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监理-公告
金额
43.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监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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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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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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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美团有限
氧股集
招标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8号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53-2386766
有广大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间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53-2582598
二0二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第二章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监理费用
三、合同监理工期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监理工作基本要求
七、费用结算及监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八、投标报价方式
九、招标工程其他事项
十、投标文件
十一、工程监理开标、评标、定标
十二、授予合同
十三、附件
第三章合同书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
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江发改〔2020〕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
单位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
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
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内荣声广场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
新建主体在保证消防规范的情况下尽量与原有建筑物轮廓基本保持一致,主体结构形式采
用钢结构形式。建设内容包括:一层钢结构主体,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停车场、休闲广
场等。项目规划红线面积约1828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482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
务;
2.3工程地点:梅江区三角镇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4施工工期:约240个日历天;
2.5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终止;
2.6最高投标限价:43.756万元;本项目采用监理收费费率报价,本工程监理招标控
制费率为2.78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
资质;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且至开标时间止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施工(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
未竣工)建设项目少于3个。
3.1.3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
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
〔2016〕365号)、《关于再次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
1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
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
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1.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
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
标的信息。
3.3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
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
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6月18日00时00分
至2022年6月22日23时59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
登记手续。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
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
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
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6月18日00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至2022年7月14
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
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7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提交时限:2022年7月11日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8号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53-238676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243号单层店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3-2582598
日期:2022年6月18日
第二章招标文件
根据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江发改〔2020〕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
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
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现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
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
广场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内荣声广场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
新建主体在保证消防规范的情况下尽量与原有建筑物轮廓基本保持一致,主体结构形式采
用钢结构形式。建设内容包括:一层钢结构主体,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停车场、休闲广
场等。项目规划红线面积约1828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4828平方米;
3、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
决;
4、工程地点:梅江区三角镇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5、施工工期:约240个日历天;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监理费用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
务;
2、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43.756万元;本项目采用监理收费费率报价,本工程
监理招标控制费率为2.789%;
3、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合同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终止。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
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且至开标时间止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施工(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
未竣工)建设项目少于3个。
(3)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
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
〔2016〕365号)、《关于再次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
1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
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
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
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
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捌仟元整;小写:人民币8000元整
提交方式(任选其一):□√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1)银行转账
提交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梅县支行;
开户行:2007030809024973795;
缴款时在汇款用途栏填写标识符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递
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用作抵扣银行退款手续费。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其他: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负责查实。
(2)银行保函
投标人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保函出具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16:00)前。【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2022年7月
11日)将投标保函扫描件用邮件形式发送至gzgdmz@126.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投标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室。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的项目名称,所提
供的担保金额需等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保函有效期须等于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
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银行
保函原件。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
消中标资格,且向银行提交索赔意向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保证方式(任选其一):□银行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数额:为中标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额)的/(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余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14日内无
息退还。履约保函原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14日内归还。
3.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监理工作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和有关现行的法律法
规等规定,及建设方项目管理制度。
2、协助招标人、建设单位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负责审查施工组织方案等工作。
3、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
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
工、造价等控制。驻场监理人员应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进行巡视、抽检、实行旁站监理;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签证和进度款填报及审核工作,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进行验收检
查;正确、如实填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建设方的项目负
责人通报,督促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并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工作;收集整理工程施工
原始数据和档案资料以及合同管理,组织工程预验收,负责整理资料交招标人、建设单位
审查,按招标人、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完善管理程序,协助做好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等必须履
行的职责与义务,整理的资料必须符合新规范-城建档案管理要求)。
4、严格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进行旁站监理管理,驻场监理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项目
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且专业搭配恰当,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须保证24小时旁站跟踪管理,
同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5、配合建设单位、招标人做好各责任主体间的协调工作,服从建设单位、招标人项
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单位、招标人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七、费用结算及监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1、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43.756万元;本项目采用监理收费费率报价,本工程
