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庆区禁毒预防教育基地及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装饰及安装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3021190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顺庆区禁毒预防教育基地及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装饰及安装工程
顺庆区禁毒预防教育基地及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装饰及安装工程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南顺发改行审【2018】56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511302119022。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项目名称 顺庆区禁毒预防教育基地及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装饰及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 顺庆区五里后街五里新城小区5号楼2楼
实施时间 5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设面积520平方米,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
建设资金 区财政资金。
其他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顺庆区禁毒预防教育基地及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装饰及安装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开标时携带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及社保查验; 2、拟派往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需压证施工、持证上岗、出勤次数每月不少于22天;3、无重大责任安全和质量事故发生、无违规行为,投标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和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4、所有原件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5、采用A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比选保证金。注:本项目需现场联网查验社保缴纳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3月2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3月27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开户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顺庆支行
账 号:05140033200000540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74.52 3.73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3月2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南充市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双塔街13号南充火车北站广场绿地中心4号楼5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中路一段1号
邮 编:637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17-2254533
传 真:0817-2254533
电子邮件(E-mail):/

2019年03月21日 (公章)
返回顶部