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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5#8#9地块土壤修复氧化剂采购招标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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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JTH-TGTRXF-WZ003... | 项目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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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5#8#9地块土壤修复氧化剂采购招标 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5#8#9地块土壤修复氧化剂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 ZJTH-TGTRXF-WZ003DK589 招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9 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13 第四章 合同条款………………………………………………….17 第五章 招标需求一览表………………………………………….27 第六章 技术规格要求…………………………………………….2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5#8#9地块土壤修复氧化剂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5#8#9地块土壤修复氧化剂采购,用于土壤化学氧化修复工艺的氧化剂。 2.2招标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 2.2.1采购范围: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5#8#9地块土壤修复氧化剂采购 2.2.2采购清单:
注: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材料供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经营许可,且具有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疏浚、中交天航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准入资格 4.1已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其他供应商需登录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完成供应商注册,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9月29日10:00至2023年10月04日10:00。 5.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领取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3供应商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5.4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管理系统( http://ec.ccccltd.cn/PMS)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人通过登录供应链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09日 15:00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6.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 2023年 10月 09日 15:00 。 本次开标采用在供应链系统网上开标形式, 不分先后,同时开启。 7.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冯兴旺 电话:15831925391 邮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总体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5#8#9地块土壤修复氧化剂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1.3.3 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以实际发生为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能力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 分包、转包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招标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报价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 7.质量承诺证明材料(无此项将直接废标) 8.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合规承诺书 10.硬件物料清单 11.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 12.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参考第五章招标人需求一览表,货物清单中所报综合单价均须包括货物价、运输费、装车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规费、税金、利润等及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3.2.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选择性报价。网上填报时,规格型号以需求一览表中的备注为准。 3.2.4 投标人投标单价汇总的价格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按综合单价汇总后的价格作为投标总价。投标方须综合考虑材料供应期间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不得据此提出单价调整要求。 3.2.5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融资产品支付,须在发包人收到本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后,按收款比例下浮5%支付中标人货款,投标人请慎重考虑。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管理系统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最终使用PDF格式文档上传到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 3.4.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委托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时间以成功上传时间为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进行扫描并采用PDF形式上传,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压缩包(确保清晰,压缩包的大小限制不超过30M,超过可分包压缩);一次不能上传完成的可以分多次上传。 3.5.2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开标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开标程序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组织方代表线上开启标书、监督人员全程监督; (2)线上开启标书,不区分先后顺序,同步开启; (3)开标结束。 4.3 投标文件的拒绝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审: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其他原因。 4.4 开标异议 投标人通过登陆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可在评标结束前随时查看开标情况,如有异议,请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供应商质疑模块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为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5.评标 5.1 评标小组 5.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5.1.2 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招标人或投标人有亲属关系;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5.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采用综合评标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5.3 评标 评标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组按综合评分的高低评出中标候选人范围。 6.合同授予 6.1 定标方式 招标人按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审核确定一个或几个中标单位。定标完成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6.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公布评标结果。 6.3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 7.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任何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信息。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评标原则。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有效,以保证沟通畅通,如因联系方式不通导致的后果招标人不予承担。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招标的评标小组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回复于 年 月 日时前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招标方: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小组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按评审合格后的综合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 评标小组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评审标准 3.1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详细评审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招标注册资金、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投标报价评审共计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注: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评标完成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有权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察。若现场考察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招标人有权废除供应商中标资格。 4. 评标程序 4.1 初步评审 4.1.1评标小组依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发生偏差的,评标小组可作废标处理。 4.1.2计算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与上传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准。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4.2 详细评审 4.2.1 评标小组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标准进行评审。 4.2.2评标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有效的投标综合单价评定; (2)投标价分析:评标小组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由评标小组确认是否需要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3)如果评标小组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则以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为评标依据。