方所为;(2)甲方可以提供本研究咨询项目的数据给第三方用于非商业研究,须特别注明第三方数据使用者对其计算出的指标、分析方法和研究结论负责。 3.除本协议第六、2段明确许可外,无论本协议是否有相反约定,本协议未授予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接触、获取、复制、传播或使用乙方提供、交付或甲方接触到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交付物)的任何许可,无论是明示的或是默示的许可。 三、保密及限制 1.乙方应当保护研究对象的身份即个人识别信息不被披露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且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研究对象”包括选择参加本项目的任何研究对象,不论其以何种方式或通过何人参加;“个人识别信息”在此项目中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毕业生信息,或乙方认为将导致确定研究对象身份的文字回答。 2.为保护研究对象隐私权,避免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乙方将不向甲方提供任何有违国家及/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或资料。 3.乙方承诺保证数据及其分析结果的独立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甲方保证不影响乙方数据回收及其分析结果的独立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4.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转让或许可使用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调查问卷、指标体系、报告大纲、平台和账号、研究方法和研究报告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乙方: | 麦可思数据(北京)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 | 住所: | 北京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18层 |
单位负责人: | 林培榕 | 单位负责人: | 武艳丽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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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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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250200897 |
联系方法: | 1891153625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20009561920026990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