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海运设备码头吊装作业、场内设备运输(含现场二次倒运)及零星运输(四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海运设备码头吊装作业、场内设备运输(含现场二次倒运)及零星运输(四次)
招标编号:XD821JFR481C11506BD/CNSC-21HDGC021978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11月25日13:00——2021年11月29日17:00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报价(万元) | 质量 | 服务期 | 项目经理 | 资格能力条件 | ||
名称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1304.4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南京易通大件起重运输有限公司 | 15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上海交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 1986.8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四会议室进行了评标,共有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交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南京易通大件起重运输有限公司4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名南京易通大件起重运输有限公司;第三名上海交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 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 原件提交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 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 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 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 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一尘
电 话:021-61592133(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