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无法承诺,则其投标应被拒绝。 (4)如果评标小组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依据。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开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无法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4.2.3投标报价的评审 (1)基准价格 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格,满分70分。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与基准价格(A)相等,得70分,比基准价格每高出1%,扣2分,最低得分10分。 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4.3.1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人需对评标小组提出的质疑进行澄清、说明。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评标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小组的要求。 4.3.4评标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不能作为参与评标的证明材料。 4.4投标文件的拒绝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4.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管理人员相同; 4.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基本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变化或明显错误相同; 4.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4.6 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或提供虚假财务报表; 4.4.7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4.4.8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4.9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认定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情况。 4.5评标结果 供应商中标:评标小组通过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或几个中标单位。 5. 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是评标过程情况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无关人员泄漏。 第四章合同条款 物资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41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022-25606104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及传真: 鉴于:乙方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资质和条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等:
本清单合同金额为暂估合同额,实际金额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含增值税、关税等),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合同价款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3 项执行: 1.按照 标准执行。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附件,样本应由双方选定的第三方 进行封存和保存。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提供的药物制品应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符合甲方工程质量要求。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第三条 计量方法 1.计量方法: 按双方签收的交货单为准 。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以现场计量为准。 第四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由乙方负责产品包装。产品包装应当采取足以保护产品的包装方式,并符合以下条件: 1.产品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件漏出散失;因堆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产品损坏或变质;伤害人员或污损其他物品; 2.包装的形状除应适合产品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堆放,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钉、钩、刺等;包装要清洁、干燥、没有异味或油腻; 3.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产品包装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其他: 无 。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乙方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及运输风险,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乙方代运(乙方承担直接送货的全部责任和运输风险,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 乙方自行选择 ; 3.交货地甲方施工现场(中交天津航道局东丽区(天钢)经理部);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王东魁 ; 5.买卖相关的单证转移: 甲方项目部指定人员签收 ;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 7.装卸方式及费用: 均由乙方负责 。 8.乙方不得在送货凭证上增加合同内容或变更本合同内容,若送货凭证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 根据甲方通知 。 第七条 验收 1.验收时间: 货物到达现场后,以甲方通知为准 ; 2.验收手段: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3.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甲方组织验收,甲方根据国家标准负责具体验收和试验事宜;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按 国家有关规范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八条 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 1.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在双方办完结算手续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已结算金额的65%。本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后,根据业主支付比例,发包方向承包方同比例支付剩余款项。; 货款的支付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融资产品支付 。 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 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或者乙方委托第三方向甲方收取货款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的有关约定。 2.开票要求 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为: 甲方: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 户名: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号:12001615500050100721, 纳税人识别号:91120000103061113,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41号 , 电话:022-25606104。 乙方: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3.预付货款:预付款:合同金额的20%。合同签订后,根据业主支付比例,同比例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根据业主扣回比例,同比例扣回预付款。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预付货款的担保 / 。 第九条 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年(产品承诺质量保证期限或行业规范规定产品质量保证期限长于本合同约定的,适用产品承诺质量保证期限或行业规范规定产品质量保证期限); 2.如乙方不是产品的出产厂商,则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 ,并符合或具有该产品出产厂商声明或保证所应达到的标准和相关的售后服务;乙方并承诺其所提供的产品包装均为该产品出产厂商原有的包装。以上产品还享有原厂商的质保承诺; 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维护、维修或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产品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若甲方要求进行升级或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产品原出产厂商承诺的升级服务应遵照原厂商的承诺办理。 4.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不合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质保期内,甲方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可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之日起 / 日内,采取组织维修、更换等一系列的补救措施;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应在 / 日内解决问题,使其恢复正常使用,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和硬件)均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本合同履行开始后,所发生的涉及本合同约定产品的知识产权纠纷,乙方负责全面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在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和甲方向第三方主张权利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司法裁判、仲裁所最终确定甲方承担法律责任所导致的甲方损失)。 第十一条 买方的违约责任 1. 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甲方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如错误通知到货地点、接货人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3.其它约定: / 第十二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1. 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向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全部货款总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不合格产品所对应的款项返还甲方,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因处理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检测费等)。