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3年度铅酸蓄电池再利用回收商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t-2023-12723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路红阁182319915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3年度铅酸蓄电池再利用回收商招标项目变更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7-31 11:18:27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07-27 09:0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8-01 17:00:00
终止:
原公告编码: HEZBGG20230726003 原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3年度铅酸蓄电池再利用回收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3年度铅酸蓄电池再利用回收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2723
变更内容:招标公告及文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6)(7)”内容修改为: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8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3年度铅酸蓄电池再利用回收商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3年度铅酸蓄电池再利用回收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3-1272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2023年度铅酸蓄电池再利用回收商招标项目。拟中标一名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拆除报废铅酸蓄电池的进度分批分次指定时间、地点,以双方约定价款标准和结算方式,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上门回收招标人已报废的铅酸蓄电池。
拟回收铅酸蓄电池预估金额30万元(不含税),包含200Ah、300Ah、500Ah和1000Ah等多种规格,最终回收以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
进度要求:投标人应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订单款项全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应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协助招标人完成办理前期环保手续(如: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并持该订单全额汇款凭证到达指定地点完成铅酸蓄电池的上门回收,并于当日完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确认操作。
交接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全境,约43个站点。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仓储、库存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投标人所报成交系数不得低于70.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报价项
最低成交系数
1
Ah/2V电池
70%
2
Ah/12V电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的危废物资类别必须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31含铅废物”项下的“900-052-31”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2)在省或市环保部门相关文件中确认的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单位名单中。(须提供省或市环保部门相关文件复印件)
2.1.4 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在废旧物资转移前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环保手续。
2.1.5 服务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阶段不可更换,若需要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更换,必须向招标人报备,待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项目负责人。
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8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含周末,下同)。
4.2获取方式:同时进行纸质版采购文件和电子版采购文件获取。纸质文件获取地点河北省安新县建设大街279号;联系人:路红阁;联系方式:18231991525(请务必提前联系)。(携带下述文件获取纸质版文件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注明参与的项目/标包、报名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文件的付款凭证(银行回执)。)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8868813689(姜岚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发票生成后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供应商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注意查收。
招标文件费用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账号:3110830019310009432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4.4电子标书费发票:发票生成后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供应商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安新县建设大街279号一楼会议室。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邮寄的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物流因素影响。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邮寄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人:路红阁
接收人联系方式:18231991525。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安新县建设大街279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312-5309012                               
电子邮件:/              
网    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    编:310000
联 系 人:姜岚曦、路红阁、陈加财  
电    话:18868813689、18231991525  
电子邮件:jianglanxi.gyl@chinaccs.cn
网    址:/
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09432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jianglanxi.gyl@chinaccs.cn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1日



标包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