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洲平湖秋月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及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禹洲平湖秋月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及施工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2019BQJZ370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8日
开标日期:2019年11月7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景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987号锦华苑8幢502室
投标报价:叁万贰仟陆佰柒拾元整(¥32670.00)
项目总监:储文祥
企业业绩:文一名门云河湾供电工程监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大唐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5537号
投标报价: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
项目总监:安东
企业业绩:马鞍山地区市县公司运检部实施的35KV及以下运检类城、农网专项工程施工(当涂县地区)监理。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定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禹洲平湖秋月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及施工监理项目等一批。
评标委员会名单: 张晓萍、杨仕东、孙卫星、付敏、琚磊森
招标人名称:合肥泽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世纪阳光大厦23层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950227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403室
项目负责人: 韦工
联系方式:0551-63736771
公示期: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韦工,联系电话: 0551-6373677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6622353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ggzy.hefei.gov.cn/jyxx/002001/002001001/20191018/96654f6b-ffd2-44a9-85b7-380235f317a5.html?ztbtab=002001003&biaoduanguid=d3b1f9b8-e95e-4678-bcd4-6151819c79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