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若因此而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格包装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前的,乙方应自行组织货源,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标准等进行交货;乙方在交货之后,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 1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1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所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视为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乙方除应负责将产品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 乙方若提前交货,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不予接收货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8.如乙方依本条规定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直接及间接损失时,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补齐差额部分。 9.如乙方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信息错误、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且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10.其他约定: / 。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10 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经对方同意该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迟延履行而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部分履行不能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1.本合同中乙方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是按照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约定的,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的计税办法为 一般计税 ,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 13% 。 2. 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往来的函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有变更,应提前 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变更生效的时间,因怠于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1 份。 本合同签订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9号楼天航局大厦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中交天津航道局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及传真:300202 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开户银行: 有限公司天津国际航运中心 支行 账号:12001615500050100721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产品供应合规承诺函 产品供应合规承诺 我们已知悉,自2020年8月26日起,【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被列入由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管理的出口控制限制方名单(“实体清单”)。被列入该清单后,一般而言,在未获取出口许可的情况下,被列实体被禁止接收任何根据《出口管理条例》(“EAR”)而受美国出口管制管辖的物项。 我们特此就附表一列载的物品(例如:材料/零件/组件/设备)、软件、技术(以下合称“物项”)向被列实体做出如下声明: 我们保证附表一所列物项不受《出口管理条例》(“EAR”)管制。具体来说,这些物项: 1.运输中未过境美国且将来也不会过境美国,其中包括美国对外贸易区。 2.非美国原产(即非在美国生产、翻新、组装或升级)。 3.不包含价值超过物项总价值25%的美国原产受控成分。 4.非使用国家安全原因受控的美国原产软件或技术生产。 我们有权代表【生产商/供应商】做此声明,并确认本声明中包含的事实和陈述是准确而完整的。销售该物项或发货前通知被列实体。 就我们所知,不存在与本声明不一致的事实,亦不存在其他事实表明向被列实体提供任何物项已经导致或将会导致违反EAR的情况。 本声明有中英文两种文本,中文本是对英文本的翻译。如果两种文本之间有任何矛盾,应当以英文本为准。 我们承诺,如果向被列实体提供的任何物项今后成为受EAR管控的物项,我们确保将在第一时间并且在向被列实体销售该物项或发货前通知被列实体。 【生产商/供货商名】 授权代表名称: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23年 月 日 附表一
第五章 招标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注:以上为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需求,交货地点:天津,为本次招标报价的依据。具体采购以实际发生为准。 第六章 技术规格要求 技术规格相关要求 1.本章所描述的技术说明是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的依据,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2.投标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标的物的技术要求与施工规范,以便更好地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中标后的供货及施工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及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规范及规定。 4.质量保证 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需检验合格并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须随货发出。 5.验收标准 5.1投标单位应随货物附发货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必要文件。 5.2验收标准: 验收采用抽样检测方式,当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与生产单位有异议时,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复检。 6.计量方式 6.1每批材料均需在甲方使用单位规定的交货地点验收后,由双方共同在乙方提供的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 6.2材料经相关单位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材料均不予计量,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 一、说明: 1.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二、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附一) 2.投标函附录(附二) 3.投标报价单(附三)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四) 5.授权委托书(附五) 6.资格审查资料 7.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8.履约信用证明 9.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合规承诺书 11.硬件物料清单 12.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 13.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与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进一步补充,如近年完成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附供货合同证明或中标通知单、近三年财务状况表等) 备注:上述1至5项属商务部分,6至13项属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附一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填全称) 我们收到贵公司编号为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中各款要求并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为贵公司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标的物,详细报价见附件三《投标报价单》。 2、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投标。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90 天。 3、如果我们一旦中标,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履行合同的义务。 4、有关此次投标的一切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二 投标函附录
附三 投标报价单
备注:1.此报价含送达招标人指定交货点运输等费用。 2.此报价含13%税率,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以上数量暂由招标人估算,结算时如有数量增减,据实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供货。 附四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职务 ,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五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授权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该被授权人办理相关事宜无转委托。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特此委托。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6.资格审查资料 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为生产商)
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6.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
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材料。 7.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附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及质量保证内容包括原材料进场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措施、质量符合规范、发生质量问题处置措施等方面,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 8. 履约信用证明 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 10.合规承诺书 合规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知晓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的物资名称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从供应商名称获取的物资名称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1. 物料清单 硬件物料清单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职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12.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
所涉具体物项内容详见《物料清单》。需每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与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进一步补充,如近年完成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附供货合同证明或中标通知单、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部 招标地址:天津市东丽区 联系人:冯兴旺 电话: 15831925391 中国交建项目 2023年 9 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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