监理招标控制费率为2.789%;备注:本工程监理招标控制费率=【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
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
件规定,以本项目财审核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费额进行计算收费基准价,本工程监理
招标控制费率=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高程调整系数(1.0)×100%(综合调整系数)】计算所得标准监理费43.756
万元÷工程建安费1569.54万元=2.789%。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均属监理正常工作内
容,监理服务费在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本项目的合同暂定
价=监理中标价×80%。监理服务费结算方式:最终结算价以梅州市梅江区投资评审中心核
定的工程建安费用为基数,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
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
理结算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下浮2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高程调整系数(1.0)×(l-监理下浮率),监理下浮率=1-监理中标价/监理招标控
制价。
3、监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监理服务费按工程进度支付,在签订监理合同并工程开工后10天内预付监理合同暂
定价的20%;完成工程总量的50%支付至该工程监理合同暂定价的40%;工程验收合格后
10天内支付至监理合同暂定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财政审核定案后10天内
支付至(核算后应付监理费用)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
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备注:本项目合同暂定价=监理中标价×80%。
八、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要求等资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
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因素变化或其它原因而得到调整。
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责任期内所有风险、职责等各项应有费用。
3、报价方式:采用监理收费费率报价。本工程监理招标控制费率为2.789%;本项目
的监理收费费率投标报价范围为不超过招标控制费率,超出监理收费控制费率的投标作废
标处理。
4、投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九、招标工程其他事项
1、投标费用
1.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答疑
2.1.方式:网上答疑
2.2.疑问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
2.3.招标人澄清、修改或答疑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提出。
2.4.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
→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
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
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5.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
目操作专章》。
2.6.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有效送达至所有投标
人,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
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
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
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
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
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
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
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
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
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
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
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
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
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
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
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
或解除本合同。
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
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
8.3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
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
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
期支付。
8.5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
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
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
。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
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
件:,。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
数:,。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
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
和方式为:,。
3.委托人义务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支付次数n | 支付时间n | 支付比例n | 支付金额(万元)n |
首付款n | |||
第二次付款n | |||
第三次付款n | |||
……n | |||
最后付款n |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6.2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
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
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
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
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
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2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6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
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补充条款
。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勘察阶段:
。
A-2设计阶段:
。
A-3保修阶段:
。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名称n | 数量n | 工作要求n | 提供时间n |
1.n工程技术人员n | 按招标文件要求n | 按招标文件要求n | 按招标文件要求n |
2.n辅助工作人员n | 按招标文件要求n | 按招标文件要求n | 按招标文件要求n |
3.n其他人员n | 按招标文件要求n | 按招标文件要求n | 按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 | /n | /n |
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名称n | 数量n | 面积n | 提供时间n |
1.n办公用房n | /n | /n | /n |
2.n生活用房n | /n | /n | /n |
3.n试验用房n | /n | /n | /n |
4.n样品用房n | /n | /n | /n |
/n | /n | /n | /n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n | 无n | 无n | 无n |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名称n | 份数n | 提供时间n | 备注n |
1.n工程立项文件n | 按相关规范法律时n限前提供n | ||
2.n工程勘察文件n | 按相关规范法律时n限前提供n | ||
3.n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n | 按相关规范法律时n限前提供n | ||
4.n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及 其 他n相关合同n | 按相关规范法律时n限前提供n | ||
5.n施工许可文件n | 按相关规范法律时n限前提供n | ||
6.n其他文件n | 按相关规范法律时n限前提供n | ||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名称n | 数量n | 型号与规格n | 提供时间n |
1.n通讯设备n | /n | /n | /n |
2.n办公设备n | /n | /n | /n |
3.n交通工具n | /n | /n | /n |
4.n检测和试验设备n | /n | /n | /n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
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
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江发改〔2020〕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
单位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
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
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内荣声广场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
新建主体在保证消防规范的情况下尽量与原有建筑物轮廓基本保持一致,主体结构形式采
用钢结构形式。建设内容包括:一层钢结构主体,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停车场、休闲广
场等。项目规划红线面积约1828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482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
务;
2.3工程地点:梅江区三角镇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4施工工期:约240个日历天;
2.5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终止;
2.6最高投标限价:43.756万元;本项目采用监理收费费率报价,本工程监理招标控
制费率为2.78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
资质;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且至开标时间止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施工(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
竣工)建设项目少于3个。
3.1.3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
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
365号)、《关于再次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165
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的要
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
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1.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
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
信息。
3.3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
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6月18日00时00分
至2022年6月22日23时59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
登记手续。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
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
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
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6月18日00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至2022年7月14
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
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7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提交时限:2022年7月11日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股
招标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8号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53-23867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禹大道市桥东王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243号单层店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3-2582598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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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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