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2号线太平车辆段上盖平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成方佩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2号线太平车辆段上盖平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2号线太平车辆段上盖平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最高投标限价:95万元,其中3号线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限价90万元,2号线太平车辆段上盖平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限价5万元。
2.3服务期限:项目实施时间计划为2023年4月30日至2024年3月31日。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时间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项目实施时间的调整。)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范围: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2号线太平车辆段上盖平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
    项目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阶段的工作内容:
(1)梳理账务(含梳理账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债权债务(含内部往来))
(2)编制资产清单
(3)待摊投资的分摊
(4)形成最终的资产清单
(5)形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包括送审稿及终稿)
(6)本项目的资料整理及归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济组织,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应服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执业);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个项目总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房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或审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编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审核、审计业绩以出报告时间为准,若无法体现评审内容,可增加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个项目总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房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或审计业绩。(证明材料:编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审核、审计业绩以出报告时间为准,若无法体现评审内容,可增加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12室。
4.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元。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12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530060480033
4.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7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明确事项
(一)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1〕208号)。
(三)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五)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  
地    址:
联 系 人:成方佩                         联 系 人:
电    话:0512-69899999-9166
             电    话:
电子邮件:zhaobiaobu@sz-mtr.com           电子邮件:
9.项目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管理部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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